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围绕希望得到引荐这一中心,开篇阐明了先达之士与后进之士休戚相关的这一道理,接着称颂于襄阳这位先达之士杰出的才能功业,最后作者毛遂自荐,吐露出迫切希望能得到于襄阳引荐的心迹。全文结构严密,立意明了,逻辑清晰。
文章先是提出“先达之士”与“后进之十”的关系,应是“相须”即相互等待、配合的观点:从正面说,后者靠前者提携才能施展才干,前者靠后者后继才能成就功业。再从反面说,如果不“相须”则前者“美而不彰”,终无出路,后者亦不能留传盛名。大前提明确之后,再说小前提,即联系于尚书与自身:于尚书乃当世先达之士,可惜未闻其荐举“后进之士”,而自己乃有才的“后进之士”,而且处境穷困,正是于尚书应该荐举之人。于是结论不言自明:自己乃应该被尚书荐举之人。
全文从先达与后进两方面展开,而又时时映照回抱,反复萦回,曲折灵转。处处回护着自己,处处敲击着权要,又处处激发着于襄阳要以识才用才为急务。笔如走丸,无一字一意呆滞板实。细细咀嚼,其味无尽。“在门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不妨为君子;“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门”,就未免是小人;“高材多戚戚之穷”,弃置人才,昏庸当道,分明是世道不公;“盛位无赫赫之光”,这是庸官只贪富贵的表现;对权贵“宜闻而久不闻”,是斥其失职的婉词;而无人“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门”,这又是权贵们未曾求或不真求人才的结果。文章两出“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明显地是指责当路者心里只想着功名利禄,并无心力“顾其门”,含意丰厚,表达委曲,愈细嚼愈有意味。
全文逻辑严密,析理透彻;文词舒展,陈情委婉;语气凄怆,不卑不亢;首尾呼应,严谨而自然。
一般以绝句体裁写的篇幅短小的宫怨诗,总是只揭开生活画图的一角,可从一个片断场景表现宫人悲惨的一生;同时往往写得委婉含蓄,一些内容留下许多想象空间。这首诗却与众不同。这两展示的是一幅生活全图,而且是直叙其事,直写其情。
作者在第一首诗的前半首里,以举重若轻、驭繁如简的笔力,把一个宫人远离故乡、幽闭深宫的整个遭遇浓缩在短短十个字中。首句“故国三千里”,是从空间着眼,写去家之远;次句“深宫二十年”,是从时间下笔,写入宫之久。这两句诗,不仅有高度的概括性,而且有强烈的感染力;不仅把诗中女主角的千愁万恨一下子集中地显示了出来,而且是加一倍、进一层地表达了她的愁恨。一个少女不幸被选入宫,与家人分离,与外界隔绝,失去幸福,失去自由,本来已经够悲惨了,何况家乡又在三千里之外,岁月已有二十年之长,这就使读者感到其命运更加悲惨,其身世更可同情。与这两句诗相似的有柳宗元《别舍弟宗一》诗中“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一联,也是以距离的遥远、时间的久长来表明去国投荒的分外可悲。这都是以加一倍、进一层的写法来增加诗句的重量和深度。后半首诗转入写怨情,以一声悲歌、双泪齐落的事实,直截了当地写出了诗中人埋藏极深、蓄积已久的怨情。这后两句诗也以强烈取胜,不以含蓄见长。过去一些诗论家有诗贵含蓄、忌直贵曲的说法,其实并不是绝对的。应当说,一首诗或曲或直,或含蓄或强烈,要服从它的内容。这首诗的前半首已经把诗中人的处境之悲惨写到了极点,为逼出怨情蓄足了力量,因而在下半首中就势必让诗中人的怨情喷薄而出、一泻为快了。这样才能使整首诗显得强烈有力,更能收到打动读者的艺术效果。这里,特别值得拈出的一点是:有些宫怨诗把宫人产生怨情的原因写成是由于见不到皇帝或失宠于皇帝,那是不可取的;这首诗反其道而行之,它所写的怨情是在“君前”、在诗中人的歌舞受到皇帝赏识的时候迸发出来的。这个怨情,联系前两句看,决不是由于不得进见或失宠,而是对被夺去了幸福和自由的抗议,正是刘皂在一首《长门怨》中所说,“不是思君是恨君”。这首诗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四句诗中,前三句都是没有谓语的名词句。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指出,诗句中“实字多,则意简而句健”,而他所举的“皆用实字”的例句,就是名词句。这首诗之所以特别简括凝炼、强烈有力,与运用这种特殊的诗句结构有关。另一特点是:四句诗中,以“三千里”表明距离,以“二十年”表明时间,以“一声”写歌唱,以“双泪”写泣下,句句都用了数目字。而数字在诗歌中往往有其特殊作用,它能把一件事情、一个问题表达得更清晰,更准确,给读者以更深刻的印象,也使诗句特别精炼有力。这首诗的这两个艺术形式上的特点,与它的内容互为表里,相得益彰。
第二首,表现宫中歌唱,随时都在创作新声。作者另有《听歌》二首,其一:“儿郎漫说转喉轻,须待情来意自生。只是眼前丝竹和,大家声里唱新声。”《边上逢歌者》又有:“垂老秋歌出塞庭,遏云相付旧秦青。少年翻掷新声尽,却向人前倒耳听。”足见诗人对新声及情感的重视。这首诗以“新声何处唱?断肠李延年”作结,包容了丰富的内蕴,言有尽而意无穷。这里直接点出“新声”,用“何处唱”一衬,其哀怨之情便流露出来了,最后一句提到了“断肠”,感情更进一步,在感情高峰上结束全诗。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