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是晏殊送当时的工部侍郎凌策返乡。
首联“日南藩郡古宣城,碧落神仙拥使旌”,介绍古宣城是块圣地。碧霞满空,神仙都要摇动旌旗,在那里聚集。历史上的宣城 “易置不常,统治称重”宣城地灵人杰,便有凌侍郎这样的人才。
颌联“津吏戒船东下稳,县拥负弩昼归荣”,写凌策任广南西路转运使时,受命重新筹划从岭南运输香药至京师,凌策请求先由陆路运到南安,然后向北改为水运,只用士兵八百人,比过去节省下大量人力和大笔运费。由此,“卢之翰任广州无廉称,以策有干名,命代之,赐金紫。”凌策任英州知州期间,其时广、英路从吉河到板步二百里,每年盛夏瘴气四起,来往过客十死八九。凌策请求从大源洞开山修路,缩短了行程,方便了运输行旅。“由此,“代还,知青州。东封,以供亿之勤,超拜都官郎中,入判三司三勾院,出知扬州。”凌策押船营运、开山修路获得如此的成功与殊荣。
颈联“江山谢守高吟地,风月朱公故里情”,写凌策的家乡宣城原是谢朓、朱公的所住地。谢朓曾在宣城任太守,在府治之北陵阳峰上建室,取名“高斋”,吟出“空为大国忧,纷诡惊非一。安得扫蓬径,销吾愁与疾”等诗句,故有“谢守高吟地”之说。朱公即范蠡,春秋末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实业家。他出身贫贱,但博学多才,与楚宛令文种相识,辅佐越国勾践灭吴国,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化名姓为鸱夷子皮,变官服为一袭白衣与西施西出姑苏,泛一叶扁舟于五湖之中。因古宣城 “禹贡扬州之域,”故有“朱公故里”之称。
尾联“曾预汉庭三独坐,府中谁敢伴飞觥”,赞扬凌策的功绩,一般人是不能比拟的。诗人不是从正面来写,而是用“三独坐”典,显示凌策身份的高贵及功劳之大。诗人说,如果人们要坐着喝酒的话,像凌策的大人,谁还敢与他并起并坐,传杯把盏,从侧面颂扬凌策的功劳。
晏殊诗词有其思想上与艺术上的独特追求。他希望以歌颂太平为出发点,艺术上又追求“气象”,同时也讲求词的可歌性。在宋朝的所有宰相中,晏殊也许算是活得最明白的一个。歌颂太平正是其诗词创作趋于一途的共同表现,这也是由晏殊所处的环境、地位决定的。他不少作品直接写酒增加宴席上的欢乐气氛。如《奉和圣制上元夜》、《浣溪沙》等。这首诗借写酒来歌颂凌侍郎及他的家乡,但在一定程度上向“温柔敦厚”靠拢,无凄厉之音,得中和之美,珠圆玉润,其中感情如陈年甘醴,看似平淡,品之味长。
这首《伤春》诗写的是诗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受。首句写诗人做的一个决定:对今春乐事早已安排好;次句用一个转折,推翻了之前的决定,也就辜负了好意送来春色的东风。第三句点明,不仅今年先做决定再推翻,而且年年如此;第四句指出年年辜负春光的原因。
春日可乐,而自己却非愁即病,年年都辜负了大好春光,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对立使诗人禁不住感慨万端,发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叹息。读罢此诗,诗人愁病交加的面容、苦笑的表情和自嘲的意味,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不假雕饰,自然浑成,而诗意诗味即在其中,这正是“诚斋体”的成功之处。
杨万里在《荆溪集自序》中谈到自己写诗时,曾说:“步后园,登古城,采撷祀菊,攀翻花竹,万象毕来,献余诗材。盖麾之不去,前或未应,而后者己迫。”在他看来,平日所见所闻及所感似乎无不可以成为诗歌创作的材料,这和江西派“闭门觅句”,讲究“无一字无来处”,“虽只字半句不轻出”的苦吟自然是大不相同的了。但“诚斋体”也有其弊病:由于写作比较“随便”,有些诗艺术概括不够,境界不高,社会意义也不大。此首可以说是个典型。
首四句为第一小节,以初见石鼓的时、地领起。言时,用古史笔法,是长篇大赋的常用手段。言地,仅出“见鲁叟”三字,却既点明凤翔孔庙的所之地,又借此烘示出古鼓的庄重崇隆,意兼虚实。诗人从政伊始即思先睹为快,其渴慕之情可以想见。所以,“文字郁律蛟蛇走”云,既是“今见”的感觉,又实是“旧闻”的印证。石鼓的古拙而玄妙,庄严而飞动,以及诗人快慰而不满足,而亟欲深究的心情,竟都之短短四句之中显露出来了。
