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选取了一个别致的角度:用写生手法,勾画出一幅宁静的夏日图。虽然韵调和含义不及春、秋两曲,但满是甜蜜。云雨收罢,楼高气爽,绿树成荫,垂于廊道屋檐,微微颤动,极尽可爱。透过薄如蝉翼的窗纱,隐约见到一个身着罗纱、手持香扇的女子躺在纱帐中的藤席上,扇子缓缓扇动,女子闭目假寐,享受夏日屋内的阴凉,那模样美得令人心动。整首小令中没有人们熟悉的夏天躁热、喧闹的特征,却描绘了一个静谧、清爽的情景,使人油然产生神清气爽的感觉。
《天净沙·夏》是元曲作家白朴创作的小令。此曲运用写生手法,勾画出一幅宁静的夏日图。整首小令中没有人们熟悉的夏天燥热、喧闹的特征,却描绘了一个静谧、清爽的情景,使人油然产生神清气爽的感觉。作者特意选择雨后的片刻,将夏日躁动的特征,化为静态:云收雨过,绿荫低垂,就给人一种清爽、恬静、悠闲的感受。第三,与白朴的《天净沙·春》一样,这首小令也可以看作是从楼上女子的角度来描写的。不过,在《天净沙·春》中,作者着重突出的是作品中“人物”的视觉和听觉,而这首曲子突出的是一种情绪体验,“楼高水冷瓜甜”,正是这一具体情景下的独特感受。
子产不毁乡校和周厉王监谤的故事,人们都不陌生。但韩愈却在他的《子产不毁乡校颂》中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就使人感到很有新意,而且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历史教训。
春秋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当时执政的是子产,他以礼法纲纪治国,进行了一些大胆改革。这就招致一些人的不满,批评,甚至攻击。有人建议毁乡校,子产坚决反对。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子产对别人的批评采取的这种态度,是完全正确的,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两千多年前的子产能够有这样的气度和认识,是十分难能的。孔子对子产的作法也十分赞赏。据《左传》记载:“仲尼闻是语(指上述子产的话)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把仁当作崇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的标准,从不轻易以仁许人,现在居然据此即称子产为仁。这说明孔子认为这种作法就是仁的一种表现,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作法和孔子的中庸学说是一致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并不是要人们对人处事不分是非,模棱两可。对于那种巧言令色的佞人、乡愿,孔子是非常鄙视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行也,度于礼,……事执其中。”(《左传·哀公十一年》)中庸学说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的两端,互相矛盾,又互相联结,应取长补短,以得其中,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要避免事物的任何一端超过了界限(用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度”),就要求使两端(即矛盾的双方)都能及时暴露出来,使人们及时了解,采取措施,否则就会使问题堆积起来,变得积重难返,甚或酿成大祸。子产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否则“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些话正是这个意思。
正确的认识方法,导致了良好的效果。当子产执政头一年,有的人对他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等改革措施不理解,不满意,就怨恨他,叫喊“孰杀子产,吾其与之!”正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国口嚣嚣”,仇视到了极点。但子产既不因为这些人的不满而停止自己的改革措施,也不对不满的人采取镇压(毁乡校)的办法。而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结果,子产执政三年之后,舆(国)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人从实践中认识到子产的正确,对子产的态度也从仇恨变成爱戴,起了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韩愈在诗中称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榜样)。”这样的颂词,子产是当之无愧的。
韩愈在诗中,也举了反面的例,就是《国语·周语》中著名的周厉王使卫巫监谤的故事。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批评他,他不但不改,反而派卫巫监谤,加以镇压。大臣召公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建议他多方设法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斟酌采行。但是,厉“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可能是由于吸取了周厉王失败的教训,子产才能悟出乡校不可毁的道理(前面引述的子产的一些话和召公的话很相似)。
经过这样的对比,韩愈在诗中说:“成败之迹,昭然可现。”他通过两个历史故事,两种方法带来两种结果,说明管理国家应该采取甚么方法。当然,韩愈只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立场出发的,但从认识论角度看,却有普遍的意义。
韩愈最后为子产的善政“化只一国”(他的教化只限于一个郑国),而大发感慨。”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韩愈以为天下之所以得不到正确的治理,就在于没有称职的良臣。因此,他对子产特别怀念。其实,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象子产这样的良臣,是很难被重用的,纵使一时能执掌权柄,实施改革,也免不了要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一旦失势或死亡,其改革的善政便又复归失败,即所谓政以人举,也必以人亡是也。
历史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政治,不能只靠个别的圣君贤相,而要靠健全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保证人民群国可以批评议论执政者及其作为,社会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都能及时反映出来,以便使人们通过实践、试验和比较,认识真理。否则就会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下塞上聋,邦其倾矣!”同时,制度还要保证使那些思想品质好、有才干的人材能不断地被选拔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使他们能大展宏图。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