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游记首先指出庐山三面环长江大湖的形胜特点,“有娱逸之观”。然后在六天记游中,生动描述了含鄱口俯览鄱阳湖上风云卷来的云障奇观和神林浦仰望香炉峰下白云团涌的云海幻景。最后以“云为水征,云从山出”的传统说法为根据,点出庐山形胜最“足以娱性逸情”者为云,与首段相应作结。全篇各记,脉络分明,语句简炼扼要,记述云的变化,尤为细致生动。
以日记体写游记古已有之,但将这种形式用之于一篇不满七百字的短篇游记中,而又写得不枝不蔓、灵活生动,却很少见。一般说,日记体记游,一是易于琐碎,二是易于呆板。阳湖派作家尽管不似桐城三祖那样强调结构的严谨和平正,但作为文章最基本的要求,整个布局毕竟不能散金碎玉、平淡板滞。作者为避免这些毛病,在结构安排和文字处理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夫。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扣住庐山风景最突出的特点进行描绘,使每一处景物、每日见闻都围绕这一特点而纳入文章里。起首一段,即概述庐山地理位置及异于它处山水的特征:“有娱逸之观”。这是因为庐山处“浔阳彭蠡之会”,三画环水,而大山真得水形成灵动之美,江湖之水浩渺干旷的气势又不闷于海水的奔涌澎湃,多予人一种柔和的感受。正是这种特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庐山娱性逸惰的诸多景观,山中景物无不染上一层柔美的色彩。这节概述,其实是为下文定“势”,后面写山中清幽,写湖光山色,写瀑流云雾,都以此为基础,无不显示出一种娱逸的格调。作者进山的头一天,往游白鹿洞,至海会寺,“振钥顿文会堂。有桃一株方花,有芭蕉一侏方叶。”这里一片僻静,清幽的环境气氛,它清静得似乎连寺中老僧振钥开锁的响声部听得特别悦耳。在这寂无人迹的一方天地里,邑蕉抽叶,山花欲燃,大自然以其原始的生命情态展示出一片勃勃生机。到晚上,月下丙望,则见“松杉千万为一桁,横五老峰之麓”,又是另一种清幽气氛。这种清幽,无疑是江河湖滨那山中独有的特点,是为江湖涵养而生成的灵性的表现,是一种特有的神韵。这种体会到作者登高望远,回首观赏湖光山色时,就更为明显、更为强烈了:“湖光湛湛然,顷之,地如卷席,渐隐;复顷之,至湖之中;复顷之,弃湖坝,而山足皆隐矣;始知云之障,自远至也。于是四山皆蓬蓬然,而大云千万成阵,起山后,相驰逐布空中,势且雨。”湖光湛湛,须臾皆没,云逐雾驰,山雨欲来,这种变化,这种气势,都予人以云水诡幻之感,以一种难以忘怀的情趣。庐山的灵性在水,庐山景观因水而别有雅趣。山因水而灵秀,人因水而情浓,作者在山中几天的游历中,饮三分池之甘洌,望香炉峰之瀑流,擢风尘于龙井,访旧迹于墨池,瞻山中之白云,卧当涧之醉石。兴至极处,其而攀危岩而上,“侧足逾文殊台,俯玩瀑布下注,尽其变”,进而“跐乱石,寻瀑布源”,游迹所至,无处不感受到庐山因山水灵秀而独具的娱逸之乐趣,待到出山前夜,偏巧又逢山中大雨,次日出山路上,回望瀑布,在“山沈沈苍酽一色”中看那千尺白练,看那一缕白云升起之后便团团相衔出、缠绕于山问的云雾,又感受到雨后庐山的另一种风韵,面对这幅泼墨山水,作者不由发出深情的议论:“夫云者水之征,山之灵所泄也”。这灵性正是得之于水,而成了庐山“娱逸之观”的根源所在。
其次,是承转衔接上的富于变化。这篇游记的段落划分是以时间顺序为标志的,但这种胪列中又有变化。一、二两日由叙事说起,三、四两日由游览路线说起,第五日由游览目的意图说起,第六天则由友朋说起,并为山中游历作一小结,收束上述全部游踪后,再引出最后一天的出山。从方位变化上讲,庐山远望所见,作者来泊舟星子之前其实已经看到了,却有意不写而先写山中幽清,再写登高回顾湖光山色,然后依次写中山古迹瀑流,最后借写雨后庐山写远观的印象,这种变化既可使读者在饱览了山中景物之后留下一个总体的观感,也使全文灵动变化,有效地克服了日记体游记常见的单调和呆板。恽敬力图突破桐城派古文纯正静重的囿畛,使文章醇而能肆,于此即可见其端倪。
“捣练子”既是词牌,又是这首小词的题目。练是一种白丝熟绢,须用木杵在砧石上捶击而成;令指小令,是短歌的意思。作者在这首仅有二十七个字的小令中,着力表现秋夜捣练声给一个因孤独苦闷而彻夜难眠者带来的内心感受,含而不露地传达了一种难言的心理隐秘与情绪气氛。
境界的鲜明如画与意象的深蕴含蓄是这首词在意境创造上的主要特征。作者采取了类似电影推摄的手法,运用远、近景跳切镜头,从全景到近景,逐渐推出抒情主人公的特写。前面两个三字句,“院”与“庭”的遣词实际上并非同义反复,那是两个远、近景跳切镜头的巧妙组合。“深院”是世家豪族的深宅大院,所谓“侯门一入深如海”、“庭院深深深几许”是也。这是着眼于全景。“小庭”则是这整体中的一个单元,即千重万落中的一个独立小院,一个小天井。镜头从全景推近,把读者不知不觉地引入画面,置身于一个具体可感的环境之中。以上还只是画面的形,属于表层特征,还未抓住其中的“神”,即画面所蕴内在的深层特征。两幅画面分别用两个极平凡的字“静”和“空”来点化,应细加体味。借大宅院之“静”,当不仅仅是客观外在的安静、清静,在词语的深层结构中融入了强烈的主观情绪。那是静得让人恐惧,静得让人透不过气,是在心理压抑下而产生的一种深在的静谧感。
