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的描绘了丰收,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诗的后两句是说,普天之下,没有荒废不种的土地,劳苦农民,仍然要饿死。
第三句推而广之,描述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这和前两句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丰收的景象。“引满”是为了更有力的“发”。前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巨大的贡献和无穷的创造力,就使下文的反结变得更为凝重,更为沉痛。丰收了又怎样呢?“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呢,还是两手空空,惨遭饿死。诗迫使人们不得不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思索:是谁制造了人间悲剧?答案是很清楚的。诗人把这一切放在幕后,让读者去寻找。这就把矛头直指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第二首诗,第一句“锄禾海当午”,概括的写出农民从事的活动、时间和天气情况。海当午,是指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照着,是一天最热的时候,诗人没有一般地写农民锄禾如何劳累,而是集中写他与第一句“海当午”紧相呼应。这两句的意思是:夏天的中午,农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田里给禾苗锄草松土。由于天气炎热,劳动紧张,农民累得满头大汗,汗水一滴滴落到禾苗下的泥土里。
第三、四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诗人在抒发感慨。盘,盘子,这里指碗。餐,指饭食。皆,都。意思说:有谁知道碗里的饭,一粒一粒都是农民辛苦劳动得来的呀!言外之意,世上的人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每一粒粮食、尊重农民的劳动吗?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浅显易懂,但却十分感人,主要原因是借助形象的描述、形象的议论,来揭示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描述,细致写烈海下农民田中锄禾;议论,紧紧围绕人人必需的“盘中餐”。而且,诗的前后联系很紧,顺理成章。没有前面两句的描述,后面两句议论就显得空泛,没有根基,没有力量。反之,没有后面的议论,前面的描述也就还停留在表面,意义也就没有这样深刻了。
这两首小诗在百花竞丽的唐代诗苑,同那些名篇相比算不上精品,但它却流传极广,妇孺皆知,不断地被人们所吟诵、品味,其中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这两首诗所抒写的内容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最熟悉的事情。但是,最熟悉不一定真知道,生活中就有许多熟视无睹的情况,如果一旦有人加以点拨,或道明实质,或指出所包含的某种道理,就会觉得很醒目,很清楚,从而加深了认识。这两首小诗之所以有生命力,就有这一方面的道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这个春种秋收的景象大概是人人习见,众人皆知的,然而往往难于像诗人那样去联系社会、阶级而思考一些问题。诗人却想到了,他从“四海无闲田”的大丰收景象里看到“农夫犹饿死”的残酷现实。这一点拨就异常惊人醒目,自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如“盘中餐”,这原是人们天天接触,顿顿必食的,然而并没有谁想到把这粒粒粮食和农民在烈海之下的汗水联系在一起。诗人敏锐地观察到了,并凝聚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这就给人们以启迪,引人去思索其中的道理,从而使那些不知珍惜粮食的人受到深刻的教育。
