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的这首词,有着他一贯的忧郁风范。
上片斟月光为茗,看林梢轻影,无须整理的心事。随着殷殷低唤,拂去轻尘,来到眼前 “愁痕满地无人省,露湿琅玕影”,纳兰小令中的白描总是十分动人。信步竹林间,满地竹叶恰似愁痕点点。纳兰词里这样的情境有很多,夜寒露重时独立小院,衣衫必是不足御寒的,心境也必是凄凉无依的。而在这里,词人也不绕圈子,自己说得清楚明白,“闲阶小立倍荒凉”,空荡寂寞的台阶显得十分荒凉。
而下一句,纳兰却又隐晦了,“还剩旧时月闲在潇湘”,万千情意都浓缩在“潇湘”两字。潇湘喻指生死相隔。词句到了这里,纳兰的心迹也都铺显了出来,干言万语,还是悼亡。月亮还是当年的月亮,只是如今,它却孤零零照在一个人清冷孤寂的身影上。
下片写万籁俱寂,已寐难眠,此时正是“薄情转是多情累,曲曲柔肠碎”。是薄情吧,才会彼时那样不珍惜,是多情吧,才会如今这样放不下,生怕挂着笑的嘴角一垂下来,眼泪就会忍不住跟着倾泻而出。黯然神伤中,借黑夜盖住内心的忐忑不安。
这首词里,正是最后一句“忆共灯前呵手为伊书”最牵人心,想起当年和她一起在灯前写字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其实何曾薄情,淡淡一句清言,二人缱绻深情便呼之欲出。故事完结,谢幕散场,但总有白纸黑字,文辞依然。
从全词看,本词采用前写景后抒情的常用手法,即由眼前实景追忆曾经的情景。结句描写一细节,使小词顿生妙趣,意韵悠长,情趣悠远。
《郑风·将仲子》所表现的,便正是一位青年女子在春秋时期社会舆论压迫下的畏惧、矛盾心理。首章开口即是突兀而发的呼告之语:“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这呼告初听令人摸不着头脑,细细品味又不免莞尔而笑:诗行中分明透露着,有一对青年男女正要私下相会。热恋中的男子(仲子)大约有点情急,竞提出了要翻墙过园前来相会的方案。这可把女子吓坏了,须知“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是要遭父母、国人轻贱和斥骂的;她想:“倘若心上人也如此鲁莽,可教我把脸儿往哪里搁?”于是便有了开章那三句的突发呼告。这呼告是温婉的,一个“将”(愿)字,正传达着女子心间的几多情意;但它又是坚决的,那两个“无”(不要)字,简直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读者读得再深入些,当还能想见女主人公此刻因惶急而变得苍白的面容,还有“仲子”那因被拒绝而失望的神情。
这失望也为女主人公感觉到了,诗中由此跳出了一节绝妙的内心表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前一句反问问得蹊跷,正显出了女主人公的细心处,她唯恐“无折我树杞”的求告,会被心上人误会,故又赶紧声明:“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我不是吝惜杞树,我只是怕我父母知道;因此虽然爱着你,却不能让你翻墙折杞前来,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这番对心上人作解释的自白,一个“畏”字,吐露着她对父母的斥责,竟是如何的胆战心惊。这样一来,仲子却也不是完全绝望。“仲可怀也”三句表明,可怜的女主人公在担心之余,毕竟又给了心上人以温言软语的安慰:“我实在是天天想着你呀,只是父母的斥骂,也实在让我害怕呀……”话语絮絮、口角传情,似乎是安慰,又似乎是求助,活脱脱画出了热恋中少女那既痴情、又担忧的情态。
第二、三两章初看只是对首章的重复,其实却是情意抒写上的层层递进。从女主人公呼告的“无逾我里”,到“无逾我墙”、“无逾我园”,可推测她那热恋中的“仲子”,已怎样不顾一切地翻墙逾园、越来越近。但男子可以鲁莽行动,女子却受不了为人轻贱的闲话。所以女主人公的畏惧也随之扩展,由“畏我父母”至于“畏我诸兄”,最后“畏”到左邻右舍的“人之多言”。让人觉得那似乎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从家庭一直布向社会,谁也无法挣得脱它。这就是不准青年男女恋爱、私会的礼法之网,它经了“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的重重围裹,已变得多么森严和可怕。由此品味女主人公的呼告之语,也难怪一次比一次显得急切和焦灼了——她实在孤立无助,难于面对这众口嚣嚣的舆论压力。
字面上只见女主人公的告求和疑惧,诗行中却历历可见“仲子”的神情音容:那试图逾墙来会的鲁莽,那被劝止引发的不快,以及唯恐惊动父母、兄弟、邻居的犹豫,连同女主人公既爱又怕的情态,俱可于诗中得之。中国古代诗论,特别推重诗的“情中景”“景中情”,《将仲子》所创造的,正是这种情中见景的高妙诗境。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