此诗写北方人初到江南所见的景色。
首联作正面叙述:南方有很多新的意思,趁大清早就开船东下。
接下去两联就描写江水、海日和早春。在北方人看来,这些都是新意。这个“意”字,现在文言里似乎已没有这样的用法,但在口语里却还存在。人们看到好风景或新鲜事物,常常说“有意思”,就是这个“意”字的注解。
尾联说:向来我看过各处地方大自然的美景,只有这里是非常特别的。这个偏”字,在现代语文中已没有这样用法,但在唐代却是一个普通状词。岑参的《敦煌太守后庭歌》结句云:“此中乐事亦已偏。”又孟郊《边城吟》云:“西城近日天,俗禀气候偏。”都是同样的用法,“偏”字本来有不正、欹侧的意义,大约唐人引申而有“独特”、“别致”的意义。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第一首诗赞美了宣城物产的丰饶、景色的清嘉,并特别将土产的紫毫笔冠以“风流”的名号,暗指历代文人曾用此写下名诗佳篇,流传不朽。诗中又以调侃的口吻,说诗人舅氏往任太守,如以牛刀割鸡,一则叹其大材小用,一则赞其理政游刃有余。全诗多用借语、典故,显示其“无一字无来处”的特点。
首联“试说宣城郡,停杯且细听”,写在酒宴上告别,谈到舅舅李公择要去的地方,诗人便来了劲,一古脑儿倒出宣城的情况,让人们停住酒杯听他按照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地讲。此联是侧面总写,提起人们对宣城了解的兴趣。
颔联“晚楼明宛水,春骑簇昭亭”,写了宣城的山水。春天来了,“山晚望晴空”的谢朓楼被清亮明静的宛溪河缠绕着,更显得高耸雄伟,多姿多彩。春光像跑马似的,跨越山山水水,簇拥围拢着敬亭山。敬亭山原名昭亭山,晋初为避晋文帝司马昭名讳,改称。南齐诗人谢眺《游敬亭山》诗有“兹山亘百里,合杳与云齐,隐沦既已托,灵异居然栖。”的描绘;唐代李白先后7次登临此地,且留有“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联的“明”与“簇”,皆活用看动词。
颈联“罢稏丰圩户,桁杨卧讼庭”,写了宣城是一个天然的粮仓,是一个讲究法治的地方。前句意思是说,圩户的种田人家,家家户户五谷丰登。后句写犯了罪就要处治,处治是依法律程序,不能乱来。“桁杨卧讼庭”,是一种有序的审判。当时黄庭坚的舅舅正任淮南西路提点刑狱,故黄庭坚用依法律程序来说事。
尾联“谢公歌舞处,时对换鹅经”,是写宣城民风淳朴,歌舞升平,讲求道德与教化。谢公谢眺,在宣城任太守时他“勤于郡治、劝民教士、关心农政”,给宣城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被称为“谢宣城”。歌舞处,指谢朓楼,那里歌舞升平,人民生活安逸。这些楼台歌舞是一种教化,时时焕起人们的道德良心。此联意下,一个地方的治理应该像宣城那样和谐安定,稻熟年丰。
第二首诗咏赞宣城山明水秀的佳丽风光,并以想象之笔写出舅父到任后受到民众拥戴、歌舞欢欣的景象,以及百姓富足、政事简易清明的情形。且以曾在此地做官的谢脁来比喻舅父的文采风流,还特别用王羲之故事点明其淡泊心境。全诗笔法简炼,内涵丰富,虽未全脱送人上任的陈套,但因诗中多写入当地名胜、人物,平易亲切。
黄庭坚是北宋诗的大家,造诣很高,与苏轼齐名,并称苏黄。黄庭坚在文学艺术上是具有很高天才的,而又卓然自立,不肯随人后的。他作诗时,态度郑重,精心结撰。第一首,开头似叙事,接下来作描叙,中间两联对仗工整,活用名词、动词为形容词,讲究字眼的锤炼,他通过奇特的意象、新颖的比喻和使事用典,达到了停杯细听说宣城的目的,形成一种峭拔生新的艺术效果。这种以叙述为诗、以议论为诗、以理趣为诗的独特艺术手法显示出他独特的个性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