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用曲折委婉的笔法,表现了作者被贬谪的怨愤和归期难测的愁情。
首联“微官易得罪,谪去济川阴”二句点题,首句写自己官职卑微,动辄得咎,言外之意,执政者为所欲为,怨愤之情已溢于言表。当时的执政者是张说,他和太乐令刘贶的父亲刘知几有矛盾,王维是和刘贶同时遭贬的。
颔联“执政方持法,明君照此心”,写得怨而不怒,表面上为唐玄宗开脱,也说执政者是执法办事,其实是托讽。钟惺说:“持法二字周旋感慨,立言甚妙。”谭元春也说这两句表现得“极忠厚,极不忠厚”,都认为是委婉地点出了唐玄宗是听了张说之言,至有此行。
颈联“闾阎河润上,井邑海云深”作跌宕之气,由眼前的离别悬想济州的风土情况。
尾联“纵有归来日,各愁年鬓侵”则又进一步表示自己负罪不轻,正当年少,却远愁年鬓之改,邈无归期,慨叹转深。
全诗充分反映了王维对此次获罪被贬的打击心有余悸,然而又并非完全心灰意冷的心情。
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