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寒行》在《乐府诗集》中属《相和歌·清调曲》。《乐府解题》说:“晋乐奏魏武帝《北上篇》,备言冰雪溪谷之苦。其后或谓之《北上行》,盖因武帝辞而拟之也。”原辞为曹操所作,是公元206年(建安十一年)春正月北征高干时写,表现了行军时的艰苦情况。陆机的这首诗即是对曹操原辞的模拟。全诗的主题是刻划“行役人”,也即北征战士在寒冷季节忍饥受冻、餐风露宿的凄苦景况,因此诗人的用笔着色都围绕这一点而展开。
开篇两句,是全诗的交待,有地点(幽朔)、时间(凉冬)以及所要描写的重心(多险难),以下十四句就针对“险”和“难”二字进行铺陈排比。北征战士穿行于北方的山谷中,一会儿深入谷底,一会儿仰攀高峰,道路崎岖不平,又凝结了厚厚的坚冰,积雪笼罩着起伏的山峦。山岩缠绕浓重的阴云,阵阵寒风在树林中穿越,发出凄厉的悲鸣。天色阴沉,不见日光,偶有几声寒鸟的哀叫以及野兽的吼声。天色晚了,战士们凭树支帐而宿,渴饮坚冰,饥餐风露。更兼长年征战在外,对故乡亲人的思念,绵绵无尽,却又难通消息,对方是死是活都不得知,于是诗人充满了同情地长叹一声:“剧哉行役人,慊慊恒苦寒。”结尾与开头紧密地照应在一起。
这首诗比较鲜明地体现了陆机诗歌创作的特色。首先是对偶的使用。清代叶矫然说:“六朝排偶,始于士衡”。排偶不一定始于陆机,但陆机确于此最见特色。这首诗除了开首二句和结尾四句,中间部分几全用对偶,显示了陆机过人的才思。不过,陆机虽有意写对偶,却不十分板整,往往在轮廓上整对,而字与字之间并不讲究。如“不睹白日景”两句。明代何景明说:“陆诗体俳语不俳”,很得其实。所以虽全篇为对,读去并不觉很呆板,古朴之气穿插其间,使诗歌具有一种感人的气势。其次,是赋法的采用。赋法就是铺叙,铺陈排比、罗列事物,这本是汉大赋的主要手法,陆机却吸收来运用在诗歌里,这样就使诗歌获得繁褥厚重和光采辉煌的效果。当时人说读他的诗好像“玄圃积压,莫非夜光”就是夸赞这一点。这首诗在开头交待出“险”和“难”之后,即从俯、仰、闻、睹以及战士们的饥渴、住宿等多方面进行铺陈,欲说尽说透,不仅加深了读者的印象,也增加了诗歌的容量。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说他的诗“缛旨星稠,繁文绮合”,萧绎《金楼子·立言篇》说他“辞致侧密,事语坚明。意匠有序,遗言无失。”刘勰《文心雕龙》说他“才欲窥深,辞务索广。故思能入巧而不制繁。”可见这一种特色为前人所公认并多有奖饰。第三,此诗还表现了陆机语言上的特色。陆机诗歌基本不用常语、口语、俗语,而大量使用书面辞汇、成辞等。将此诗与曹操的那首相比即可见出二者的区别。曹诗用了许多口语、散句、如“溪谷少人民,雪落何霏霏!延颈长叹息,远行多所怀。我心何怫郁,思欲一东归”。陆机此诗则用许多对偶代替,并且字词也工于锻炼,如“凝冰”、“积雪”、“恒鲜欢”等等。曹诗有大量的虚字,陆诗则几舍弃不用,而以实词代之,文人化特色很鲜明。另外,陆机还善于锻炼动词,以加强警动的效果。如“结”、“被”、“兴”、“鸣”、“凭”、“临”等。清人厉志说他“字字有力,语语欲飞”,虽略有夸张,也还是反映了陆诗的总体面貌的。
不过陆机有时过于侧重技巧,而忽略了对诗情的疏通,尤其是他的一些拟古诗,本来的目的就是通过模拟以锻炼自己某一方面的技巧,因此对其余就不顾及。如这首诗,“离思”应该是最易出诗情,也最应为诗人全力把握的重点,但陆机却仅以淡淡的两句带过,是很可惜的。
陆机对于诗歌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法规,他加强了诗歌的文人化倾向,促进了诗歌向格律体的进展,他是由古诗向近体诗发展过程中的开启者之一,因此,他应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这篇赋先写苦笋苦而有味,多食无害,再写俗传苦笋不可食之荒谬而自己为苦笋辩护之论却不为人所接受,只好自享其美味,最后引用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作结。全赋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借咏苦笋虽苦食之却能“开道”之事,阐发了忠言虽然逆耳却可以“活国”之理。
此赋可分作三个层次。
首先,赞美苦笋有益身心健康。苦笋物性是“小苦”、“温润缜密”,但“甘脆惬当”,故而“反成味”、“多啖而不疾人”,于身心有益。