小庭“空”,更明显不是客观意义的空空荡荡。这样的贵族之家,仆人丫鬟总不会太少,花木池台、金井玉栏大约也是有的,作者偏偏用个“空”字,一笔抹去,就只能说是他的主观感觉在作怪,一切都视而不见了。原来,处在巨大建筑群落中的一个小天井,本身就带有一种压抑感和冷落感,一个寂寥空虚,百无聊赖的人处身于这种氛围,那当然会加倍感到难以忍受的孤独、郁闷和焦虑。
“断续寒砧断续风”,更渲染了这种沉寂、静谧,那木杵捶击石砧的咚咚声被阵阵悲凉的秋风荡来,时轻时重,时断时续,无止无休更加深了主人公的孤寂感。寒砧,即捣练的石板,这里指代寒秋中的砧声。“断续”一词的重复,是有意的安排,不仅体现了作者避巧就拙,崇尚素朴的语言风格,而且逼真地传达出捣练声在秋风中飘忽不定的神韵。更为重要的,这种似往而还,若断若联,飘荡空灵的听觉效果,又与抒情主人公内在情绪的延展变化节奏完全合拍。接着作者进一步把镜头推近,画面上映出抒情主人公的特写:夜深了,秋月如水,随同寒砧声从门窗一起泻入,搅扰得他心神不宁,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无奈”二字,使读者似乎看见了他那紧皱的眉头和无限焦虑而又无可如何的眼神。这才是词境的核心,画幅的焦点,以上的镜头画面都是这个焦点的烘托和铺垫。几声寒砧就会把主人公折磨得彻夜失眠,是因为它是一个特定的情感符号,包含着特定的情感信息。
在古代诗歌中,捣衣或捣练声常常用来表现征人妇对远戍边关的丈夫之思怨。如,南朝刘宋文学家谢惠连有一首著名的《捣衣诗》,保存在《文选》里,写的就是这种征妇怨;北周庾信的《夜听捣衣诗》,主题是“谁怜征戎客,今夜在交河”;初唐诗人沈佺期的《古意呈补阙乔知之》一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九月寒砧催木叶,十月征戍忆辽阳”;李白的《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自是任人皆知了。由此可见,寒砧声作为一种情感的形式或象征,逐渐抽象化、符号化,已经凝固到文学传统之中。既是一种情感的符号,就有引发特定心理情绪的心理导向功能,当然就不仅仅限于征妇怨,也可以是一般夫妇、情人的思忆之情,甚或是实际并无具体对象而纯属某种心理感觉的类似情绪。而这首小词却具有这样的特点:境界单纯,明晰,确定,而意象却扑朔迷离,模糊朦胧。那么,这里是指情人,征夫,故旧,或是故国。作者或许当时确有具体所指,或许本来就是一种莫名的心理情绪和感受,所谓“此情可行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也。有些作品,越是意象朦胧,留给读者参与想象、创造的余地就越大,其审美价值也越高。
这首小词可以说就是这样一首优美的朦胧诗。对于这一点,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已有所发现,他曾说李后主“兼饶烟水迷离之致”(《渌水亭杂识》)。纳兰氏十分准确地指出了李煜词直抒胸臆之外的另一种含蓄风格。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此诗前四句写景,以疏烟、明月、树木、微雨、落花、村落背景的怆凉衬托杜鹃的声声哀鸣,气氛极浓。后四句抒情,叙述自己本来已经伤心,听到杜鹃声就更悲伤了,因而产生了思家的念头。全诗基调激越,主体和客体两两相形,蕴露有法。
此诗一开始,诗人便以杜鹃自喻。杜鹃的声声嘶鸣,凄切动人,蕴含着自己的万古冤屈。
颔联写杜鹃生活之环境,诗人叠用六个名字,营造出了雾霭弥漫、烟雨迷茫、明月凄清、落花遍地的客观环境,这实际上是诗人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曲折反映。现实世界知音难觅,诗人内心的冤屈无人可以申诉,也无人可以分担。这一联是写景。
诗的下半部分,明写自己的内心世界。诗人泪将干,魂欲断,自怨自艾,自惭自伤。因此,他深深责怪自己“谬从科试”作茧自缚。如今,听到杜鹃的声声哀啼,他越发思念家乡,甚至意欲远离仕途,回归家园。特别是诗歌尾联,虽然表面上是对自己的责怪,然而读者从中却可以体味到诗句的言外之意。仕途的险恶、科举的束缚、人生的无常,使诗人产生了抱负成空、年华虚度的精神苦闷。如果联系余靖的生平,就能领悟这诗句所包蕴的人生况味。余靖出身于仕宦之家,性聪慧,少年师从林和靖先生,23岁便进士及第,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等。宋景祐三年(1036),因向皇帝上书为被贬的范仲淹辩护而遭贬。因而,诗人发出了“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的感叹。
全诗托物寓怀,抒写了身世之感。以杜鹃的声声嘶叫表现诗人的万古之冤,用杜鹃声引发诗人“将干泪”、“欲断魂”体现诗人寸肠欲断的百结愁肠,表现了沉郁愁苦的感情基调。而且,诗中有杜鹃生长的自然环境的描写,诗人借此反映了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就使诗歌具有更深广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