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自传的开头一段,先概括地介绍自己的退居生活。自传的第二段,具体描述他的半隐居生活,而最突出的是赋诗与酿酒。自传的第三段,作者为自己的放情诗酒的生活作辩护。他认为自己对诗酒的爱好,比那种经商、赌博、炼丹服药都要好,不会招祸、破产或为药所误。这篇自传如他的诗歌一样,语言平易清新,多处运用排比句,句式整齐,读来极为流畅。
开头一段,先概括地介绍自己的退居生活。传记一般要在开头交代传主的姓字籍贯,而这篇自传开头却说:“忘其姓字、乡里、官爵,忽忽不知吾为谁也。”这是模仿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体例,表示自己既过半隐居的生活,自己的姓名之类无所谓了,同时也透露自己因酒醉之深而忘记而糊涂了。接着写他在洛阳住处的环境及爱好。他“家虽贫,不至寒馁”,这是半隐居生活的生活条件。从五十八岁到六十七岁十年中,白居易先后在洛阳任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官职,其中除河南尹两年外,另外两个官职都是一种加官,并非实职,可以领到薪俸但不用于实事,很清闲。这种既当官又无实职的生活,白居易称为“中隐”。他在《中隐》一诗中说过,不做官便要有冻馁之苦,做高官便要有忧患,“不如做‘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实际上这是一种半隐居的生活,陶醉于饮酒、作诗,这就点出了“醉吟先生”的题意。
第二段,具体描述他的半隐居生活:研究佛学,与佛教朋友、诗友、酒友交官,听歌吟诗,饮酒、官山水,而最突出的是赋诗与酿酒。
第三段,作者为自己的放情诗酒的生活作辩护。他认为自己对诗酒的爱好,比那种经商、赌博、炼丹服药都要好,不会招祸、破产或为药所误。因此表面上“自适于杯觞讽咏之间”,认为沉迷在醉吟之中是“幸甚,幸甚”,其实内心并非真的一味快乐“自适”。他的“吟罢自哂”是一种苦笑。因为传主“醉复醒,醒复吟”,“醉吟相仍”,整日在昏昏沉沉之中。这种状态决非是正常的生活,也决非是真正的内心快乐。他醉吟的目的,是为了“得全于酒”,借酒麻醉自己,避开政治斗争,免祸求全。所以传主纵情诗酒,在表面的闲适中还隐藏着对现实无可奈何的悲哀、沉重的失落感和内心苦闷。白居易在早年曾写过许多讽谕诗,为民叫苦,干预现实;作为一个左拾遗的谏官,也曾尽过职责。而到了晚年,思想消沉,竟成了“醉吟先生”。究其原因,首先不能不归结到封建社会对一个正直知识分子造成的精神上政治上的压抑;其次是白居易自己信奉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信条,晚年几乎完全倾向“独善其身”。另外,他还受佛道的影响,使自己的晚年既在佛道中找寄托,又使自己的思想更趋于消极。
这篇自传如他的诗歌一样,语言平易清新,多处运用排比句,句式整齐,读来极为流畅。全文从头至尾能紧扣题目中“醉吟”二字,围绕传主别号展开描写与议论,塑造了晚年白居易的自我形象。
这首词运用比兴手法,极写废园的荒芜凄凉景色,并以独明的孤花自况。
上片先写废园春光关不住,春之景象中又有牵衣藤刺,扑面飞絮,这藤刺、飞絮,或许就是他对于时政的感慨。下片还是扣住春光来写,不过这春光却是暮春的景象,一朵孤花开放在墙角,没有人来采摘。结尾两句含有勉励的意思,勉励年轻一代珍惜少年时光,有所作为,莫使良机空逝而徒然叹息。抒发其兴亡、盛衰和怀才不遇之感。全词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寓意深刻。郁勃激荡而凄绝灵动,在晚清词坛别树一帜。
起句“漠漠春芜春不住”,广漠的园地上一片荒芜萧索,春日的芳华已消逝褪尽的景象。“藤刺牵衣,碍却行人路。”而那些“藤蔓”——昏庸的王公大臣及其帮凶的文人们,却处处牵制,阻碍着维新改革者的道路。“偏是无情偏解舞”。“舞”在此处有双关作用。一是代表那些昏庸的王公大臣们纸醉金迷,酣歌漫舞;二是指行人之舞,即改革维新者前进的步伐。二“舞”是对立存在的。“蒙蒙扑面皆飞絮”,说明维新改革者的道路坎坷,词人怒斥群丑,悲愤之势已出。
下半片的“绣院深沉谁是主?一朵孤花,墙角明如许!”一朵明丽的孤花在荒芜的废园中寂寞地开放,无人培护,无人欣赏。突出了它独立荒园,孤芳高洁的品格。花与词人的心境融合无间,灵犀相通。结尾“莫怨无人来折取,花开不合阳春暮”,是安慰孤花,亦强作自解,以孤花自喻。词人透露出一种怀才不遇的凄凉,同时又以身不逢时而自我宽慰。
这首词写得十分蕴藉含蓄,深意在所描写的景象之外。词刻意描绘废园春景,是要让读者看到一幅时代的政治画图,就是清王朝在那些“藤荆”之类的奸佞之臣当权下,正走向末路和败亡。词人也强烈感受到时下政治的腐时,深深地为国家民族的前途而忧虑。“绣院深沉谁是主”,“绣院”暗喻的是当时的清王朝,这一句还包含了词人盼望“圣主明君”招揽人才,改革时政,振兴国运的怀抱。词的最后几句,则是词人以花自比,抒发的是空怀救国救民之才而无法施展的人生感慨。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