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有蜀国国王化身杜鹃悲啼的传说。这可能是前人因为听得杜鹃鸣声凄苦,臆想出来的故事。此篇咏写子规,就从这个故事落笔,设想杜鹃鸟离去繁华的国土,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这个悲剧性的经历,正为下面抒写悲慨之情作了铺垫。
由于哀啼声切,加上鸟嘴呈现红色,旧时又有杜鹃泣血的传闻。诗人借取这个传闻发挥想象,把原野上的红花说成杜鹃口中的鲜血染成,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增强了形象的感染力。可是,这样悲鸣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草似烟”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这里借春草作反衬,把它们欣欣自如的神态视为对子规啼叫漠然无情的表现,想象之奇特,更胜过前面的泣花成血。第二联中,“他山”与“旧苑”对举,一热一冷,映照鲜明,更突出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告无门的悲惨命运。
后半篇继续多方面地展开对子规啼声的描绘。不同的地方,持续的鸣叫,它就是这样不停地悲啼,不停地倾诉自己内心的伤痛,从晴日至阴雨,从夜晚到天明。这一声声哀厉而又执著的呼叫,在江边日暮时分传入船上行人耳中,不能不触动人们的旅思乡愁和各种不堪回忆的往事,叫人黯然魂消、伤心欲泣。
从诗篇末尾的“湘江”看,这首诗写在今湖南一带。作者罢官,流寓荆南,这首诗反映了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故乡的痛苦心情。诗歌借咏物托意,通篇扣住杜鹃鸟啼声凄切这一特点,反复着墨渲染,但又不陷于单调、死板地勾形摹状,而能将所咏对象融入多样化的情景与联想中,正写侧写、虚笔实笔巧妙地结合使用,达到“状物而得其神”的艺术效果。这是对写作咏物诗的有益启示。
薛昂夫这首双调带过曲,多用五七言句法,融入一些前人诗词,抒发了伤春惜春的悲切心情,同时蕴含着激人惜时之意。
上叠用《楚天遥》曲牌,写送春情景。这部分根据宋僧仲皎的词作《卜算子·送春》改编而成。“有意送春归,无计留春住。”起唱二句,将送春惜春矛盾枨触之情,和盘托出。“有意”二字下得讲究,春将归去矣,既无计挽留,则不能不送,有意者,乃是有一份郑重相送之情意。已是临别之际,却仍想挽留,故又道:“明年又着来,何似休归去。”既然明年还要回来,不如不要归去。这个问题春天不能回答,但见“桃花也解愁,点点飘红玉”,伤春之愁恨,桃花也懂得,红红白白的花瓣,点点飘落,宛如洒泪。此是桃花之泪,抑或是春天之泪,惝恍莫可分辨。这一层意境,极为凄美。春天终于归去了。“目断楚天遥,不见春归路。”既别之后,望尽迢迢楚天,不见春归之路。这一层意境,极富远意。迷惘、失落之中,启示着对于春天的无已追求。
下叠用《清江引》曲牌,接起上叠歇拍,续写别后情景。起唱二句替春天设想,翻进一层。“春若有情春更苦,暗里韶光度。”春若有情,春更悲苦,不知不觉,韶光已逝。春本无情,且已远去,而设想其有情,悬想其应有此情,显示了作者之情深。这里将春天拟人化、主体化,将惜春、伤春之情转移到春天这一主体上,从春天本身的角度来写春天自己也在为美好时光的悄然飞逝而感伤,这样就将人与春天的感情融为一体,主客体沟通起来,使人的惜春、伤春之感得以深化。“夕阳山外山,春水渡傍渡。”此二句,将曲情从沉思中提起,作者重又寻觅春去之方向。但见得,夕阳残照,山外有山,水外有水,千山万水,重重叠叠,见不到春的踪影。“不知那答儿是春住处?”这最后一唱,自肺腑之中,冲口而出,急切透辟,堪称真曲家伤春之绝唱。
这首带过曲全幅曲情,一泻而下,抒发伤春怀抱之沉痛迫切,已极曲家之能事。元人周南瑞《天下同文集》录王德渊《薛昂夫诗集序》,称其诗词“新严飘逸,如龙驹奋进,有并驱八骏一日千里之想”,正可移评此曲。曲尚极情尽致,并非韵味不厚。如此曲之情景交炼,意境凄美悠远,韵味自厚。这种韵味与急切透辟之致相兼济,便是此曲之特美。
《国风·召南·小星》是西周现实主义诗集《诗经》里的一首。为先秦时代的民歌,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役夫之悲。全诗二章,每章五句,每章的前两句主要是写景,但景中有情;后三句主要是言情,但情中也复叙事,所谓情景交融说的就是这个。
第一章之前两句云:“嚖彼小星,三五在东。”姚际恒所谓:“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
征人奔走,为赶行程,凌晨上道。忽见小星,三五在天,睡眼惺忪,初亦不知其星何名也。言在东者,东字与公、同趁韵,不必定指东方。第二章云:“嚖彼小星,维参与昴。”征人睡梦才醒,故初见晨星,不知何名。继而察以时日,然后知其为参星与昴星。第一章只言小星,三五在东,不言星名;第二章既说小星,又说乃参乃柳,这就是诗分章次的道理。诗虽写景,而情亦隐见其中。
诗之每章后三句主要言情者,第一章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夙夜”旧释“早夜”,“日未出,夜未尽,曰早夜”。夙夜或早夜都不是两字平列,而是上字形容下字的偏正结构。征人天不明即行,可见其不暇启处,忙于王事。《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并不相同。第二章后三句云:“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改第一章的“夙夜在公”为“抱衾与裯”。又改“同”为“犹”。改“同”为“犹”者换字叶韵。改言“抱衾与裯”者,则由于上章之“夙夜在公”,凌晨上道,弃室家之好,“抛衾与裯”也。“夙夜在公”是“抛衾与裯”之因,“抛衾与裯”是“夙夜在公”之果。文心极细,章序分明。征人之“不已于行”,较之“息偃在床”者,是“寔命不犹”。写役夫之悲,真是词情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