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诗题“跋”字表示诗人对苏轼的尊敬。首二句“子瞻谪岭南,时宰欲杀之。”分量极重,也切合事实。“时宰”章悖贬东坡于惠州,自以为东坡在那里既无自由,又不服水土,必死无疑。孰料东坡泰然处之。诗人平淡中概括了苏轼先贬惠州,再贬儋州,已至天涯海角之绝地的经历。“时宰欲杀之”五字,有回拦横截之力,写出诗人对执政者妒能嫉贤、残酷打击的无比愤慨。尤其用一“欲”字点出其用心之狠,而为苏轼抱无尽之同情。状况如此沦落,诗人再用“饱吃饭”与“细和诗”两个生活细节,生动而具体地再现了苏轼超迈洒脱的精神境界。前两句用力之重,恰恰成为后二句的铺垫,造出跌宕悬殊的强烈效果。
“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急转,在“时宰欲杀之”的情况下既不乞怜,也不忧伤,而是“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这是对“时宰”迫害的极大蔑视,也是胸襟开朗、人品卓绝的具体表现。苏轼之所以如此喜爱陶诗,自然不仅由于艺术上的向往,更主要的还在于心灵上的契合。第四句入题。一般的诗人至此,就容易针对《和陶》的内容褒赞开来,而诗人点到即收,忽然跳出,借陶渊明人品赞苏轼,大开大合。
“彭泽吃载人,东坡百世士”说得非常郑重恳切。从开始的“子瞻”到“东坡”,“渊明”到“彭泽”,从称呼上加以变化。陶渊明见机而作,彭泽令只做一百多天就去官归隐,前人多视他为处士。而苏轼却一生都在宦海浮沉。拿陶渊明喻苏轼,从形迹看,两人截然不司,而他们不以贫富得失萦怀,任真率性而行,则是共同的。所以“出处虽不同”又一反,着一“虽”字以为转折,“风味乃相似”以“乃”字一合作结。“风味”二字含蓄不尽,由读者自去领会。
苏轼针对陶渊明写的和诗有一百零九首,风格内容多种多样。诗人却紧紧抓住“风味乃相似”这个特点,专写苏轼胸怀。言为心声,其人如此,与陶渊明相似。这是诗人以简驭繁,遗貌取神,探骊得珠之处。而八句之中上下联系数百年,至少有四次转折,这是诗人古体诗短篇的刻意求精之作。诗人崇尚“平淡而山高水深”的风格,这首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