其次,诗人在阐明上述的内容时,不是空洞抽象地叙说和议论,而是采用鲜明的形象和深刻的对比来揭露问题和说明道理,这就使人很容易接受和理解。像第一首的前三句,从总体意义来说都是采用了鲜明的形象概括了农民在广大田野里春种秋收等繁重劳动的辛苦。这些辛苦并换来了大量的粮食,该说是可以生活下去的,但最后一句却凌空一转,来了个“农夫犹饿死”的事实。这样,前后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发读者从对比中去思考问题,得出结论,如此就比作者直接把观点告诉读者要深刻有力得多。再如第二首,作者在前两句并没有说农民种田怎样辛苦,庄稼的长成如何不易,只是把农民在烈海之下锄禾而汗流不止的情节作了一番形象的渲染,就使人把这种辛苦和不易品味得更加具体、深刻且真实。所以诗人最后用反问语气道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就很有说服力。尤其是把粒粒粮食比作滴滴汗水,真是体微察细,形象而贴切。
最后,诗的语言通俗、质朴,音节和谐明快,朗朗上口,容易背诵,也是这两首小诗长期在人民中流传的原因。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这首诗写诗人在登高望远中表现出来的不凡的胸襟抱负,反映了盛唐时期人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诗的前两句写所见。“白日依山尽”写远景,写山,写的是登楼望见的景色,“黄河入海流”写近景,写水写得景象壮观,气势磅礴。这里,诗人运用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既高度形象又高度概括地把进入广大视野的万里河山,收入短短十个字中;而后人在千载之下读到这十个字时,也如临其地,如见其景,感到胸襟为之一开。
首句写遥望一轮落日向着楼前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群山西沉,在视野的尽头冉冉而没。这是天空景、远方景、西望景。次句写目送流经楼前下方的黄河奔腾咆哮、滚滚南来,又在远处折而东向,流归大海。这是由地面望到天边,由近望到远,由西望到东。这两句诗合起来,就把上下、远近、东西的景物,全都容纳进诗笔之下,使画面显得特别宽广,特别辽远。
就次句诗而言,诗人身在鹳雀楼上,不可能望见黄河入海,句中写的是诗人目送黄河远去天边而产生的意中景,是把当前景与意中景溶合为一的写法。这样写,更增加了画面的广度和深度。而称太阳为“白日”,这是写实的笔调。落日衔山,云遮雾障,那本已减弱的太阳的光辉,此时显得更加暗淡,所以诗人直接观察到“白日”的奇景。至于“黄河”。当然也是写实。它宛若一条金色的飘带,于辽阔大地上蜿蜒。
后两句写所想。“欲穷千里目”,写诗人一种无止境探求的愿望,还想看得更远,看到目力所能达到的地方,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站得更高些,“更上一层楼”。从这后半首诗,可推知前半首写的可能是在第二层楼(非最高层)所见,而诗人还想进一步穷目力所及看尽远方景物,更登上了楼的顶层。在收尾处用一“楼”字,也起了点题作用,说明这是一首登楼诗。
诗句看来只是平铺直叙地写出了这一登楼的过程,但其含意深远,耐人探索。“千里”“一层”,都是虚数,是诗人想象中纵横两方面的空间。“欲穷”“更上”词语中包含了多少希望,多少憧憬。这两句诗发表议论,既别翻新意,出人意表,又与前两句写景诗承接得十分自然、十分紧密,从而把诗篇推引入更高的境界,向读者展示了更大的视野。也正因为如此,这两句包含朴素哲理的议论,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名句,也使得这首诗成为一首千古绝唱。
这应当只是说,诗歌不要生硬地、枯燥地、抽象地说理,而不是在诗歌中不能揭示和宣扬哲理。像这首诗,把道理与景物、情事溶化得天衣无缝,使读者并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这是根据诗歌特点、运用形象思维来显示生活哲理的典范。 这首诗在写法上还有一个特点:它是一首全篇用对仗的绝句。前两句“白日”和“黄河”两个名词相对,“白”与“黄”两个色彩相对,“依”与“入”两个动词相对。后两句也如此,构成了形式上的完美。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选录这首诗时曾指出:“四语皆对,读来不嫌其排,骨高故也。”绝句总共只有两联,而两联都用对仗,如果不是气势充沛,一意贯连,很容易雕琢呆板或支离破碎。这首诗,前一联用的是正名对,所谓“正正相对”,语句极为工整,又厚重有力,就更显示出所写景象的雄大;后一联用的是流水对,虽然两句相对,但是没有对仗的痕迹。所以说诗人运用对仗的技巧也是十分成熟的。
