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上承《袁家渴记》,下启《石涧记》,是《永州八记》的第六篇。文章记述了作者沿渠探幽,追求美景的事,表达了作者探奇制胜,拓宽胸怀,追求胜景借以抒发胸中积郁之气的感情。
第一段写石渠在袁家渴西南不到一百步的地方,当地的老百姓在它上面架了一座桥。“有泉幽幽然,其渠乍大乍细”句,从视觉上描绘了泉水细徽轻缓流动的样子,从听觉上描摹了它忽大忽小的渠声,突出了石渠泉水的特点,石渠有的地方宽不到一尺,有的地方两尺来宽,长度大约十来步(古时一步五尺)。它的水流碰到大石,就从石下潜流出来。一个“伏”字,进一步突出了渠水“幽幽然”的特点。接着写渠水的流向及渠上的景色:过了大石,前边有石泓。石泓是比石渠水深的石洼。它的上面覆盖着菖蒲,四周环绕着苔藓,泉水折向西流去,旁边的水落入岩石下。北面堕入小潭中。潭的面积小不足百尺,潭水清而深、有许多白条鱼在水中游动。后又向北弯弯曲曲地流去,看起来好像没有尽头,然而终干流入渴中。它的旁边都是形态怪异的石头,诡怪的树木,奇异的草儿,美好的嫩竹,这里,人们可以并排坐下来休息,这一段描写,语言简洁,把“睨若无穷”的曲折的泉水写得一目了然,渠上的风光只用几个字就写出了特色,作者着重描写了石渠的风:它摇动着那些树木,花草、竹子的梢头,发出的声音在山谷里响动。眼看着它们已经静静地不动了,可它们被风吹动发出的声音却方才在远处回响。视觉上是“静”,听觉上却是“远”,构成了十分奇妙的意境。拿这篇的风同《袁家揭记》中的风比较,它们的“个性”特点是十分鲜明的:一个是“静远”,一个是“骇动”,这反映了作者善于细致观察自然、善于抓住其特点,并且用贴切的语言来再现它们。柳宗元的游记的确匠心独具,有其特殊的风格。
第二段写作者从州牧那里得到石渠加以整治的情况:把枯草朽木归敛成堆然后清除,疏通渠道,清除堵塞的土石,把已经堆积起来的枯草朽木烧掉,渠道既已疏通就注满了清泉。可惜还没有人传扬它,所以作者才完备地记下它周围所有的景物,留给那些喜爱山水的人,并把这些刻写在石渠的北面,使以后热心此事的人便于得到。这段记事简明扼要。文中一个“惜”字,反映了作者的心情。可以这样理解:既是“惜”石渠之未始传,也是惜自己的怀才不遇。
最后一段记下整修的时间:元和七年正月八日整修到大石边。十月十九日,走过大石发现了石泓小潭,至此石渠的美景才算到了尽头。这篇文章文字简洁,用词精炼确切,独具特色。
全诗四章,艺术地再现了周宣王田猎时选择吉日祭祀马祖、野外田猎、满载而归宴饮群臣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写打猎前的准备情况。古代天子打猎是如同祭祀、会盟、宴享一样庄重而神圣的大事,是尚武精神的一种表现,仪式非常隆重。因此,事先选择良辰吉日祭祀马祖、整治田车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升彼大阜,从其群丑”二句在这一章中是将然之辞,一切业已准备就绪,只等在正式打猎时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第二章写选择了良马正式出猎。祭祀马祖后的第三天是庚午日,依据占卜这天也是良辰吉日。选择了良马之后,周天子率领公卿来到打猎之地。那里群鹿聚集,虞人沿着漆、沮二水的岸边设围,将鹿群赶向天子守候的地方。第三章写随从驱赶群兽供天子射猎。眺望原野,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出入,三五成群,或跑或行。随从再次驱赶兽群供天子射猎取乐。第四章写天子射猎得胜返朝宴享群臣。随从将兽群赶到周天子的附近,周天子张弓挟矢,大显身手,一箭射中了一头猪,再一箭射中了一头野牛。表现出英姿勃发、勇武豪健的君主形象,实是对周宣王形象化的颂扬。打猎结束,猎获物很多,天子高高兴兴地用野味宴享群臣,全诗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此诗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诗人按照事情的发展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另外,全诗大部分章节记叙田猎活动的准备过程以及随从驱赶野兽供天子射猎的情景,间及群兽的各种状态,以作烘托,具体写天子射猎只有四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这种点面结合的写法,既叙述了田猎的过程,描写了田猎的场面,透露了轻松的气氛;更突出了天子的形象,增强了天子的威严,使全诗有很强的感染力。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