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人常以人与自然的默契,来表达一种超旷的情致。李白有“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辛弃疾有“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既是一种谐趣,又是作者自我意识对象化的巧妙修辞。“西山不似庞公傲,城府有楼山便倒”同样表现出这样一种超迈和诙谐的情绪。作者将西山拟人化,又将拟人化的山拿来与历史上有名的怪诞人物进行比较,思致独擅,奇趣横生。
这里作者并未说西山如何高峻,如何巍峨或如何秀丽,仅通过它的“不傲”来写其与人亲近。这种写山手法,有创造,有风趣,较之王安石“两山排闼送青来”又高出一筹。首句在“西山”之外,叠加出“庞公”的形象,“西山”为显形,“庞公”为隐形,造成一种独到的意象叠加效果。而联系这一对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意象之媒介(中介),就是对待城府的态度。庞公,即庞德公,据《尚友录》:庞德公居岘山,未尝入城府。荆州刺史刘表几次请他出来做官,他都拒绝,并让刘表站在一边不理,对他自己妻子却“相敬如宾”。诸葛亮去拜访他,庞德公开始几次也只是让亮一人拜在堂下,不教他起来,因此以其踞傲而闻名于世。后携妻子隐鹿门山。“西山”却与庞公不同,“城府”只要有楼,它便可入城府来,按照常理,是人伫立楼头,目光投向西山,才发现它的存在。词人将这种视觉感受逆转,说是西山来到了城府之中,让读者在一句之中得到一种视点迁移引起的情感之波的回返往复,增强了诗句审美感应的层次和深度,且把山与人的亲近程度表述得准确和完满。词人写山与自然的热爱与亲近,与上面提到的太白、稼轩、半山类似诗句命意相同,与深隐山森的“庞公”实则同趣。
第三、四句,由西山的“青”,想到自己的白发,由头上白发想到去染翠蓝的晴岚。辛疾疾有“青山不染白髭须”之句,作者实际与辛词句意相同,不过是反说罢了。这里,作者放开浪漫的意马之缰,夸张地表达恨“早生华发”的强烈情绪,思致独到,言辞直率却具艺术内蕴。言外透露出爱山的缘由:投身大自然的怀抱,山林青青千里,可使人感受到一种浓郁的青春气息,遂觉得头上的白色可以移到它上面,它的青色可以移到自己头上。
下片承“华发”申说,旁人谓词人早生华发是因发愁,遂劝他喝醉解之。借酒浇愁,古人说得很多。曹操说“何以解忧,惟有杜康”,杜康,即酒。李白有“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其《将进酒》又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下阙首起两句便是沿前人思维定势,将诗意提起。第三句作一顿挫,一晚上便喝了千杯酒,当然这是夸张之辞,极言豪饮之多,最后作一反跌:酒喝得再多,也不能销愁,醒来白发未减,人依旧在愁中衰老。
这是一首谐谑风格的词作。无缠绵悱恻绮罗香泽之态,亦无豪纵奔放金戈铁马之势,它只是以疏淡的笔致,表现一种旷放的情感。虽有叹老之意,却全无伤感之怀。写法上,舍去一切背景,仿佛白纸上作画,仅用线条表现情绪。上片以青山与自己白发作对比写自己的“老”;下片用酒与愁的关系强调愁的执著,亦未离开一个“老”字。全词观之,愁与老的根源,华发乃老的标志,青山乃华民的隐衬,意脉连贯,疏中见密,自然浑成,淡而有味。为何而愁,全未说破,只让读者朦胧见到一种排遣不了,纠缠如蛇的愁雾愁雰愁云而已,遂给人一种超脱之感,放达之感。这是典型的元人风致,元人格调和元人散曲笔法。
文章的第一段概括交代柳敬亭说书技艺的精湛和在人民群众中的深远影响,第二段介绍柳敬亭走上说书道路的经过,以及演技提高的过程;第三段写柳敬亭为左良玉所赏识,倾动朝野;第四段写明亡后柳敬亭重操旧业,其说书技艺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按理说,说书艺术家的音容笑貌是最生动,也最引人注目的。但文章一开始没有一言一语着眼于刻画柳敬亭的音容笑貌,而是把柳敬亭放在宋明以来演史小说盛行不衰的广阔背景上,作宏观的考察。作者指出,两宋时说历史演义和小说者,见之于《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著录的就有数十人。此后数百年间,却寥寥无闻,“乃近年共称柳敬亭之说书”。以考信的笔法,确切的事实,突出了柳敬亭在古代说书艺术史上的地位和贡献。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一个地位低微的说书艺人要走向社会已属不易,更何况是得到公众的肯定而名噪一时了。黄宗羲对柳敬亭的坎坷经历和曲折奋斗,只是一笔带过,说他年十五,就犯法当死,因而变姓柳,到盱眙市中为人说书,“已能倾动其市人”。语调平实,不事渲染。而吴传则说:“久之,渡江,休大柳下,生攀条泫然。已抚其树,顾同行数十人曰:‘噫!吾今氏柳矣。’这就把柳敬亭的改姓传奇化了。也许,吴所写的传中有关这类描写,在黄宗羲看来,正是所谓“有失轻重”之处。其实,不过是黄、吴写传的主导思想不同罢了:一则重平实,一则重描写而已。
