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散文。文章主要解释“非非堂”命名的缘由,从中发挥作者崇尚“静”的思想价值。欧阳修认为“心静则智识明”,才能对是与非、表扬与批评采取正确的态度。作者进一步认为,与表扬正确相比,批评错误更为重要,因为言行正确原是君子的本分,而纠正错误才能扶植正气。全文以天平、水、人的耳目三个比喻开端,这种“博喻”的手法,增加了文章一气呵成、豪健俊伟的气势。
文章开头由写静而展开议论。
天平静,称物才能分毫不差;水静,照物才能毫发可辨;人的耳目静,视听才能准确无误。作者用秤、水、耳目三重比喻,证明为人处世只有“心静”,才能“智识明”而不为物欲所蔽,才能明辨是非,做到恰如其分地肯定正确事物,否定错误事物,即文中所说的“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所谓“是是”“非非”,指的是肯定正确、批判错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倘若二者择一,作者以为宁可没有前者,不可没有后者,因为正确与光明本是君子固有的品质,而批评与揭露可以鞭策人们向上向善,以此说明立身处世只有“心静”而“不为外物玄晃”,摒绝一切私欲杂念,才能心明眼亮,洞察是非。
继而推出文章的主旨:肯定正确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错误似乎有讽刺讥笑之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失误,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正确的、好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再去肯定他、表扬他,不能给君子增添任何光彩。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来观察,不如说多批评缺点错误更重要。
结尾过渡到洛阳新建西堂,而取名“非非”的缘由,就在于“静”有利于践行“非非之为正”的处世原则,也揭示出静中见真,静能生悲的生活哲理。接着写非非堂营建情况,着重描写非非堂环境的安静以及这安静给作者带来的莫大益处,即“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读者不难领会,非非堂内外清幽的环境,有助于作者安心读书、思考问题、贯通古今、辨别是非。
作为初入仕途的早期作品,文章议论有的放矢,针砭社会上歌功颂德、谄谀成风、粉饰太平等时弊,表明自我人格。作者信仰儒学,笃信名教,首创“君子”“小人”之辩,一事当前,只要道义所在,便会不恤浮议,奋勇向前,诚如其《斑斑林问鸠寄内》诗所说:“横身当众怒,见者旁可栗。”这种“非非之为正”的人格力量,受到苏轼的赞许(见苏轼《刘壮舆长官是是堂》诗),也遭到明人杨慎的非议(见杨慎《欧阳公非非堂记》)。作者一生诚如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所称“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他的人格净化了宋初污浊的社会风气,培育了宋人砥砺名节的士林新风。
全文写作打破樊笼,自创新路,运用精辟的比喻,逐层深入,语言平易,含意深远。
韦鼎此诗写百舌而能遗貌取神,借百舌之鸣,抒发其客居异地,思念乡国之情。
第一句“万里风烟异”奇突,意境浑远。“万里风烟”四字,概括出了北方雄阔苍茫的景致特点。这正是一个南方人乍到北方所首先感受到的。“异”宇不仅点出北方与江南的风景差异,也寄托着诗人客居异地产生的故国之思。江南富于山水之美,处处山明水秀,长期生活于南方的诗人乍来北方,自然不习惯北方的荒凉空旷,对江南风景更加怀念,同时,风烟之“异”又引出了下文由百舌之鸣而产生的感触。
第二句一个“惊”字,紧承上句“异”字,形象地刻画出诗人思念江南风光时的凝神状态。诗人此时正在泛忆不同于万里风烟的江南景色,而百舌的叫声不禁使诗人突然意识到已经是又一个春天来临,此时的江南风光自然会更加秀丽,也更令人怀念。同时也使诗人感到在此异乡滞留的时间已久。久客思归,不得不使诗人闻百舌声而骤感惊心。百舌声是诗人在家乡时听惯了的,如今在异乡又突然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自然更增强了诗人对江南家乡故国的怀念之情。
诗人的乡国之情当然是由于久客异乡而引起的,但诗人偏不承认,反而埋怨百舌的呜叫声,似乎思恋乡国之情纯粹是由于百舌的鸣叫而勾起的。“那能对远客,还作故乡声?”这种对于百舌的指责显然是无理的,但恰恰是这种无理的指责,使我们更加感到诗人思念江南乡国的感情是异常的强烈,以致不能再承受百舌声的搅扰了,因为百舌的叫声只能加强,而不会减轻这种乡国之思所引起的痛苦。
这首诗绝似唐人绝句,可以看作唐人绝句的先声。由于绝句形式短小,写法上不宜直说,而以含吐不露为贵。“绝句取经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竽乃妙。”(刘熙载《艺概》)此诗正是采用这种反跌法,不将故国之思从正面道出,却借百舌的叫声从反面跌出,让人们从对百舌的指责中去领会诗人那种乡恋之情,故国之思。诗人的这种手法很成功,人们不仅能从中深刻体会到诗人的强烈感情,而且感到诗人的写法翻新,趣味无穷,可以看出诗人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这种诗体的写法。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