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意义
从全诗来看,这首诗即以松快的旷达之语,对世间的两类追求者予以嘲讽。
首先是吝啬聚财“惜费”者,生年不足百岁,却愚蠢到怀千岁忧,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文中的“游”与后文所提到的“为乐当及苦”的“乐”都与常人理解的有异意,游及乐并不是那种酒池肉林,歌舞升平的放纵肉欲,是文人雅士的寄情山水,把酒言诗,忘却失意不得志之情殇的一种积极健康的享受生活之乐。这种乐也是建立在热爱生活基础之上,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
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其实是对仰慕成仙者的嘲讽。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
艺术特点
人生价值的怀疑,似乎常因生活的苦闷。在苦闷中看人生,许多传统的观念,都会在怀疑的目光中轰然倒塌。这首诗集以松快的旷达之语,给世间的两类追求者,兜头浇了一桶冷水。
首先是对吝啬聚财的“惜费”者的嘲讽,它几乎占了全诗的主要篇幅。这类人正如《诗经·唐风》“山有枢”一诗所讥刺的:“子有衣裳,弗曳弗娄(穿裹着);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只管苦苦地聚敛财货,就不知道及苦享受。他们所忧虑的,无非是子孙后代的生计。这在诗人看来,简直愚蠢可笑:“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纵然人能活上百年,也只能为子孙怀忧百岁,这是连小孩都明白的常识;何况还未必活得了百年,偏偏想忧及“千岁”,真是愚不可及。开篇落笔,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真是妙不可言。接着两句更奇:“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放情游乐也。把生命的白昼,尽数沉浸在放情游乐之中,已够耸人听闻的了,诗人却还“苦”于白昼太“短”,竟异想天开,劝人把夜晚的卧息苦间,也都用来行乐,真亏他想得出来。夜晚黑灯瞎火,就怕败了游兴。诗人却早备良策:那就干脆手持烛火而游!——把放情行乐之思,表述得如此赤裸而大言不惭,这不仅在汉代诗坛上,就是在整个古代诗歌史上,恐怕都算得上惊世骇俗之音了。至于那些孜孜追索于藏金窑银的守财奴,听了更要瞠目咋舌。这些是被后世诗论家叹为“奇情奇想,笔势峥嵘”的开篇四句(方东树《昭昧詹言》)。它们一反一正,把终生忧虑与放情游乐的人生态度,鲜明地对立起来。
诗人似乎早就料到,鼓吹这样的放荡之思,必会遭到世俗的非议。也并非不想享受,只是他们常抱着“苦尽甘来”的哲学,把人生有限的享乐,推延到遥远的未来。诗人则断然否定这种哲学:想要行乐就得“及苦”,不能总等待来年。诗中没有说为何不能等待来年,其弦外之音,却让《古诗十九首》的另一首点着了:“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谁也不知道“来兹”不会有个三长两短,突然成了“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的“陈死人”(《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那苦再思享乐,已经晚了。这就是在诗人世间“及苦”行乐的旷达之语后面,所包含着的许多人生的痛苦体验。从这一点看,“惜费”者的终日汲汲无欢,只想着为子孙攒点财物,便显得格外愚蠢了。因为他们生苦的“惜费”,无非养育了一批游手好闲的子孙。当这些不肖子孙挥霍无度之际.不可能会感激祖上的积德。也许他们倒会在背底里,嗤笑祖先的不会享福。“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二句,正如方廷珪所说:“直以一杯冷水,浇财奴之背”(《文选集成》)。其嘲讽辞气之尖刻,确有对愚者的“唤醒醉梦”之力。
全诗抒写至此,笔锋始终还都针对着“惜费”者。只是到了结尾,才突然“倒卷反掉”,指向了人世的另一类追求:仰慕成仙者。对于神仙的企羡,从秦始皇到汉武帝,都干过许多蠢事。就是汉代的平民,也津津乐道于王子乔被神秘道士接上嵩山、终于乘鹤成仙的传说。在汉乐府中,因此留下了“王子乔,参驾白鹿云中遨。下游来,王子乔”的热切呼唤。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见《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所以,对于那些还在做着这类“成仙”梦的人,诗人便无须多费笔墨,只是借着嘲讽“惜费”者的余势,顺手一击,便就收束:“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这结语在全诗似乎逸出了主旨,一下子岔到了“仙人”身上,但诗人之本意,其实还在“唤醒”那些“惜费”者,即朱筠《古诗十九首说》指出的:“仙不可学,愈知愚费之不可惜矣”。只轻轻一击,即使慕仙者为之颈凉,又照应了前文“为乐当及苦”之意:收结也依然是旷达而巧妙的。