“细观初以指画肚”以下十八句为第二小节,具体描写了所见石鼓的情状。诗人不言其妙,而言“指画肚”的揣摩;不言其古,而言“箝之口”的懊丧。昔韩愈作《石鼓歌》,有“嗟予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泪双滂沱”的喟叹,今诗人又瞠乎其后,如之奈何。然而,唯石鼓之妙而且古,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有“强寻偏旁推点画”的举动,一个“寻”字、一个“推”字,苦心孤诣,晰然可见。居然不无所得,前后辨认出“我车既攻”等完整的六句来,好比于器玩中识得古鼎、于星辰中识得北斗一般。“犹识”的“犹”字有聊以自慰之意,“仅名”的“仅”字却又见难以餍足之心,诗人此时,可谓憾喜参半。一脔既尝,必细窥全豹。于是诗人着力描摹了石鼓上其余的文字。“模糊”二句言其没者,斑驳漫漶,如瘢疤如胼胝,而残笔依稀。“娟娟”二句言其存者,秀见挺出,如缺月如嘉禾,而字形怪奇。“漂流百战”,回应前者,饱经风霜、硕果仅存,残破中有劲气。“独立千载”,回应后者,卓然标举、奇古无二,混沌中见精神。叙写至此,意犹未尽,故用“谁与友”的反诘。最后收束到石鼓的大篆书体,上与黄帝、仓颉的古文奇字分庭抗礼,下则哺育李斯、李阳冰的小篆,光前裕后。这八句用四组对仗,以存、没、显、隐的参错和对比来增加变化;句句如言石鼓之可识,句句又实言石鼓之不可识,然而,句句中却皆有石鼓的“古”“妙”二字之。用笔精炼,而石鼓的态势已历历之目。
“忆昔周宣歌《鸿雁》”以下十六句为第三小节,追叙石鼓的原始。石鼓经近人考证,断为秦时记载国君游猎的刻石,而唐宋人因“我车既攻,我马既同”与《小雅·车攻》的起句相同,多附会为周宣王时物。苏轼也不例外。
周宣王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之主,诗人以“忆昔”突作折笔,以下即转入了对宣王政绩的赞颂。特为拈明“歌《鸿雁》”,不仅仅是为同下句“变蝌蚪”作文字上的工对。《鸿雁》为《诗经》篇名,古人认为是赞美宣王的作品,《毛诗序》所谓“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这里正代表了宣王安内的治绩。诗人重点之歌颂宣王攘外的武功,故此处仅用一句为后文拓出地步,王文诰评作者“得过便过,其捷如风”,颇中肯綮。同样,次句表出当时太史籀变古文为大篆,亦隐含了文德修明的意思。诗人认为宣王的中兴,合乎天道人心,人心厌夷王、厉王之乱而思治,而老成干臣如方叔、召虎、申甫、尹吉甫等又适为之辅弼,于是轰轰烈烈,武功烜赫:东征淮夷徐戎,壮士猛如怒虎;北平玁狁之患,军队如其指挥。掌管外交传言的象胥官,不断献上出自外邦的战利品;方叔、召虎一类的功臣,接连领受国君隆重的赏赐。“杂沓”、“联翩”两组联绵字,可用乐章作比:前者如促节,回应战事的频繁;后者如缓板,状写胜利的平易。至此,诗人方点明石鼓的原委:宣王制鼓是为推重将帅亦即是推重拨乱的政治,而不是用于自颂和自娱。《礼记·乐记》:“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大雅·有瞽》:“有瞽有瞽,之周之庭······永观厥成。”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诗人断定石鼓是如《诗经·崧高》那样的颂功之作,与衡山岣嵝峰上的神禹治水碑同垂不朽;从宣王不炫己,以及鼓上无纪年、无作者姓名的情节上,进而推见了石鼓特出的一大长处,即“勋劳至大不矜伐”,有周文王、周武王的忠厚之风。结末的这段笔墨,实际上是对前所言石鼓辞密难晓的关应和生发。这一小节铺写酣畅,一气呵成。所谓物以人传,人亦以物传,著述宣王的“勋劳”,益见石鼓的崇高。之此小节中,诗人之笔已从石鼓的表象,进入了石鼓的内涵。
第四小节为“自从周衰更七国”至“无乃天工令鬼守”的十八句,写石鼓“义不污秦垢”。上文“欲寻”、“岂有”二句运用缓笔,似漫无收束,此处首二句即紧接着突兀而至,犹如天空中适才还是白云冉冉,陡然阴霾一布,霆雨将至,具有撼动人心的效果。“竟使秦人有九有”,诗人毫不掩饰对暴秦的憎恶。用一“竟”字,比用遂、乃、因、却等字更见感情色彩。“扫除”二句,为秦朝焚诗书、废礼乐的暴政先定一铁案。之这样严峻的形势背景之下,读者不禁要为石鼓的命运担忧。然而,诗人并未接写石鼓所遭受的浩劫,却串入了一段秦时石刻的情况。秦始皇、李斯等人,好刻石谀功,史载其先后于邹峄山、泰山、芝罘、琅玡、石门、会稽等处立石,这些石刻几乎便是秦人留与后世的全部文化遗产。其内容则无一不是“颂秦德”(《史记·秦始皇本纪》语),如芝罘刻石词:“皇帝东游,巡登芝罘······烹灭强暴,振救黔首。”