令人觉得奇怪的是,用散文的形式写作喜雨的,在文学史上却并不多见。因此,苏轼的这篇散文《喜雨亭记》就显得十分突出了。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前人未写而自己写了这一题材,对文学史有所贡献尚不足为奇。一旦后人接手写作,超越了前人的作品,那么前者就只能有一点文学史的价值而谈不到什么艺术的永恒价值了。苏轼的《喜雨亭记》却不是这样,因为它自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令人品味的地方。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后来的作家裹足不前,心甘情愿地让苏轼一枝独秀了吧。
文章开始即点明了用“雨”命名的缘由,与“喜”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一共援引了历史上的三件事作铺垫,说明古人有了喜事,常常受用这件喜事来命名,以纪念喜事,或者也有预示将来喜事连连的意思。这三件事都很有趣。因为它们与国家的政治都有关系,其中并多少含有天人的关系。第一件事,相传周成王的同母弟堂叔得一异禾,献给了成王。成王将禾转送了周公。周公于是作了《嘉禾》一篇。第二件事,汉武帝于公元前116年5月,在汾水上得一宝鼎,于是改年号为元鼎元年。第三件事,鲁文公十一年,北狄鄋瞒国伐鲁,鲁文公派叔孙得臣抗敌,获胜,并俘获了国君侨如,于是特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最后这件事,对今人来说,几乎困惑不解了。为什么将敌人的名称用作自己儿子的名字?这是颇为值得研究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是作者为要以雨志亭所作的铺垫,有了这一铺垫,再说事和雨就有记述的道理了。这就像逻辑学中大前提、小前提的三段论一样,有了大前提,后面的话即好说许多,也容易让人接受。
苏轼到风翔府任职的第二年,建官舍,行政事,凿池引流,美化环境,但不巧的是当地整整一个月没有下雨,旱情显现,灾情就会是必然的结果了。大旱望云霓,百姓的忧愁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恰好显示了苏轼笔墨的巧妙。我们知道,苏轼在写《后赤壁赋》的时候,曾经说到自己孤独闲寂,正好有两个朋友来了;霜露既降、明月诱人,想酒而樽空,贤妻正好献上了珍藏多时的美酒;没有下酒之物,正好客人笑哈哈地拿出了出水时鲜。一切就是那么巧,又那么惬人心意。这里也同样如此。百姓们盼望下雨,望眼欲穿,结果是“乙卯乃雨,甲子又雨”,这种句子,轻淡、简单,但不寡味,很像甲骨卜辞中的语言,但甲骨卜辞中是占问、预测,这里则是如实提供了,所以这种句子读来是令人心醉的。够不够?“百姓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按,乙卯是四月初二日,甲子是四月十一日,丁卯是四月十四日。半月之内连降了三场雨,前两次不足,第三次一连下了三天。下得透,下得足,下得实在。要说好雨,喜雨,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好雨,喜雨!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总令人有细小入微不够大气的感觉。这里我们要注意“民以为未足”一句的作用,这一抑、一落,然后产生后面的三日大雨,效果才能够显示出来。没有这么一句,当然也可以成立,但是读起来就平软的多了。
这场大雨产生的欢快气氛是可观的:“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这是一幅万民同乐官民同欢的喜庆图,较之欧阳修的太守和民的欢乐,真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欧阳修的乐并没有落到实处,架空,浮廓,是在造文、造情,而苏轼这里却是在如实地写作了。我们仿佛也同苏轼一起融入了喜雨的场景之中。唯其如此,苏轼为新落成的亭子命名“喜雨”才是顺理成章之事,才真正具有意义。
