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
从体裁上看,这首诗属于古体诗,从题材上看,这首诗属于边塞诗。
诗一开头,便写告急途中,军使跃马扬鞭,飞驰而来,一下子就把读者的注意力紧紧吸引住了。一、二句形容在“一走马”“一扬鞭”的瞬息之间,“十里”“五里”的路程便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以夸张的语言渲染了十万火急的紧张气氛,给人以极其鲜明而飞动的形象感受。这是两个倒装句,按一般的写法是:一走马十里,一扬鞭五里。但是这样写,一个五言的句子上三下二,不符合诗歌语言的正常节奏,读起来拗口。像这样“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不仅上口,也因为将“十里”“五里”提前,加以强调,而突出了马的速度之快。
中间两句,点明了骑者的身份和告急的事由。一个“围”字,可见形势的严重。一个“至”字,则交代了军使经过“走马”“扬鞭”的飞驰疾驱,终于将军书及时送到。最后两句,补充交代了气候对烽火报警的影响。
按理,应当先见烽火,后到军书。然而如今在接到军书之后,举目西望,却只见漫天飞雪,一片迷茫,望断关山,不见烽烟。是因雪大点不着烽火呢,还是点着了也望不见,反正是烽火联系中断了。这就更突出了飞马传书的刻不容缓。写到这里,全诗便戛然而止了,结得干脆利落,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尽管写形势危急,气氛紧张,而诗中表现的情绪却是热烈、镇定和充满自信的。
这首诗,取材的角度很有特色。它反映的是边塞战争,但并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截取军使送书这一片断,通过描绘出一幅迷茫、壮阔的关山飞雪远戍图,侧面渲染边关的紧急状况与紧张气氛,展现出诗篇“意余象外”的深邃与凝重。这种写法,节奏短促,一气呵成,篇幅集中而内蕴丰富,在艺术构思上也显得不落俗套。
此诗描写了雪消溪涨、游客渡溪、古槎横溪、山花随流水流出等画面,表现了作者对琅琊溪美景的喜爱之情,体现了作者寄情山水的悠然情怀。
首句点题并暗示了时令已是春日,故雪融水涨。接下来点明作者是喜欢游山玩水的雅士,故看了这边的风景还要看那边的风景,这样小桥就成了两边的中介。当然临溪观水本身就是很美的景致。
作者站在桥上,凝望着远处潺潺而来的溪水,不禁对溪水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心生疑问。这也是好游玩的人的一种好奇心的体现。而最后一句给出了一个诗意的回答:虽然不知道溪水的源头在哪里,但是可以想象那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地方,因为从溪水中漂浮的花瓣可以推知。
琅琊山最早在唐代被开发,即“凿石引泉,酬其流以为溪。”这条溪被命名为“琅琊溪”,可谓是“自有此山,便有此泉,不浚不刊,几万斯年”(唐独孤及《琅琊溪述》)。琅琊山历史上亦有“溪山”之称。此诗开头两句描绘了琅琊溪冬去春来,雪融水涨的画面,并状写了游人们为欣赏这美丽的山水而渡溪过桥的情景,反映了琅琊溪景色之美以及作者对此美景的喜爱。结尾两句从溪水飘流落花来写溪流之源头,因见有山中落花从水上流出,源头当在山中无疑,有暗示美景更在深山幽境之意。这两句实写山花随流水流出的景象,虚写山中的春意,以及溪源之远,溪流的曲折,虚实结合,以实喻虚,充分引发了读者的想象。整首诗以写景为主,融情于景,首尾圆合,表达了诗人对山水自然的喜爱之情和惜春之感。后两句虚实相生,富有宋诗的理趣之美。
“二十余年别帝京,重闻天乐不胜情”。两句所指自然是大和二年(828年)诗人回到长安的事与情,但这话同时也就告诉了读者“二十余年”前,诗人曾在帝京,并且听过“天乐”。这表明诗人当年并非长安一布衣。一别多年,帝京重返,且又听到熟悉的“天乐”,此时此地,直教诗人情难自已。这“情”的内涵是喜,还是悲,是伤,抑是慨,并没有明确说出,要知道答案,就必须了解诗人“二十余年”前在长安的情况,而后又是怎样“别帝京”的,“别”后这二十多年又是怎么度过的,还有与他一样告“别帝京”的朋友们,又有着怎样的遭遇。这些问题,事实上就是一段“永贞革新”的兴起和失败的历史,保守势力对革新派残酷迫害的历史,这里有包括诗人在内的“二王八司马”的悲剧,还有这些悲剧人物之间的相互激励、相濡以沫的动人的篇章。只有思索回味了这些,读者才能体会到“二十余年别帝京,重闻天乐不胜情”的深沉的内涵,和无限的悲慨。对此,诗人有时也表现得比较明快直率,比如“昔年意气结群英,几度朝回一字行。海北天南零落尽,两人相见洛阳城”(《洛中逢韩七中丞之吴兴口号》)。这是头一年(827年)回长安途中在洛阳遇到韩泰时写的,可见这种悲愤之情,久已郁积于胸,“洛中逢韩七”,“重闻天乐”,都不过是遇事则动、借题发挥而已。
一二两句由今而入昔,思绪万端,言简意丰,情溢于词,而对于全诗来说还只是开始,它给与何戡重逢创造了环境和心理的背景。第三句折转入正题,妙以何戡之在,点出“旧人”之不在,如此情景,则“在”亦悲,“不在”亦悲,无限悲痛,隐于字背。况且唯有的一位旧人何戡,又偏不忘旧事,又为他唱起了当年送别的离歌《渭城曲》——“西出阳关无故人”——可没有人能想到重入长安无故人。何戡一曲,往日的“别帝京”,此时的耆旧凋零,更是齐袭心头,千层浪,万重波。滔滔难平。有人说艺术贵在引人思索,此诗之妙,大概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