苏轼不无讽刺地援引了这些话,然与前定案数语对读,可见是欺人之谈。诗人于此串叙中多用讥刺,如以“上蔡公子牵黄狗”称代李斯,预示其日后覆灭的下场;以“后者无继前无偶”状写秦人刻石的骄矜,然而,“后者无继”,又同时带有不齿于后人的寓意。串写这一段,起着两个作用:一是以秦人“刻石颂功”的伪与劣,反衬出石鼓“功大不矜”的真与高;二是谓秦石既如此作伪,石鼓自然羞与同伍,必定不见容于当世,由此领起下文“此鼓亦当遭击掊”,可见它历劫犹存的不易。昔韦应物《石鼓歌》也写到“秦家祖龙还刻石,碣石之罘李斯迹。世人好古犹共传,持来比之犹悬隔”。但苏轼于此,挖掘得更深刻,发明得更透彻。石鼓究竟如何度此大劫,世无明载。诗人遂联想到另一“神物”———相传铸于夏禹时代的九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石鼓不显于秦,当亦是鬼神暗中呵护吧!这里以“传闻”证未传未闻,虽以不解解之,但揆度合于情理,又仍关应全篇所叙述的石鼓的古、妙、真、高,可谓神来之笔。
最后四句为第五小节,以感叹石鼓的长存作尾。前面极力铺排石鼓经周之盛,历秦之衰,此处仅用“物自闲”三字轻轻带住。前面大量篇幅驰神走笔于石鼓之中,此处却又忽出作者,与起首四句呼应,而余意固无止尽。
苏轼擅长比喻,描写一件事物,有时接连用比喻,使人应接不暇。此诗即是一例。而此诗还有一大特点,即几乎全篇运用对仗,于整饬中求变化。不少地方开合雄阔,使人浑然不觉。不可否认,有些对句互文见义,少数甚而有合掌之嫌,但细细品味,作者于上下句总求各具重点,尽量扩大其内容的涵量。诗人这样做不是偶然的。之此以前,韩愈、韦应物俱有《石鼓歌》,韩诗尤为著名。韩诗以己身与石鼓的关系为经纬,酣恣行笔,而苏诗则以客观为主,欲免雷同。正因如此,后人往往以此二诗相比,并称名作。苏轼作此诗时,意中处处有韩、韦诗之,于是争奇逞胜,有些地方未免雕琢太过。然而,之前人留下的不多余地中,复以格律自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尤见功力。
此诗以轻松平淡语言作侧面讥刺。前两句叹牡丹价格昂贵而豪家权门挥金如土满不在乎。三句转出,末句直抑。以物比物,写牡丹花与普通蜀葵花差不多。全诗谴责官僚贵族豪华奢侈,任意挥霍民膏民血,同时流露出反对奢靡浪费和对民生疾苦的隐忧关心之情。
“近来无奈社丹何,数十千钱买一颗”,一开始写出了自己爱花而又无钱买花的矛盾心情。“无奈牡丹何”,即对壮丹无可奈何之意。造成这种状况,作者交待了原因:数十千钱买一颗。用“数十千钱”与“一颗”,在数字上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花的昂贵,其中已经揭示了买花富人的享乐,以及百姓的贫苦。正如白居易写的“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一株开了百朵花的红牡丹,价值竟相当于“五束素”匹帛,“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一丛艳丽的鲜花,竟要花掉十户中等人家的赋税。这无可奈何之谙中,蕴藏着作者心中的抑郁不平之气。
尽管花的声誉这么高,看来作者无力买花,因而难得赏玩。因为最后他写道: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不较多”,到令天他才分明看到,牡丹花与普通的戎葵差不多。陈标《蜀葵》诗曰:“眼前无奈蜀葵何,浅紫深红数百案。能共牡丹争几许,得人闲处只缘多。”农村里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乡下姑娘喜欢风仙饼子花,处处人家都有它,城里姑娘喜欢牡丹富贵花,三天一过眼巴巴”,这都说明蜀葵这种花相当普通,品级很低。作者在这里将富贵之花壮丹同普通的蜀葵作一对比,认为这两者差不多。简直是震聋发聩。实际上潜台词是:牡丹花也不过如此,何必不顾民生疾苦,将价格抬得如此昂贵呢?言外之意尖锐讽刺了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达官贵人。
咏牡丹的诗多写其艳丽不凡和高贵风格,这首诗一反常笔,表现了作者新奇立意。一个‘始”字,“也”字,寄寓了作者深沉的感慨。全诗无一明显论褒贬之词,然而诗人的好恶之情却又得以充分表现,足见诗人手法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