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描写的场景是,正当农民打麦晒场的时候,忽然变了风云。一时风声紧,雨意浓。秦地(今陕西一带)西风则雨,大约出自当时的农谚。这样的农谚与天气变化有关。“尝闻”二字,写人们对天气变化的关切。这样,开篇一反绝句平直叙起的常法,入手就造成紧迫感,有烘托气氛的作用。
“尝闻秦地西风雨,为问西风早晚回?”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曾经听说秦地(今陕西一带)刮起西风就会下雨,西风啊,你什么时候回去啊?正当打麦晒场的时候,忽然变了风云。一时风声紧,雨意浓。秦地(今陕西一带)西风则雨,大约出自当时的农谚。提起这样的农谚,显然与眼前天气变化有关。“尝闻”二字,写出人们对于天气变化的关切。这样,开篇一反绝句平直叙起的常法,入手就造成紧迫感,有烘托气氛的作用。在这个节骨眼上,天气的好坏关系到一年的收成。一场大雨,将会使多少人家的希望化作泡影。所以诗人恳切的默祷苍天不要下雨。这层意思在诗中没有直说,而用了形象化的语言,赋西风以人格,盼其早早归去,仿佛它操有予夺之权柄似的。“为问西风早晚回?”“早晚回”,即“何时回”。这怯生生的一问,显示农耕社会中农民对上天的敬畏,表现的心情是焦灼的。
“白发老翁如鹤立,麦场高处望云开。”小诗的后两句是说,头发花白的老农久久站立在麦场的高处,盼望着乌云散去,太阳重现。
后两句是从生活中直接选取一个动人的形象来描绘,给人以深刻的印象。首先,选取白发老农最有代表性,这样的人物德高望重,富有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他们默默的为社会创造财富,饱经磨难与打击,经常挣扎在死亡线上,却顽强地生活着,永不绝望。其次,“如鹤立”三字描绘“望云开”的姿态极富表现力。“如鹤”的比喻,自然与白发有关,“鹤立”的姿态给人一种持久、执著的感觉。这一形体姿态,能恰当地表现出人物的内心活动。最后是“麦场高处”这一背景细节处理对突出人物形象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麦场”,对于季节和“农家望晴”的原因是极形象的说明。而“高处”,对于老人“望云开”的迫切心情则更是具体微妙的一个暗示。通过近乎绘画语言来表述,较之直接的叙写,尤为含蓄,有力透纸背之感。通过这一“望”,可以使人联想到农家一年半载的辛勤,想到白居易《观刈麦》所描写过的那种劳动场景。
这首诗选取收割时节西风已至大雨将来时的一个农家生活片断,集中刻画一个老农望云的情节,通过这一“望”,可以使读者联想到农家一年半载的辛勤,如同白居易《观刈麦》所描写过的那种劳动情景;也可以使读者想到嗷嗷待哺的农家儿孙和等着收割者的无情的“收租院”等等,诗的潜在含义是很深的。由于七言绝句体裁较小,意象必须集中,必须使读者窥斑见豹。此诗不同于《观刈麦》的铺陈抒写手法,只集中写一“望”字,也是“体实施之”的缘故。
这首诗对农民有同情,但没有同情的话;对农民有歌颂,但也没有歌颂的话。诗人由衷的同情与歌颂尽在不言之中了。
这首诗分为四层。前六句为第一层,写出了鸿雁的境遇及其春来冬去的候鸟特征。接下来四句为第二层,写转蓬辞根寄寓自己和征夫的身世飘零之叹息。再接着六句为第三层,写自己有感于大业未竟,任重道远而老之将至。最后四句为第四层,写龙、虎、狐的不离故地,不忘窟穴,来反比征夫们的流离辗转,有家不能归。这首诗开头连用两组比兴,最后又以比兴作结,首尾相互照应,全诗和谐统一,浑然一体。
首六句采用比兴手法。一开头,诗人略一勾勒,便写出了鸿雁的境遇及其春来冬去的候鸟特征。“塞北”、“无人乡”强调其孤寂寥落,“万里余”则突出路途之遥。鸿雁万里远征,与同类结伴而行,相濡以沫,处于寂寞凄凉的环境中;它们只能服从节令的安排,严冬则南飞而翅稻,阳春则北翔而重回,其辛劳困苦不言而喻。
