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刘禹锡一样,苏轼也历经贬谪,在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心境中度过人生的大半光阴。不过写作此诗的嘉祐四年(1059),苏轼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才士,两年前刚以21岁的年龄成为进士。本年冬苏轼侍父入京,途经忠州南宾县(今四川丰都),看到这个与屈原毫无关系的地方竟建有一座屈原塔,惊异之余便写下了上面这首五言古诗。诗分三段:前八句写端午节投粽子、赛龙舟习俗与屈原的关系,次八句推测屈原塔的来历,末八句赞美屈原不苟求富贵而追求理想的节操。
相比楚地民俗来,更触动苏轼的是屈原那深入人心的精神品格,因此他不是在纪实性的叙写中展开作品,而是付之以精神史的追溯。投饭和竞渡不是呈现为娱乐化的热闹的民俗场景,而是祭祀与追怀的真正仪式,伴有“悲”、“哽咽”、“哀叫”等强烈的情绪活动。作者一再用反衬的笔法来强化议论的力度,如屈原赴死之决绝与世人眷怀之不绝,如事之无凭与人情之殷切,富贵之短暂与声名之无穷,世人之澌灭与屈原之不朽,最终以“大夫知此理,所以持死节”一联贯之,屈原持志之高洁与自己的无限景仰之情,都不待言而自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首诗就像是一个预言,宣示了作者未来的志节和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后来苏轼毕生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生活理想,身处逆境而不妥协苟合,同时保持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始终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全诗四章,艺术地再现了周宣王田猎时选择吉日祭祀马祖、野外田猎、满载而归宴饮群臣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写打猎前的准备情况。古代天子打猎是如同祭祀、会盟、宴享一样庄重而神圣的大事,是尚武精神的一种表现,仪式非常隆重。因此,事先选择良辰吉日祭祀马祖、整治田车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升彼大阜,从其群丑”二句在这一章中是将然之辞,一切业已准备就绪,只等在正式打猎时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第二章写选择了良马正式出猎。祭祀马祖后的第三天是庚午日,依据占卜这天也是良辰吉日。选择了良马之后,周天子率领公卿来到打猎之地。那里群鹿聚集,虞人沿着漆、沮二水的岸边设围,将鹿群赶向天子守候的地方。第三章写随从驱赶群兽供天子射猎。眺望原野,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出入,三五成群,或跑或行。随从再次驱赶兽群供天子射猎取乐。第四章写天子射猎得胜返朝宴享群臣。随从将兽群赶到周天子的附近,周天子张弓挟矢,大显身手,一箭射中了一头猪,再一箭射中了一头野牛。表现出英姿勃发、勇武豪健的君主形象,实是对周宣王形象化的颂扬。打猎结束,猎获物很多,天子高高兴兴地用野味宴享群臣,全诗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此诗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诗人按照事情的发展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另外,全诗大部分章节记叙田猎活动的准备过程以及随从驱赶野兽供天子射猎的情景,间及群兽的各种状态,以作烘托,具体写天子射猎只有四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这种点面结合的写法,既叙述了田猎的过程,描写了田猎的场面,透露了轻松的气氛;更突出了天子的形象,增强了天子的威严,使全诗有很强的感染力。
《种柳戏题》一诗,是柳宗元现存诗歌中别具一格的作品。之所以说其“别具一格”,是因为柳宗元这位对待写作从来都比较严肃的诗人,在此诗中,却一改自己平时的风格,紧紧扣住诗题中的“戏”字,将一个严肃的主题,用嬉戏的笔调表现出来。
首先可见到首联两句,先交代了人物、事件和地点,仔细想来,种柳劳动也含蓄地暗示了其时间自然在春季。其中所提到的柳江,即西江的支流,流经柳州,此乃地点所在也。另外在语言上,诗歌一开始,柳宗元有意运用似乎有点“绕口”的句式,两句十个字,居然嵌入了四个“柳”字,既照应了诗题中的“戏题”二字,又使读者感到极度新颖,极度别致,自然而然地调动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使人感到妙不可言。
