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亨的《朝天子·归隐》共二十首,就体段来说,前人或名为“重头”,或称为“联章”。这里所抄录的是其第二首。
前三句写其归隐的生活:不为衣食操心,不为名利劳神,有时“歌咏楚词”,有时“赓和杜诗”,有时“临写羲之字”。悠闲,风雅,用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的话来说,是“无半点尘俗闷”。“楚词”即“楚辞”,指以屈原《离骚》为代表的“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的诗歌。为了欣赏楚辞的韵味,吟时必须节奏舒缓,因此特于“歌咏”之前恰 切地置一“长”字,强调其声调的曼长,表现其陶醉的神情。“杜诗”,指诗圣杜甫的诗歌。“赓和”是接在后面模仿别人诗歌的题材或体裁而写作。杜甫曾说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晚节渐于诗律细”。为了要踵武诗圣,握笔时必须十分认真,因此特于“赓和”之前以恰切地置一“细”字,强调其字斟句酌的细心,表现其推敲的神态。“羲之”,即被人尊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临写”之前的“闲”字,是安静的意思,是用以表现临摹王羲之书法时,聚精会神,没有丝毫杂念之心境的。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说“长歌楚些吊湘魂,谁待看匡时论。”可以与这三句相互发明。
接下来的第四、五句,写其归隐的处所,兼表相关的主观意向。就处所来说,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其地理位置在远离“朝市”的“乱去堆里”的高山深处;二是其房舍的质量为简陋的“茅茨”。曲的语言,“不贵熟烂而贵新生”,作者在这里不用现成的“白云深处”,而铸造出“乱云堆里”,便是有意识地避熟就生,并增加语言形象的视觉感。“茨”,用芦苇、茅草盖的情屋顶。《诗·小雅·甫田》:“如茨如染。”郑玄笺:“茨,屋盖也。”“朝市”,犹言都会,指繁华的闹市。相关的主观意向,是对“朝市”的厌恶,“无意居”,对“乱云堆”里的“茅茨”的喜爱,有意“结”。为什么厌“朝市”而喜“乱云堆里结茅茨”呢?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一首中说的“远红尘俗事冗”,正好可以移来做为注脚。
第六、七、八句,写其归隐的原因。这原因来自作者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总结,是他在这一组诗中经常使用的音符。“珠履三千”,用战国春申君事。《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这里是借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奢华。“金钗十二行”用唐代牛僧孺(思黯)事。《山堂肆考·角集》二十三:“白乐天尝方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而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这里是指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姬妾众多。这两句,对偶成文,词藻华丽,触笔无多,但其富贵、煊赫的气象,已经跃然纸上了。紧接着的“朝承恩暮赐死”一句,陡然一转,说明“福兮祸之所伏”,富贵荣华难以久长。早晨刚刚得宠,晚上便会被杀。这真是当头棒喝,足以令人惊心动魄,冷汗淋漓,不胜恐惧之至。
最后的三句,写归隐的志向:要像商山四皓的采此芝于商山和严子陵的理钓丝于桐江,彻底与功名事决裂,以渔樵生活终老。“采商山紫芝”,用商山四皓事,意谓隐于山林。秦末,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为避乱而隐居商山。四人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高邦建汉为皇帝后,想要把他们罗致到朝廷来辅政,结果没有办到。“商山”,在今陕西商县东南,林壑深邃,形势优胜。“紫芝”一句灵芝,是一种菌类植物。“理桐江钓丝”,用严子陵事。意谓隐于水滨。严子陵,本姓庄。少年时与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他变姓句而隐居不见。后来刘秀找到了他,任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就职,归隐于富春山,垂钓于桐县南之江滨。“毕罢了功名事”这一末句,肯切坚决,字声合谱。作者这一组诗的第七首中的“功名事莫求”,第十七首中的“断绝了功名念”,都与这一句意同。“毕罢”,元时俗语,意为了结,撇下。