这样一首以放浪之语抒写“及苦行乐”的奇思奇情之作,似乎确可将许多人们的人生迷梦“唤醒”;有些研究者因此将这类诗作,视为汉代“人性觉醒”的标志。但仔细想来,“常怀千岁忧”的“惜费”者固然愚蠢;但要说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及苦满足一已的纵情享乐,恐怕也未必是一种清醒的人生态度。实际上,这种态度,大抵是对于汉末社会动荡不安、人命危浅的苦闷生活的无力抗议。从毫无出路的下层人来说,又不过是从许多迷梦(诸如“功业”、“名利”之类)中醒来后,所做的又一个迷梦而已——他们不可能真能过上“被服纨与素”、“何不秉烛游”的享乐生活。所以,与其说这类诗表现了“人性之觉醒”,不如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
此诗写出了游子的思乡怀亲之情。诗一开头便紧切题目,写异乡异土生活的孤独凄然,因而时时怀乡思人,遇到佳节良辰,思念倍加。接着诗一跃而写远在家乡的兄弟,按照重阳节的风俗而登高时,也在怀念自己。诗意反复跳跃,含蓄深沉,既朴素自然,又曲折有致。其中“每逢佳节倍思亲”更是千古名句。
“独在异乡为异客”,开篇一句写出了诗人在异乡的孤独之感。诗人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用了一个“独”、两个“异”字,可见诗人在外强烈的异地作客之感,在外越是孤独,诗人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就越强烈。在当时封建社会里,交通闭塞,人们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地域之间的往来较少,所以不同地方的人们在风土人情、生活习惯、语言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诗人离开生活多年的家乡到异地生活,自然感到陌生而孤单。诗人平淡地叙述自己身在异乡,但是其中却包含着诗人质朴的思想感情。
如果说平日里思乡之情可能不是感到那么强烈,那么,诗人“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是亲人们团聚的日子,大家在一起畅谈欢笑,而现在呢,诗人只身客居异地,在代表团圆的节日里不禁想到了家乡里的人和事、山和水等诗人在家乡时的美好回忆,种种回忆触发诗人无限的思乡之情,并且越想越思念,以致于一发不可收拾。这句写得自然质朴,如娓娓道来,也写出了许多在外漂泊游子的真切感受,很具有代表性。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遥知兄弟登高处”,诗人从直抒胸臆,转笔写到自己对亲人团聚的联想,遥想兄弟们在重阳佳节登上高山,身上插着茱萸,该是多么的快乐。如果诗人单单是想到亲人们的欢乐,倒可以缓解诗人的思乡之情,但是,诗人在最后写到“遍插茱萸少一人”,原来诗人想到的不是欢乐,而是自己没有在家乡和亲人们欢度佳节,所以亲人在插茱萸时也会发现少了一个人,这样亲人们肯定会思念我的。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这是一首写诗人自己的读书生活的诗,也是一首惜时诗。“白鹿洞”在今江西省境内庐山五老峰南麓的后屏山之南。这里青山环抱,碧树成荫,环境幽静。名为“白鹿洞”,实际并不是洞,而是山谷间的一方坪地。中唐李渤曾在此读书,养有一头白鹿为伴,因名“白鹿洞”。
“读书不觉已春深”是说自己专心读书,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春末。“春深”犹言春末、晚春。从这句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读书入神,每天都过得紧张而充实,全然忘记了时间。春天快过完了,是诗人不经意中猛然发现的。这一发现令诗人甚感意外,颇多感慨。他觉得光阴过得太快了,许多知识要学,时间总不够用似的。次句写诗人的感悟。“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阴,指极短的时间,这里以金子喻光阴,谓时间宝贵,应该珍惜。这是诗人由第一句叙事自然引发出来的感悟,也是诗人给后人留下的不朽格言,千百年来一直勉励人们、特别是读书人珍惜时间、注重知识积累,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
“不是道人来引笑,周情孔思正追寻。”是叙事,补叙自己发觉“春深”,是因为“道人来引笑”。“道人”指白鹿洞的道人。“引笑”指逗笑,开玩笑。道人修禅养性是耐得住寂寞、静得下心的了,而诗人需要道人来“引笑”,才肯放松一下,休息片刻,可见诗人读书之专心致志,非同寻常。这不,道人到来之时,诗人正在深入钻研周公孔子的精义、教导呢。“周情孔思”,当指古代读书人所读的儒家典籍。
诗中“一寸光阴一寸金”诗句成为劝勉世人珍惜光阴的千古流传的至理名言。后人应当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知识是靠时间积累起来的,为充实和丰富自己,应十分珍惜时间才是。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