亭名由来有自,讲清楚之后也就等于曲终奏雅,逐善可陈了。但是苏轼又在这里做出了好文章,说他善于翻空出奇也好,说他敢于寻根溯源也好,无论如何,作者在这里表现出了惊人的艺术技巧。作者把笔锋一转,以设问的方式,从反面人手来探讨喜雨。曲径通幽,我们试想,也许这是继续写此雨的唯一途径,但苏轼找到了,并不一定是妙手偶得,可能是苏轼的真正功力所在。文中说道:“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饿鸿遍野,盗贼蜂起,百姓遭殃。但是不到五日,不到十日,就喜雨骤至,泽惠我民,又怎么能说不是上天厚待苍生?加上这么一段,文章就显得十分充实,丰满,在对比中更觉得雨之可喜。
写到这里,苏轼开始笔歌墨舞了,但是也曲尽其妙。“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你看,他还是落在亭上,层层递进,把天降喜雨的大功劳像画饼一样,在太守、天子、造物和太空面前虚晃一二,并忙里偷闲找出了一句,让这些人都一一默然,谦虚地拒绝这一荣耀,多漂亮的话,各路诸侯都奉到了,然后再实实在在地放到主题上去。既然如此,就让我们以喜雨来为亭子命名吧。一虚一实,一推一进,总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作者紧扣一个“雨”字.一个“喜”字。在不到五百字的文章中,“雨”字出现了十五次,有两次作动词使用,“喜”、“乐”共出现六次。通篇都贯穿着为雨而喜的喜气洋洋的气氛。
中国古代,自孟子开始,创天子、官员要有与民同乐,乐民之乐的思想。写这种作品的人很多,但真正写得好的不多。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其一,苏轼的此篇文章则表现得更好,好就好在落实、不空。
这篇文章在用词上也有值得注意之处。一、排比句多。比如第一段,作者为了说明古人有喜事则名物以示不忘,举了三个例子,三个例子就是三个排比句,借助这种句法,使读者在文意方面有一种说理透彻,充实满足的感觉。第二段写大雨之后,百姓的欢乐场面以及第四段的“雨珠”“雨玉”说,也同样用的是排比形式。在人们喜之不尽,手舞足蹈之时,文字上必须有所变化,一味的松散不可能有文字的整饬条理来得惹眼引人。二、结尾的用韵。《喜雨亭记》的结尾很有意思,它既照应了开头,又给人许多的联想,值得我们注意。苏轼的哲学思想是儒释道三家合一的。在他的诗文中,经常出现对大自然发问的句子,以表达他的人生观和他旷达乐天的情怀。这次大雨之后,感谢谁为好?这里他展开的想象,是从太守到天子,从天子到上天,从上天到造物,其中“玉”、“粟”押韵,“日”“力”押韵,“功“空”押韵,“冥”“名”押韵,读之有循环不尽,均成系统的感觉,神完气足,优雅俊美,然而是虚笔,真正目的则是要归之其小小的亭宇,这样也就把造物、上天、天子、太守、百姓、借助“喜”之“雨”用一个亭子联系了起来,有歌唱的味道,所唱者依然是喜雨,一篇文章的主题所在。
为什么古代关中富甲天下,而近代却默默无闻,特别是唐以后人文凋敝。是不是我们的人种退化了,我近来翻阅(唐代移民史),似乎找到了部分答案。在唐末到宋初的移民浪潮中,关中地区首当其冲,人口大量向东迁移,先经洛阳,然后到苏州扬州等运河地区。大家熟知的大文学家范仲淹,祖籍陕西彬县,但却是苏州人。但我们从其文学作品中仍能感受到其陕人后裔的豪迈文风,范仲淹后来也多年在陕从官,报效桑梓。其实在唐末吴县(今天的苏州地区)已有1/3的北方移民。其实不管是从西周之镐京到东周之洛邑;还是西汉之长安到东汉之洛阳;从隋炀帝迁都洛阳到武则天时期42年居住洛阳,关中地区到洛阳的人口迁移一直是单向的,并又有一次向东南方向迁居。还有明代昆山人顾炎武,曾在华山滞留多年,写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佳句。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大文豪苏东坡,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也就是我的家乡陕西凤翔,凤翔是唐王朝的西京,曾经是晚唐人才和贵族的聚居地。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三年,可以说对他的人生价值关影响至重,正是由于家乡的纯朴民风,和周秦文化发祥故里文化的熏陶,对其文风产生影响。如果说一个人最难忘记的是自己的初恋,那苏东坡同样也忘不了在凤翔的美好时光,以致后来被贬黄州时,碰到当年的凤翔游侠少年陈季常,两人还忆起当年在凤翔北山纵马驰骋的场景;还有当年在凤翔之任上修的“引凤池”(凤翔东湖),居然后来在杭州西湖和广东惠州西湖二次克隆成功。那篇著名的《喜雨亭记》更是体现了其与民同乐的大同思想。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