接着,融注自身体验,寓苦笋以深刻含义:苦竹之笋,味道虽苦,食之却可以“开道”;忠谏之言,虽然逆耳,听之却可以“活国”;苦竹之笋,“钟江山之秀气”,忠谏之士,聚民族之精华;苦竹之笋,“深雨露而避风烟”,忠谏之士,存傲骨而鄙权贵。苦笋与忠臣,是那么的相似,但世人多不理解。素质佳美的苦笋,横遭诽谤,“食之动痼疾”,而徒有其表的桂斑,却受到青睐,以致有“梦永”的非分之想;相应的,敢于直言的忠臣,也是横遭诽谤,贬官流徙,而奸巧邪佞之徒,却青云直上。对此逆境,作者的态度是给予最大的蔑视,“未尝与之言”因为作者性格刚强,襟怀豁达,赵翼称他“不肯随俗为波靡”(《瓯北诗话》),故而取此姿态。
最后,博学多才的作者,顺手拈来李白的诗句“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收束赋文。酷爱饮酒的李白以自得醉中之趣为乐,戒饬自己不要向饮酒者讲说这种乐趣,浅层的意思是不把苦笋之趣对不理解者讲说,而不平之鸣,怜才之意,深蕴其中。
全赋虽与作者“点铁成金”、“无一字无来历”的主张相悖,但浅明如话而有深意在。
起笔写“唱到阳关第四声”,即唱到“劝君更尽一杯酒”既没有写情,也没有写景,而情与景近在眼前:景是离别之景,情是伤离别之情。没有直接写出,却让人接下来就有一种“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离愁别绪。“罗带”本指丝织的衣带,在此则指将要远行之人,“香带”指送行的女子。“香”字写出了女子衣衫的特点,也让人想到的女子温婉贤淑。二人即将分离,“轻”字写出了双方复杂的心理,仿佛不敢又不忍触碰别离这一话题,然而启程的时间却已经到了。“杏花时节雨纷纷”点明了时间为春天,天还下着淅淅沥沥的雨,让人想到那首“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现在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天气,游子也将成为那路上的行人,孤独,落寞,伤感。两人相别在山水环绕的孤村。
“更无心情共酒尊”承接的是上片首句“唱到阳关第四声”本来就很伤心,一曲到此,更没有心情喝送别的酒。举起酒杯,泪湿两行,却怎么也不忍心喝,就好像不喝这杯酒就不必分离。洒满香的了衣衫只留下哭过的痕迹。“空”字写出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除了眼泪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一般离思两销魂”离别这件事却弄得两下黯然销魂。黄昏时分,游子在马上想着她,而她也在楼上想着他,同一时间,相隔两地,却都在想着对方。从相思的双方两处着笔,这可谓是“离愁渐远溅无穷”
全词都在用两个人的视角来写,两相对比,两相映衬,既写出了难舍难分之意,又写出了无可奈何之情。
“登高怅望八公山,琪树丹崖未可攀”中,首句交待出地点和事件,地点为八公山。 “ 琪树丹崖未可攀”作者登高帐望,想起刘安的白日飞升,但仙境渺茫,想而不可及,心中无限渺茫。
“莫想阴符遇黄石,好将鸿宝驻朱颜”,作者借用黄石公赠张良的《太公兵法》的典故和淮南王珍藏记载神仙方术的《枕中鸿宝苑秘书》的故事,表示自己既不像张良那样建立功勋,也不像传说中的刘安一样日月飞升,长生不老。
“浮生所欠只一死,尘世无由拾九还。”直接抒发自己的内心世界,诉出自己心中的苦楚,“浮生所欠止一死”说明了自己在明朝灭亡之后,苟且偷生,而今天蒙受身仕两朝的耻辱,这种苦不堪言的言语,可见他痛不欲生,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不能自拔。
“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作者悲痛、哭骂之中夹杂着深沉的忏悔,不由得引起人们心灵上的震动。
此诗感情真挚沉重,作者自己毫不保留的把自己内心的哀怨、无可奈何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把自己的身世、遭遇和国家紧密的相联在一起,无疑使他背上沉重的精神包袱,直到生命临终一刻,他对欠“债”一事仍然念念不忘,耿耿于怀。要求死后殓以僧装,墓前立一圆石,只写“诗人吴梅村之墓”。他不屑在墓碑上写明官衔,只愿以诗人自称,在这背后,隐藏着难言之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