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以“晚秋”作题,描写送别时的伤感。晚秋本身有一种凄凉萧瑟的气氛,更加快衬出伤感离别之痛,反映出作者与洛神失之交臂的无限痛苦。
运用典故闪示意象而不加详述,从而启动读者的经验和联想,是古代文学作品常用的表意手法。文章开头连用陈王罗袜、学士琵琶两个典故,开篇点题。接着又用“泪酒”和“秋花”两个意象,来加强文章的伤情色彩。面对漂泊天涯的处境,只能酒泪齐下,有着无限的哀思。挥手自此去,天涯两地人,加上作品中着意突出深秋的肃杀,收到令人了黯然神伤的效果。
从曲子起首两句的两则典故来看,内容都同异性之间的萍水相逢有关,这种邂逅引出了一段动情的故事,然而其悲剧性正在于情缘的昙花一现。诗人已明知“梦断”,却依然禁不住“情伤”,可见他的一往情深,这种注定无法再现的情梦,便为全曲定下了一种惆怅与失落的基调。值得一提的是,曹植的《洛神赋》记称“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虽未说明具体的时日,但赋中有“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语,可知他与洛神的相遇正值秋季;而白居易《琵琶行》,则明言“枫叶荻花秋瑟瑟”、“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个典故都符合“晚秋”的题面,在本作中恐怕不是偶然的。这样一来,“又见西风换年华”,既是作者的真切感受,又与前述的典故照应相合,就更觉意味深长了。
在秋天的悲凉气氛中,作者又以苦酒与残花为陪衬,叙出了自己“天一涯”的漂泊现实。一场情梦本就无凭,再加上时间的暌隔(“又见西风换年华”)与空间的距离(“行人天一涯”),就使人倍觉不堪了。作品的每一句都不啻为一声叹喟,诗人将这种种内容纳于“晚秋”的题目之下,其处境与心境的悲凄,就是呼之欲出的了。
此曲的主要艺术特色是大量引用前人离别伤感的诗句,来表现作者的离愁别绪,堪称一首写离别的佳作。文章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全文写离别却无一“离”字,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此诗乃诗人于宣宗大中六年时所写,当时李商隐要离开成都,返回梓州,于是在饯别宴席上写下此诗。诗歌描绘了战乱时候与朋友惜别的感伤,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忧国忧民,感时伤势的思想感情。而且,该诗是李商隐模仿杜甫的风格所写的诗,《唐贤清雅集》中点评“此是拟作,气格正相肖,非但袭面貌者”。
“人生何处不离群?世路干戈惜暂分。”这句的前半句泛言人生离别的普遍和平常,让读者在诘问中有所思考:人生有多少悲欢离合,个人的命运又是怎样身不由己。诗人虽然有着无尽的感叹,但是调子并不悲伤。细细体味,诗中还隐含着这样的意思:既然人生离别在所难免,不如以旷达处之。后半句笔锋一转,转到“世路干戈”这个大背景上,道出在干戈中离别的沉重感伤,思路跳跃奔腾,“大开大合,矫健绝伦”。如此读来,不仅曲折顿挫、气势雄放,而且自然地引出下文的伤时感世之情,可谓落笔不凡。
“雪岭未归天外使,松州犹驻殿前军”,这两句紧承上文的“世路干戈”,写出了当前的动荡局势。当时唐王朝和吐蕃、党项经常发生边境争夺战争,朝廷屡派使者处理边境事宜,局势紧张,动荡不安。然而诗人并未将剑拔弩张的战争场景白描出来,而是从侧面含蓄地指出时局的纷乱:使者久久未得回归,可见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局势非常不稳定;而边境处有大军驻扎,也足以想象局势的一触即发。这两句诗气象阔大,感慨深沉,不仅简洁醒目地勾勒出西北边境历年战乱的紧张局面,更饱含着诗人无限忧国伤时之情。
“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这两句从时事转入眼前:宴席上,醉客不断地向醒客敬酒;远处的江面上,晴云夹杂着雨云,也不知道天气会如何。看着人们只顾互相劝酒,诗人不免感慨万端。诗人用“醉客"来指饯行席上的醉者,同时暗喻其为浑浑噩噩、不关心国事的庸碌之辈。此处是暗用了《楚辞·渔父》屈原的诗句:“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此时此刻,有谁能够理解自己忧国伤乱的心情呢,这些忧虑只能自己慢慢地咀嚼了。
“晴云”、“雨云”也不仅仅是指天气的变幻不定,更是比喻社会局势的动荡不安,透露出诗人的无限忧虑。该句中“醉客”对“醒客”,“晴云”对“雨云”,不仅造句工整巧妙,富有音韵之美,更是运用了一语双关的修辞手法,因此显得意义丰厚。除此以外,这还是“当句对”,即不但上下旬互相对仗,而且每句当中又自为对仗。这种手法始创于杜甫,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但成熟、定型却在李商隐,他的诗歌中有大量的类似之作,如“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等,都用了这种手法。
“美酒成都堪送老,当垆仍是卓文君”,末联紧扣“蜀中离席”的诗题,话题仍回到饯别。有人说这是主人留客之语,如此美好的成都生活,何忍远离。但是实则“美酒”、“卓文君”这些陈述,看似宽慰或向往美好的生活,却是反衬诗人生活漂泊,家国无依的沉重心情。同时又暗指时事堪悲,一些人却沉迷于于酒色,流连忘返,着实让人不齿。从表面看是赞美,但实际上蕴含着诗人对“醉客”的婉讽。另外,在最后一句中用上卓文君这个典故,也隐约表达了诗人希望在仕途上被重用的思想感情。
全诗看来,诗歌体现了李商隐关怀国事,忧虑时局的政治热情。诗人以矫健凄婉的笔力表达了一种深沉凝重的思想。诗歌的艺术也颇显精密,世路干戈,朋友离别是总起,下面写“干戈”而感伤时势,接着写“离群”而感伤别离,结尾却因浓重的忧时情怀而超越了个人的离群之别。全诗脉络精细,变化重重,颇具韵味。这也是李商隐极意学习杜诗的地方。
王安石曾指出,唐朝人学习杜甫而真正得到杜诗神韵的就只有李商隐一人而已。李商隐在该诗中把时事之感融人酬答唱和之中,将抒情、叙事紧紧融合在一起,气势宏大,情韵深厚,笔力雄健,结构上参差错落,富于变化。诗的风格沉郁顿挫,苍劲雄迈,与杜甫晚年的七律,如《恨别》、《登楼》、《秋兴八首》等诗很相近,而与诗人描写爱情的《无题》那种隐微幽深、凄婉动情的风格大有不同。不过,李商隐此诗,并非单纯的模拟,更有自己的特色,诗歌中融入了较多的个人身世之感。其体情之入骨,用情之深挚,是他一以贯之的风格。
《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描写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淹没在“深草里”。
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往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 ”,一字千钧,不 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 、勇敢的精神 ,形象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变大。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生长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预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
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生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那些人当时不识这可以高耸入云的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人们才说它高。后两句,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果能识别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见识,所以诗人感叹说: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作栋梁之才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诗情与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里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