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序点明董“梓漕得罪归鄱阳,过东坡于齐安”的原因,惊讶董视罪罢无事而“丰暇自得”的淡然心情,记录了董续柳氏忧患与共的深情。
全词主要围绕董柳忧患与共的情缘展开构思,赞颂董不为五斗米折腰及柳氏不因董“梓漕得罪归鄱阳”,“忘怀于进退”的高尚情操。
上片,由写董的“得罪削籍”一身轻,进入到写致仕后的美好家庭生活。开头六句,就写了两个“忧喜相寻”:一是“三日而去官”的董毅夫“固不成戚”;一是柳氏“忘怀”董毅夫之“进退”而“同忧患”。他们经过了一番“风雨”的打击之后,心情如“一江春绿”,清澈明亮;留下了楚襄王“巫峡梦”醒,身心皆空,过着巫山神女般的仙境生活。接着五句,以东汉伯鸾与德耀同甘共苦、坚贞不渝的情爱和颜回箪食瓢饮不改志的史事,进一层赞颂董毅夫与柳氏过着“清欢”、“粲然”、“光彩”而带着“兰玉”般孩子的恬淡家庭生活。这种生活感情,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而东坡却能体验人微,并能调动各种艺术手段,把它写得富有感染力。
下片,进一层写董毅夫与柳氏淡然面对人间烦恼,“欣然”、“益安”同“忧患”的人生态度。开头四句,三三排比,锵锵有声。“幽梦里”,吐真言。东坡过着贬居生活,非常寂寞,只有靠虚幻的梦境来求得片时的慰藉。“肠断处”,不理睬,一切听自然。到了“肠断”的境地,真挚之情自不待言。可见他们是志同道合的贤妻良夫。第五、六句又用一典,反衬出董毅夫有情有义,不是“文君婿”司马相如忍受不住贫困而受卓王孙的赐予那样“卑辱”的软骨头。显然,东坡是站在封建传统的观念上来看待司马相如的,不足为训。第七、八、九句引用《诗经·周南·汉广》,“夫子休乔木”意,是说贤女可求,以喻董毅夫有幸地得到孟光般的贤女为妻。东坡反其义而用之,可谓妙笔。最后三句发出衷心祝愿:愿董柳远离尘世,清闲无忧,左右相伴,白头偕老。
全词,序言和正文互补,如道家常;想象与现实融会,情调浪漫。喻义精当,寓意深刻。五处用典引诗,不落俗套。以典代言,既精炼文字,又准确表意,实为东坡词的一大特色。东坡与家僮建立起一种感情上一拍即合的“朋友”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自己与董毅夫的宦场失意的落泊感。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是杜甫行路最多的一年。所谓“一岁四行役”,说的便是这一年。这一年也是他一生中最苦的一年,像这七首诗所写的,真是到了“惨绝人寰”的境地。他采用七古这一体裁,描绘流离颠沛的生涯,抒发老病穷愁的感喟,大有“长歌可以当哭”的意味。
在内容上,第一首从自身作客的窘困说起;第二首写全家因饥饿而病倒的惨况;第三首写怀念兄弟;第四首写怀念寡妹;第五首,由悲弟妹又回到自身,由淮南山东又回到同谷;第六首由一身一家说到国家大局;第七首集中地抒发了诗人身世飘零之感。在结构上,七首相同,首二句点出主题,中四句叙事,末二句感叹。
从艺术上说,组诗末首是较为精彩的篇章。此诗开头使用了九字句:“男儿生不成名身已老”。浓缩《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意,抒发了身世感慨。杜甫素有匡世报国之抱负,却始终未得施展。如今年将半百,名未成,身已老,而且转徙流离,几乎“饿死填沟壑”,怎不叫他悲愤填膺!六年后杜甫在严武幕府,曾再次发出这种叹穷嗟老的感慨:“男儿生无所成头皓白,牙齿欲落真可惜。”(《莫相疑行》)其意是相仿的。
次句“三年饥走荒山道”,把“三年”二字缀于句端,进一步突现了诗人近几年的苦难历程。“三年”,指至德二载(757)至乾元二年。杜甫因上疏营救房琯触怒肃宗而遭贬斥,为饥饿驱迫,在“荒山道”上尝够了艰辛困苦。
三、四句,诗人追叙了困居长安时的感受,全诗陡然出现高潮。十二年前,杜甫西入长安,然而进取无门,度过了惨淡的十年。他接触过各种类型的达官贵人,发现长安城中凭借父兄余荫,随手取得卿相的,以少年为多:“长安卿相多少年。”这不能不使诗人发出愤激之词:“富贵应须致身早。”“致身早”,似是劝人的口吻,却深蕴着对出现“少年”“卿相”这种腐败政治的愤慨。这和他早年所写的“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显然同属愤激之言。
五、六句又回到现实,映现出诗人和“山中儒生”对话的镜头:“山中儒生旧相识,但话宿昔伤怀抱。”诗人身处异常窘困的境地,当然感叹自己不幸的遭遇,因而和友人谈起的都是些令人很不愉快的往事。忧国忧民的“怀抱”无法实现,自然引起无限伤感。
第七句“呜呼七歌兮悄终曲”,诗人默默地收起笔,停止了他那悲愤激越的吟唱,然而思绪的巨潮如何一下子收住?“仰视皇天白日速”,搁笔望天,只见白日在飞速地奔跑。这时,一种迟暮之感,一种凄凉沉郁、哀壮激烈之情,在诗人心底涌起,不能自已。
《同谷七歌》在形式上学习张衡《四愁诗》、蔡琰《胡笳十八拍》,采用了定格联章的写法,在内容上较多地汲取了鲍照《拟行路难》的艺术经验,然而又“神明变化,不袭形貌”(沈德潜《唐诗别裁》),自创一体,深为后人所赞许。此诗作为组诗的末篇,集中地抒发了诗人身世飘零之感。艺术上,长短句错综使用,悲伤愤激的情感,犹如潮水般冲击着读者的心弦。文天祥曾拟此体作歌六首。
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原上草或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传诵千古。
诗的首句“离离原上草”,紧紧扣住题目“古原草”三字,并用叠字“离离”描写春草的茂盛。第二句“一岁一枯荣”,进而写出原上野草秋枯春荣,岁岁循环,生生不已的规律。
第三、四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写“枯”,一句写“荣”,是“枯荣”二字意思的发挥。不管烈火怎样无情地焚烧,只要春风一吹,又是遍地青青的野草,极为形象生动地表现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第五、六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用“侵”和“接”刻画春草蔓延,绿野广阔的景象,“古道”“荒城”又点出友人即将经历的处所。最后两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点明送别的本意。用绵绵不尽的萋萋春草比喻充塞胸臆、弥漫原野的惜别之情,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韵味无穷。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