而颔联针对上联所写发了一番感慨,先想像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会成为人们谈笑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会变成历史上的一段佳话。这绝不是作者的自夸,实际上,作者心里非常明白,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作为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能亲自参加公益劳动的“一方诸侯”实在少之又少,因而有这样的自信。
前两联柳宗元以轻松活泼的笔调展开描写,使诗题中的“戏”字落到了实处。后半段的戏笔的成分似乎已大为减少。在此两句中,诗人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提出自己美好的希冀:硕大的树冠应当能遮蔽住骄阳覆盖着大地,高耸的树干一定能长大成材高人云天,坚信自己今天的举动将有利于国,有利于民,这便自然而然地引出后面画龙点睛的议论。
而尾联中,诗歌运用了“思人树”这一典故。并以议论的口吻,表达了诗人努力造福于民的强烈愿望,感情真挚,让人不禁感同身受。
不过,虽然作者力图使这首诗基调轻松、语言幽默,但由于诗人的经历、秉性以及所表达的主题的需要,事实上,诗歌是越写越严肃,越写越接近自己的一贯风格的。
纵观全诗,诗篇先在题目用“戏”笔写出重大严肃的主题,收到既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而又避免了空话大话,避免了自吹自擂的奇特效果,这样来写,首先为诗歌的风格定下了一个基调。然后,除了头一联是叙述事情,是实写外,其他各联,或为推测,或为希望,或为议论,总之都是虚写。这种诗歌结构,不太像唐诗,更接近于宋诗的风格。由此可知作者并不想把种柳劳动当作诗歌的中心来写,而是通过种柳这件事,借端说理,表达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留惠于民的做官准则。这思想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也许直到现在仍然有其不朽的借鉴意义。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此诗包含着风趣和幽默,但又不失丰富思想感情,细细读之,着实让人回味无穷。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中首先抒发了自己的观点,“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一扫悲秋的传统。接着写出了秋天的种种景色。最后两句表达了与杜、范二人分别的惆怅心情,反映出感情的深厚。全诗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流畅,层次分明,风格明快。
诗一开头紧扣题中“秋日”,抒发时令感受。自宋玉在《九辩》中以“悲哉秋之为气也”句开篇,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一片悲秋之声,李白却偏说“我觉秋兴逸”,格调高昂,不同凡响。“我觉”“谁云”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富有李白的艺术个性;两名对照鲜明,反衬出诗人的豪情逸致。一、二句定下基调,别宴的帷幕便徐徐拉开。
三、四两句写别宴的具体时间和场景:傍晚,绵延的群山带走了落日;尧祠亭上下,清澈的水流同万里晴空相映成趣。诗人抓住群山、落日、水流、晴空等景物,赋予自己的想象,用“将”“与”二字把它们连成一体,即使这些自然景色获得了个性和活力,为首句的“秋兴逸”作注脚,又进一步烘托了诗人欢乐的心情。接着,正面描写别宴:席上已摆好玉落美酒,主宾们已止步下马,有的正在安置马匹休息,有的解下衣带挂在横生的树枝上,大家开怀畅饮,并且歌唱的歌唱,奏曲的奏曲,欢快的乐曲声疾风似地飘荡在尧祠亭的四周,响彻云霄。诗人的感情同各种富有特征的物件、动作和音响效果等交融在一起,气氛一句比一句浓烈,感情一层比一层推进,表现出诗人和友人们异乎寻常的乐观、旷达,一扫一般送别诗那种常见的哀婉、悲切之情,而显得热烈、奔放。
宴席到这时,已是高潮。接着描述送别的时间和景色:时近黄昏,白云飘向碧海,大雁从晴空飞逝。这两句既同“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相照应,又隐隐衬托出诗人和友人们临别之际相依相恋的深厚情宜。宴席从高潮自然过渡到尾声。最后,全诗以“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作结,酒酣席散,各奔一方,留下的是无尽的离情别绪。
李白这首诗,既是送别,又是抒情,把主观的情感融注到被描写的各种对象之中,语言自然而夸张,层次分明而有节奏。尤其可贵的是,诗的格调高昂、明快、豪放,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