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于诗人三十七岁以前。清江曲是苏庠泛舟清江所作。诗人一生主要过着遁迹江湖的隐居生活,这首诗便以其自得其乐的心情,描绘了啸傲江湖、放任自适的闲逸生活。清江,泛指诗人居处附近的一条清澈江河。
前六句所写,既是诗人隐逸生活的一日,又是长年生活的缩影。一二句写观赏。诗人生活在江河边,触目之景,最多的是水鸟:鸀常常嬉戏在塘水中,不过一有动静,便双双惊起,飞离水面;倒是偶居不离的鸳鸯,在那菰蒲深处,“相对浴红衣”,可以不受外界“骚扰”。长时间地观赏这些可爱而有灵性的水鸟,诗人感到有趣,感到欣喜。三、四句写归来。徜徉在“清江”之上,其乐无穷,诗人流连忘返,待回来时,往往天色已晚。桨划到白苹盛开的岸边,他向岸上望去,只见岸上挺立着丛丛芦苇。雪白的芦花连成一片,好像是给两岸铺上了一层皑皑的浓霜。情景如画,诗人心旷神怡。五、六句写系舟。将一叶扁舟系在岸边林荫下,上得岸来,迎面一阵萧萧秋风,吹起了诗人两鬓花白头发。如平镜的水面上起了一阵涟漪,诗人心田也掠过一个念头:对那些热衷于用世的人来说,这种江湖隐逸生活太平淡乏味了,不过,他却觉得其中有无限的清情趣。因此最末两句,诗人表明自己的志趣。“万事不理”,指不问人事,不与世事。观其一生出处,这里有着诗人与现实不合作的意味在内。“弄明月”,指赏玩月色。诗人声称:我就喜爱这种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万事都不必、也不愿去理会,每日除了醒复醉、醉复醒外,便是“长占烟波弄明月”,小楫轻舟,永远占据在烟波江上,优哉游哉地观赏风景,玩赏月色,这是十分舒心惬意的。
这首诗,以属玉、鸳鸯、菰蒲、白苹、芦花、扁舟、林樾等景物,创造出一种幽美清新的江湖世界,活动在其间的诗人,又是一位孤高出尘、自由不羁的隐逸者,因此,全诗给人以一种脱尽尘世烟火的感觉,而使苏轼大为赞赏:“此篇若置太白集中,谁复疑其非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认为可与李白诗媲美。其与李白诗相似处有二:寄情山水、纵酒行乐、萧散洒脱的不群风致相似;随兴挥洒、辞气夸张、清新自然的飘逸风神相似。
此诗的首联追忆荆轲在易水边别燕太子丹及众宾客、决死入秦时的情景;颔联言荆轲刺秦王事败而殉身,自谓可以报答太子却不忍见田光之灵;颈联写荆轲的大无畏气概受到古今之人的赞颂和景仰;尾联言荆轲刺秦之举虽未遂,然已感天动地。这首咏怀之作格调高昂,毫无迟暮、悲凉之感;用典自然圆熟,无斧凿别,联想奇特。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人虎狼。”两句概括易水悲歌送别,写荆轲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因为从当时情势看,荆轲无论行刺成功与否决无生还之理,所以易水之歌自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不还却义无反顾,所以为壮士。段秀实入郭晞乱军中自言“吾戴吾头来矣”,戴头就用这个典故。这两句写荆轲出发时的英雄气概,是扬。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两句概括荆轲的失败,有无限惋惜之情,好像辜负了田光的举荐。以上四句写当日情事,先扬后抑。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一句写当时,遥应“水边歌罢”的祖饯场面;一句写今天,衣冠上被霜沾白了,使人想象当时“白衣冠送之”的场面,今天的霜源于当年之白。
“匕首无灵公莫恨,乱山终古刺咸阳。”这两句安慰荆轲,却是前人所未道,特别是结句非常聪明,把当地的山形和荆轲事迹巧妙地联系在一起, 好像山川有灵,都像荆轲刺秦王一样刺向咸阳。写荆轲的失败前人都是叹惜剑术之疏,认为是千古恨事,袁枚却从另一角度来安慰荆轲,因为“乱山终古刺咸阳”,足以弥补“匕首无灵”的失败。这首诗概括古事简练形象,把叙事抒情融为一体,一结尤其出人意表,在前期七律中是较好的作品。
《荆卿里》是袁枚诗歌创作中比较成功的一首。他在这首诗里倾注了自己诚挚的感情,用寥寥数语,为读者勾勒出了两个栩栩如生的形象:一个是为报王恩,视死如归的英雄荆柯的形象;另一个则是诗人本人。前者通过“生戴吾头入虎狼”和“魂归何忍见田光”的白描手法的刻面,荆柯的性格骤然成形;匕首无灵人有情,虽然事败人殁,但荆柯的伟大精神却与日月同辉,永耀后人。作者论人不论事,主张精神至上的性格跃然纸上。
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
这首诗是作者即景抒情小诗中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村行为线索,以多彩之笔逼真地描绘了山野迷人的景色,以含蓄的诗语真切地抒发了诗人拳拳思乡之情。
“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两句交代了时、地、人、事。时令是秋季,这是以“菊初黄”间接交待的;地点是山间小路,这是以“山径”直接点明的;人物是作者本人,这是从诗的结句中的“吾”字而得出的结论;事情是作者骑马穿山间小路而行,领略山野旖旎的风光,这是从诗行里透露出来的消息。这两句重在突出作者悠然的神态、浓厚的游兴。
“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两句分别从听觉与视觉方面下笔。前句写傍晚秋声万壑起,这是耳闻;后句写数峰默默伫立在夕阳里,这是目睹。这里,“有声”与“无语”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相映成趣,越发显示出山村傍晚的沉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数峰”句写数峰宁静,不从正面着墨,而从反面出之,读来饶有情趣。这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所说的“山峰本来是不能语而‘无语’的,王禹偁说它们‘无语’或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送我摇鞭竟东去,此山不语看中原’,并不违反事实;但是同时也仿佛表示它们原先能语、有语、欲语而此刻忽然‘无语’。这样,‘数峰无语’、‘此山不语’才不是一句不消说得的废话······”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耳闻“有声”与目睹“无语”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相映成趣,越发显示出山村傍晚的沉寂,富有情趣。诗人迷恋山间那份宁静,然而暮色已悄然降临,还是且行且回。第三联写山乡的红叶与荞麦花:经霜的棠梨叶随风飘落,红艳似火,在山野间分外耀眼;成片的荞麦花开如雪,阵阵清香扑鼻而来。“胭脂”与“白雪”对举,令红的更艳,白的更纯,给读者带来极唯美的视觉感受。
最后尾联“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诗人乘兴而游,胜景触目,吟咏成诗,可是吟完诗句,一丝怅惘涌上心头,诗人看见了:前面的小桥流水、原野平林,很是眼熟。似乎重归故里,那份近乡情切的感觉也许仅在刹那间一闪,便恍然回转过来,——此地并非诗人的故乡,诗人心中的那份恼意自不待言说,这次村行的情绪也由悠然转入怅然。满目山川,清晖娱人,宦途失意的异乡人却有家不得归,此情此景,真的是“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作者在前六句诗里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富有诗意的秋日山村晚晴图,较好地体现了宋人“以画入诗”的特点。诗的最后两句由写景转入抒情。前句设问,写诗人在吟诗之后不知为什么忽然感到闷闷不乐;后句作答,写这原来是诗人因蓦然发现村桥原野上的树像他故乡的景物而产生了思乡之情。这样写,就使上文的景物描写有了着落,传神地反映出了作者的心情由悠然至怅然的变化,拓深了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