柳敬亭从家乡泰州流浪到盱眙市中,为人说书,已能使听众动容,说明他在说书技艺方面有着极好的禀赋。但在柳敬亭的成才道路上,儒生莫后光的指点,似乎有着更为关键的作用。莫后光关于“说书虽小技”一番话看似平常,含义则极其丰富。“句性情,习方俗”,可以说已经是说书艺术的高标准要求了,而“如优孟摇头而歌”,则更是说书艺术的典范。柳敬亭虚心接受名师教诲,为了追求说书艺术的更高境界,开始了艰苦的探索和攀登。“凝神定气,简练揣摩”八个字,正是他悉心研求说书艺术,刻苦磨练说书技巧的真实写照。接着,黄宗羲又用对话的形式,把柳敬亭这种刻苦钻研精神分作三个阶段,三种境界,加以具体的描述。“期月”,“能使人欢咍嗢噱矣”,这是第一个阶段;“又期月”,“能使人慷慨涕泣矣”,这是第二个阶段;“又期月”,“子言未发而哀乐具乎其前,使人之性情不能自主”,这是第三个阶段。层层递进,步步深入,既写出莫后光循循善诱的有方教导,又写出了柳敬亭锐意奋进的精神和艺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攀登的态度。连莫后光也不得不赞叹说:“进乎技矣。”自此之后,柳敬亭在扬州、杭州、南京等地献艺,无不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以至于“名达于缙绅间”。市井内外,朝野上下,无不为他说书艺术所达到的神化境界折服倾倒。
关于柳敬亭“参宁南军事”,吴伟业连举六七件事,着重说明柳敬亭“平视卿相”的“侠骨”和他善于排难解纷的高士行为,而黄宗羲则重点记载两件事:一写那些幕府儒生“设意修词,援古证今”,煞费苦心所拟就的文檄,都使左良玉“不悦”;而柳敬亭“耳剽口熟,从委巷活套中来”的言辞,却无不与左良玉“意合”。即使是写柳敬亭的军事才干,也仍然不离开说书艺人的当行本色。二写柳敬亭奉命至金陵,朝廷官吏从上到下,无不“使之南面上坐,称柳将军”。对于这种异乎寻常的礼遇和令人羡慕的显赫地位,柳敬亭仍然抱着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处之泰然,毫不心动。这里,既反映出一个历经坎坷的说书艺人是怎样的玩世不恭,也透露出他敝屣功名利禄的态度。妙在文章处处要使人忘却柳敬亭是个说书艺人,正面描述如“军中亦不敢以说书目敬亭”,侧面烘托如同行们的道旁私语:“此故吾侪同说书者也,今富贵若此!”而客观效果则处处使人感到他依然是个说书艺人。
正因为柳敬亭有处变而不惊的人生态度,所以,一旦明亡,左良玉病死,他丧失其资略尽”,也能“复上街头理其故业”而安之若素。作者尤其强调的是军中的生活经历,举凡“豪猾大侠、杀人亡命、流离遇合、破家失国之事,无不身亲见之”。一切包括国家兴亡,朝代更迭在内的风云际会,都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阅历。如果说这一切是他攀登说书艺术高峰的思想基础和生活基础,那么“五方土音,乡俗好尚,习见习闻”,则又进一步增强了他的表演艺术手段。而“亡国之恨顿生,檀板之声无色”,则是对柳敬亭说书的思想和艺术所作的高度赞誉,也是柳敬亭能够赢得生前身后名的最根本原因。而从文章写作来看,这两句正是全篇的点睛之笔,倾注了作者对忠臣义士无限仰慕的思想感情。
本文的叙述既以时间先后为顺序,又照顾到柳敬亭一生的行踪。对于柳敬亭说书技艺的描写,生动具体,绘声绘色。全文结构谨严,条理井然,取材精当,有详有略。语言简洁精炼,文字干净利落。
由于柳敬亭的精湛技艺,明清笔记中为他立传的,还有周容《杂忆七传·柳敬亭》。至于记载他的人品、技艺的那就更多了,较著名的有张岱《陶庵梦忆·柳敬亭说书》、钱谦益《牧斋有学集·书柳敬亭册子》、余怀《板桥杂记·轶事》、夏荃《退庵笔记·柳敬亭》等。在所有这些传记材料中,黄宗羲改写的这篇《柳敬亭传》,取材精当,详略得宜,主旨明确,可谓落笔不群,出手不凡,应当说是写得最成功的一篇。
《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这两句是说,她和他初相识的时候,两颗心都希望永远如一。
往日的日子过得多么顺畅啊,那正是和他初相识的时候。夜晚幽会,她伏在他耳边悄问:天长地久,两心如一,是么?他呢,也细语相答:这个自然,两情相爱,直到百年!这甜腻腻的回答叫他白天身儿坐在织机面前,魂灵儿还在他身边。眼前就算是洁白的生“丝”,也给她念成了柔柔的情“思”,手里才捧起一匹织好的丝帛,心中就像想起和他匹配的将来......
“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丝:谐“情思”的“思”。残机:残破的织机。悟:不顺从、相逆,与“忤”意同。匹:布帛宽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这里用作双关语,暗喻二人不能称为匹配。这两句是说,任凭她怎么理齐了丝儿,这破织机就是不听操纵,始终织不成像样的匹段。
如今这些都不必提了,那薄情的人儿走了,就算想也是白搭。只有这机子最最可恨,瞧着它像是没有心眼,可怎么也会和他一样使坏?诗歌以棉丝织成布匹来比喻有情人结为佳偶。这位女子本指望两情相悦,将会有个美满的结局,没想到男子负心,留给她的是一缕织不成的乱丝,一个残缺不全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