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选自《世说新语·自新》。《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佚事小说。全书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主要记录了汉末到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闻佚事,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士族的放诞生活和清谈风气。据《晋书·周处传》记载,周处,字子隐,晋代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在任御史中丞时,曾上书弹劾王亲国戚,不避权势。后来奉命征讨氐人齐万年,以少敌众,犹斩首万计,临危不惧,力战而死。这篇文章是写周处少年时代改恶从善的故事,表明一个人只要勇于改正错误,定会成为有用之人。
全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周处少年时代的为人。作品先点出他的性格,“凶强侠气”,成为乡里的祸害。《晋书·周处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处少孤,……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意思是说,周处少年时代,父母双亡因而无人管束,喜好游猎,不注意自己的品行,肆意横暴,乡里百姓都厌恶他,畏惧他。这篇作品却没有具体地写周处对乡里的危害,而只是把他与蛟、虎合称“三横”。这里是虚写,虽然十分简略,却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蛟、虎危害百姓,百姓畏惧它们,憎恨它们,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义兴百姓却把周处与它们相提并论,而且认为周处“尤剧”可见周处对乡里的危害之大,乡人对周处憎恨的感情又是何等强烈。同时也为下文写乡人对周处为民除害一事的反应作了铺垫。
第二层写周处杀虎斩蛟为民除害的经过重点突出了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这里是实写,有详有略。由于周处好勇斗狠,争强好胜,所以乡里有人鼓动他杀虎斩蛟。实际上乡人是想利用他除掉二害,使三害“惟余其一”。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周处的憎恨之情了。可是作者觉得渲染得还不够充分,因此接着写他为民除害后乡人的反应。先写周处杀虎,一笔带过,再写他“入水斩蛟”。作者作了具体细致的描绘:“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这几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周处与蛟激烈搏斗的情景。与凶恶的蛟搏斗,是十分危险的,可是周处毫不畏惧,在水中上下翻腾,一直漂流了数十里,仍然紧追不舍,这就有力地突出了周处的过人之勇。然后写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过了三天三夜,乡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以为三害皆除,于是更相庆”,作者把人们对周处深恶痛绝的感情强化到了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样写,就为下文写周处的思想转变作了有力的铺垫。
第三层写周处决心改过自新,这是全文的重点。先写周处的思想转变。周处斩蛟归来,听说乡人以为他已死而互相庆贺,这才知道自己被人们所憎恨,于是有了改过的念头。可以想见,乡人的态度给他心灵上的震动是多么强烈。象周处这样一个“凶强”成性的人,光是好言相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对他当头棒喝,才能使他猛然醒悟。当然周处的醒悟还必须有内在的因素为基础。他不仅有“凶强”的一面,也还有“侠义”的一面,即争强好胜。这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他自以为是个抑强扶弱,见义勇为的好汉,理应受到乡人的尊敬。岂知人们对他竟如此深恶痛绝,这不能不引起他内心的强烈震动,于是“有自改意”。作者这样写,合情合理,深入地揭示了周处改过目新的内在动力。接着作者写他改过前的思想矛盾。周处想改过自新,但又心存疑虑:担心自己年岁已大,最终不会有什么成就了。他带着这样的想法,去请教当时有名的“二陆”(陆机、陆云)。他详细地向陆云谈了自己的情况和思想上的顾虑。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前提。因此陆云就以“朝闻夕死”相勉,并针对他思想上的顾虑,从正面鼓励他:一个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的志向有没有树立,又何必去担心自己的美名能不能远扬呢?于是周处翻然改过,终成忠臣。作者写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详细具体,而写他改过的经过却极为简略,真是惜墨如金。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突出周处改过自新的思想基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作者是按照封建的道德标准表彰周处的,这是作者阶级局限性的表现,但赞扬周处勇于改过的精神是应该肯定的。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周处的形象,既写了他与虎、蛟并列,为害乡里的可恶可怕的一面,也写了他为民除害、勇于改过的可敬可爱的一面。这个形象使我们认识到,青年人容易犯错误,但这并不可怕,难得的是立志改正,尤为可贵的是不易初志,抱守终生。
这篇短文在结构上颇具特色,作者精于剪裁,运用虚实结合的写法,突出了周处改过自新的内在的思想基础。作者虚写周处横暴乡里的事实,而实写他为民除害的过程,是为了揭示他改过自新的内在动力。详细具体地写了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而对他改过自新的过程却一笔带过,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他痛改前非的思想基础。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法,不仅使读者感到周处改过自新的行为合情合理,真实可信,而且也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作品的语言也极为简练生动。全文只用了一百九十一个字,却把周处的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其简约与生动令人拍案称绝,无怪乎鲁迅先生称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中国小说史略》)。
钱起的家乡在吴兴(今属浙江湖州)。安史之乱后,钱起羁留急安(今陕西西安),难以归家。这首诗是写诗人在急安观秋雁南飞的感受。
此诗首联运用动静交错、点面结合的方法,寥寥数语,点画出一幅秋空雁过图。雁声凄凉,定下了全篇基调。颔联写鸿雁南飞的行色。一个“冷”字,一个“惊”字,更增添了全诗的悲凉气氛。颈联紧扣诗题,先写大雁征途遥远,呼应题中“征”字,再写诗人遥望大雁南飞,是写“送”字。诗人的担心,正说明他对大雁寄寓了深情。尾联以“乡愁”作结,正是题意所在。诗人目送大雁,视野逐渐模糊,仿佛随着大雁看到了故乡,于是乡愁渐生,转承得十分自然巧妙。
乡愁本是千古文人的一个传统主题。诗人遭逢动乱岁月,漂泊流落,久居急安,不能回归故土,只能寄情于怀想。这首诗就是写秋夜送雁南飞,雁引乡愁,诗人摹情写状,境界凄清,把乡愁咏叹得十分深沉和厚重。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