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这是一首秋景词,词人以其独特的方式,细腻委婉又具体形象地传达出一种特色鲜明的阴柔之美。 这首词当写于词人南渡前的早期。秋天给人们带来的常常是萧瑟冷落的感觉,自宋玉“悲秋”以来,文人笔下的秋景,总呈现出一种悲凉萧瑟之色。然而李清照这首《忆王孙》中的秋景,展现的是一幅清新广阔的画图,词人不仅赋予大自然以静态的美,更赋予生命和感情,由此见出词人不同凡俗的情趣与襟怀。
“湖上风来”句起语不俗,避开俗套。秋高气爽,常见风平波静,而一旦朔风初起,便会吹起悠远的水波,宣告着深秋到了,所以说“秋己暮”。而一句“红稀香少”,更通过自然界色彩和气味的变化,进一步点染了深秋的景观。大自然总是宜人的,深秋季节却别有滋味,这里,作者不说人们如何的喜爱山水,倒说“水光山色与人亲”,将大自然人情化、感情化了。正是这“与人亲”,方换得人与景亲,也才能真的领略到大自然的水光山色中的景物美,所以,作者所说的“说不尽、无穷好”言之有根,是从心田深处发出的真诚的赞颂之语。
下片虽然仍是对秋景色的继续描绘,但却不是简单的重复。莲实叶老、露洗苹草,都标示着深秋的时令,人所共见,却易于忽略,一经作者点染,便觉秋意袭人。而沙滩上勾头缩颈睡眠的鸥鹭等水鸟,对于早早归去的人们头也不回,似乎以此表示了它们的不满。这里,鸥鹭也人格化了,与上片的山水的感情化似是同样手法,但却一反上片的山水“与人亲”,而为鸥鹭对人恨,这一亲一恨之间就带给读者以清新多样之感,且通过人们郊外的不能久留,更深一层地透露出深秋的到来。
这首词造景清新别致,描写细密传神,巧妙地运用拟人化手法,写出了物我交融的深秋美意,耐人寻味。
作者于乾道八年(1172)冬知静江府(今广西桂林),次年春过此并填写了此词。
上片落笔先写清江水流风高浪急,赣江之水,滚滚东流,千古不变,巨大的波涛声如席卷地,翻腾的波浪又如涌起重叠的房屋,江水浩渺,无边无际,十丈高的危樯,也承受不了张开的帆腹。由于夜来春雨,水势增大,水位增高,风向刚定,便命击鼓开船。此时,风急浪高船快如飞,就如当年出使金国追想大禹业绩横渡黄河一样,令人振奋。顺风急驶,作者心情轻快。与客人痛饮船上,填词佐酒,意气洋洋,潇洒风流。但表面上的轻松难以掩饰他心中沉积的愤懑,览物之情带来的开怀,无法替代报国无门,理想破灭的悲愤,作者只有借酒浇愁,以释胸中苦痛。
下片起首四句用祖逖击楫和刘备抚髀感叹的典故表达自己满腔爱国热情和收复失地的希望都已化为烟云的悲哀。因与朝廷政见不合,受到冷落外放为地方官,无法实现理想,他看透了一切,并表示不以此为意,不管把自己放到南方或北方,不管能否建功立业,一切都无所谓,不在乎,唯有与友人举杯同饮,才最为快乐。以下写他的豪纵行为,吃着新鲜的菜蔬美味,听着美妙的音乐,何等的惬怀。此时此刻他感到,人间还有什么事情比把酒尊前、开怀畅饮更令人高兴呢?作者这些话看似旷达不羁,实则悲恸难抑,他把报国无路和理想成空的失意都化作一腔激愤,貌似豪爽,实为悲哀。全篇用典丰富而贴切自然,写景壮阔,情感激荡。
诗人很喜欢禽鸟,在得到胡晖赠送白鹇后写下《赠黄山胡公求白鹇》。诗中极力赞美白鹇高洁纯美,超脱不凡,以寄托诗人的志趣。同时也写出了诗人与胡公以诗鸟互赠的真挚友情。还寄托了诗人不凡的生活志趣和独特的审美观点。
此诗首句至第四句“请以双白璧,买君双白鹇。白鹇白如锦,白雪耻容颜”。主要讲诗人对白鹇的“酷好”,并希望能得到它。同时不断地赞美着白鹇。如“双白璧”和“双白鹇”,都是特指“白鹇”。如“白璧”、“白锦”,这都是赞美白鹇的。由于诗人对白鹇的特别喜爱,所以,诗人就将混身长着雪白羽毛的白鹇,比喻为“白璧”(即洁白无瑕的美玉)、“白锦”(即雪白的丝绸)。而雪白羽毛的白鹇,使白雪都觉得不如白鹇雪白、好看而感到羞于见人。“耻”字得恰到好处,白雪是大自然中非常洁白的物质,诗人用“耻”字说明白雪都觉得自己感到羞于见人,以衬托白鹇的羽毛之雪白。更重要的是为下文的“愿得此鸟”起到了有力的铺垫作用,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也越来越浓。
第五句至第八句“照影玉潭里,刷毛琪树间。夜栖寒月静,朝步落花闲”。诗人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花鸟山水画,主要是描绘白鹇悠闲自在的生活状态。白鹇悠闲地将玉潭里透亮的清水当作镜子,站在琪树的树枝中,梳理着自己雪白的羽毛。晚上,白鹇在冷色的月光下悠静地安睡;白天就在落叶与花丛中散步。
第九句至第十二句“我愿得此鸟,玩之坐碧山。胡公能辄赠,笼寄野人还”。这里诗人又转回来述说自己特别喜爱白鹇的心情:“如果胡晖能将白鹇赠送给我,而我得到了这双白鹇,我就住在碧山不走啦,当一个山野村夫,天天与白鹇作伴。”“笼寄野人还”诗人愿为了与白鹇为伴化为山野之人,以此来表达诗人对白鹇的喜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