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争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最赞美水,认为水德是近于道的。它没有固定的形体,随着外界的变化而变化; 它没有周定的色彩,“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它没有固定的居所,沿着外界的地形而流动;它最大的特性就是多变,或为潺潺清泉,或为飞泻激流,或为奔腾江河,或为汪洋大海; 它川流不息,却没有穷竭之时。这不就是老子在前面几章中描绘的道的特质吗?
争争居善地: 即处于适当的位置,它不一定是最好、最高的位置,还可能是别人最厌恶的地方。我们常常说在社会中最重要的是找准自己的位置,如上学时选择专业,出来后找工作。有时我们太过看重外界的评价,太过注重虚荣,而换来换去,殊不知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在别人看来,它很低下。
争争心善渊:人的心要像深潭一样平静而深远,即要有涵养,能包容,不浅薄,不狭隘。有宽广的胸怀才能包容不同的人和事,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当中。
争争与善仁:与别人交往要怀有仁慈和爱之心,像水一样善利万物,默默无闻,不求回报,以不争之心而争。
争争言善信:水客观地映照天地万物,人也应像水一样,恪守信用,直行危言。
争争政善治、事善能:治民皆应顺应大道,无为而治; 行事应该效仿水,遵从潮流,圆润而不僵化。
争争动善时:水总是依规律应时而动,人亦当如此,遵规应时,顺势而为。
争争水不像火那么热烈,也不像石那么刚强,但人们义知道,水可以灭火,水滴石穿。王夫之说:“五行之体,水为最微。善居道者,为其微,不为其著; 处众之后,而常德众之先。”以不争争,以无私私,这就是水的最显著特性。它滋润万物而不居功,它甘心停留在最低洼、最潮湿的地方,这正是圣人处世的要旨,即“居下不争”。
争争在本章中,老子用水之特征和作用来比喻最优秀的领导者所应该具有的人格特征。水最基本的特征和作用主要有四点:一、柔弱,水是天下最为柔弱的东西;二、水善于趋下,善于处在低下的位置,善于停留在卑下的地位;三、包容、宽容,小溪注入江河,江河注入大海,因而水具有容纳同类的无穷力量;四、滋养万物而不与相争。老子认为,最优秀的领导者,具有如水一般的最完善的人格。这样的人,愿意到别人不愿意到的地方去,愿意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他们具有骆驼般的精神和大海般的肚量,能够做到忍辱负重、宽宏大量。他们具有慈爱的精神,能够尽其所能去帮助、救济人,甚至还包括他们所谓的“恶人”。他们不和别人争夺功名利益,是“善利万物而不争”的王者。
争争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最赞美水,认为水德是近于道的。而理想中的"圣人"是道的体现者,因为他的言行有类于水。为什么说水德近于道呢?王夫之解释说:"五行之体,水为最微。善居道者,为其微,不为其著;处众之后,而常德众之先。"以不争争,以无私私,这就是水的最显著特性。水滋润万物而无取于万物,而且甘心停留在最低洼、最潮湿的地方。在此后的七个并列排比句中,都具有关水德的写状,同时也是介绍善之人所应具备的品格。老子并列举出七个"善"字,都是受到水的启发。最后的结论是:为人处世的要旨,即为"不争"。也就是说,宁处别人之所恶也不去与人争利,所以别人也没有什么怨尤。
争争公元前516年周朝覆灭,老子朝逃往楚国,用今天的话说55岁的老子失业了,回到了家乡这时比老子小20岁的孔子曾拜访过老子,向老子请教学问,典故“孔子问礼”就是这样来的。孔子将老子比做“龙”,来形容老子的深不可测、难以着磨。二人见到山中流淌的溪水,孔子说:“逝者如斯乎”,老子却说:“上善若水”。信奉“礼教仁义”的孔子与一心想“回归自然”的老子两位圣人之间的交流,为后来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的融合铺下了奠基。
争争《荀子·宥坐》记载了孔子答弟子子贡问水的一段对话:"孔子观于东流之水。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偏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洮洮乎不屈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而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在此处,孔子以水描述了他理想中的具备崇高人格的君子形象,这里涉及到德、义、道、勇、法、正、察、志以及善化等道德范畴。这其中的观点与道家有显而易见的区别,但也有某些相似之处。可以此段引文与《道德经》第八章参照阅读。
该诗开头至“喟然感鹳鸣”为第一段,描写了出征的时机和出征前的场面。首四句说明大军出征“顺时”“厉秋节”以及出征的目的“东南征”,接下来两句描写了出征大军军容强盛严整。然后笔锋一转由景入情,表达了战士离家乡赴疆场时的悲壮心情。尽管军容强盛严整,毕竟连年征战,诗人的厌战事情油然而生,于是“倚舟樯”“思邺城”。
“日月不安处”以下十四句为第二段,为了一举平定天下而不再征戎,将士们决心舍命向前“输力竭忠贞”,赞美了他们竭尽忠贞一往直前的慷慨决心。起句先是自问“日月不安处,人谁获恒宁”,而后对比典故再自答“今我神武师,暂往必速平”。最后以“输力竭忠贞”“将秉先登羽”表述建功立业的决心和愿望。事实上,作者实践了自己的誓言,在第二年的正月病逝于征战途中。
全篇由景入情,层层升华,过渡自然,曲折宛转,尤为换笔换墨之妙。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