用事较多是这首小令的特点之一,亦是其缺点。不论其“珠履三千,金钗十二”,还是其“采商山紫芝,理桐江钓丝”,都做到了如王骥德《曲律》所说的,“引得的确,用得恰好”,“明事暗使”,用在句中,令人不觉,如禅家所谓撮盐水中,饮水乃知咸味。
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
这是一首咏史诗,是诗人早年间游历汉高祖故乡时有感而发的即兴之作。这一时期,李商隐初涉仕途,政治热情极高,尽管屡因朋党争斗而遭排斥打击,但并没有灰心丧气,对前途充满信心。
诗人在这里用了很鲜明的色调来赞誉汉高祖,并以项羽作陪衬突出了高祖建汉的恢弘气势。刘邦和项羽虽然都同为反秦义军的领袖人物,可最后的胜利还是不可避免地归了刘邦,这是一种王者之风的胜利,项羽大败垓下是历史的必然。全诗对汉高祖的崇羡之情溢于言表,并立志要效仿汉高祖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欧阳修胸襟旷达,虽处逆境之中,仍能处处自得其乐。他的《醉翁亭记》,末二段就表现了他与民同乐的情景。此诗和《醉翁亭记》同样用了一个“醉”字,但并不过多地渲染那些离情别绪。《醉翁亭记》是写游宴之乐、山水之美,这诗所表现的父老亲故送别饯宴的情景,别是一番情味。
诗的前二句以绚丽的春光衬托热烈的送别场面。后二句抒情,内里实在蕴含着惜别的深情,只是故作旷达自慰且慰人。这首诗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
首句写景,点明别滁的时间是在光景融和的春天。
欧阳修由滁州徙知扬州,朝廷的公文是在那一年闰正月下达的,抵达扬州为二月。滁州地处南方,气候较暖,这里与作者在夷陵(今湖北宜昌)所写的另一首《戏答元珍》诗“春风疑不到天涯,二月山城未见花”不同,而是花光浓烂,柳丝轻明。这样,此诗首句不仅写出了别滁的节候特征,也为全诗定下了舒坦开朗的基调。
次句叙事,写当地吏民特意为欧阳修饯行。
“酌酒花前”,是众宾客宴送知州,与《醉翁亭记》的知州宴众宾正好相反;这天还有丝竹助兴,气氛显得热烈隆重。它虽不同于以往投壶下棋、觥筹交错的游宴之乐,但同样写出了官民同乐和滁州民众对这位贤知州离任的一片深情。
后两句是抒情,诗人把自己矛盾、激动的心情以坦然自若的语言含蓄地表达了出来。欧阳修在滁州任职期间,颇有惠政。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两年多的贬谪生活即将过去,这里地僻事简,民俗淳厚,作者特别对以前在滁州琅琊山与众宾客的游宴情景怀念不已;而此时却是离别在即,滁州的山山水水,吏民的热情叙别,使他百感交集。这里“我亦且如常日醉”的“且”字,用得极好,写出了诗人与众宾客一起开怀畅饮时的神情意态和他的内心活动。
结句用的是反衬手法,在这种饯别宴上作为助兴而奏的音乐,是欧阳修平时爱听的曲调。但因离忧婴心,所以越是悦耳的曲调,内心就越感到难受。唐朝张谓写过一首题为《送卢举使河源》的赠别诗:“故人行役向边州,匹马今朝不少留。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这里结句所表达的意思,为欧阳修所化用。“莫教弦管作离声”,发人思索,使诗意余韵不尽。后来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诗“我自只如当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也是从此脱出。
欧阳修这首诗与一般叙写离愁别绪之作所渲染的凄恻之情,有明显的不同,它落笔轻快自然,平易流畅。这与宋初盛行的刻意追求辞藻华丽,内容却显得空虚的“西昆体”诗风形成鲜明对照。由于欧阳修在诗歌创作中以明快朴实的诗风力矫时弊,因而就成了北宋诗坛的一大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