“田中有转蓬”四句为第二层次,诗人没有像通常诗歌那样在比兴后立刻引入正题,而是再用一比兴手法,写蓬草随风飘荡,无所归止,也永远无法回归故土。“相当”意为与故根相遇。“鸿雁”与“转蓬”这两个艺术形象极不相同,鸿雁有信,依节侯岁岁而回;转蓬无节,随轻风飘荡不止。但是,它们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不得不转徙千万里之外。诗歌写鸿雁举翅“万里”之外,其空间距离感鲜明突出;转蓬“万岁”不能归于故土,其时间漫长感异常强烈。而两者实是互文见义,路途遥、时间长,都是诗人所特别强调的。
在完成了连续的铺垫以后,诗歌第三层切入正题,仅以寥寥六句写征夫之状,却括尽他们艰险苦难生活的内容:一为出征之遥,远赴万里,镇守四方;二为出征之苦,马不解鞍,甲不离身;三为年岁飞逝,老之将至;四为故乡之思,返还无期,徒作渴念。这几方面有紧密关系,而思乡不得归是其关键。唯其愿望不能实现,其思乡之情也就日益加深。
这一层将征夫的深愁苦恨,都在其对现实状况的叙述中宣泄出来。由于前两层中,诗人已经用比兴手法渲染了情结气氛,故这一层所表现的乡关之思显得极为真切和强烈,虽然没有一个愁、苦之类的主观色彩的词语,但本色之语,却更能收到动人心魄的效果。
“神龙藏深泉”四句为诗歌最后一层,诗人于描写正题后又将笔墨宕开,连用神龙、猛兽、狐狸等数个比喻。神龙藏于深泉,猛兽步于高冈,各有定所,各遂其愿,令有家归不得的征夫羡慕不已。“狐死归首丘”引用典故说明动物至死尚且不忘故土,远离家乡的征夫们更不能忘。“故乡安可忘”这极平直的一句话,在全诗的层层衬映,铺垫之下,也具有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首诗比兴手法的反复使用,给诗歌带来了从容舒卷、开阖自如的艺术美感。诗歌写思乡情结,虽充满悲凉凄切情调,但结处以神龙、猛兽等作比,悲凉中不会显得过于柔绵,反而回荡着刚健爽朗之气,这正是曹操诗的特点之一,也是建安文学慷慨悲凉之特色的体现。全诗丝毫不见华丽词句,唯见其朴实之语。
此诗写军旅生活的艰辛。薇,野菜,即野豌豆苗。白天我们到山上去采野豌豆苗,因为到黄昏的时候会很饿。溪谷中风很大,又有霜露打湿大家的衣裳,真是非常寒冷。野鸡的叫声遍布山野,猿猴在相互追逐。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不免使人回望故乡,然而,故乡又在哪里?忧郁如石头一般垒积胸中。每座山都有山崖,每棵树都有树枝,可我内心的忧愁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没有人知道。
人生不过是暂时寄托于人世,何必如此忧愁呢?我现在不快乐,时光也照样流逝。就像河里的那一只小舟,随着水波流转,也不知道会停在哪里,这就好比是我们的人生啊,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停泊。
还是披上我的皮裘,骑着良马,在飞驰中暂时地忘却这人生的烦恼吧。
从此诗我们可以看到,曹丕也是一个颇有诗意的人。在远离故土的荒郊野外,不免会产生莫名的忧愁,但这忧愁从何而来、到何而止,我们谁也不知道。而这人生,似乎也正如这忧愁一般,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到何而止。因而,还是暂时地忘却吧,不要去想它。
细腻的描画晚晴景物,或许不算太难,但如果要在景物描写中融入诗人的独特感受与心境,特别是要不露痕迹的寓托某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使读者在思想上有所启示,这就需要诗人在思想境界和艺术功力上都“更上一层楼”。
“深居俯夹城,春去夏犹清。”首联是说,一个人深居简出过着清幽的日子,俯瞰夹城,春天已去,夏季清朗。
首联说自己居处幽僻,俯临夹城(城门外的曲城),时令正值清和的初夏。乍读似不涉题,上下两句也不相属,其实“俯夹城”的“深居”即是览眺晚晴的立足点,而清和的初夏又进而点明了晚晴的特定时令,不妨是说从时间、地点两方面把诗题具体化了。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颔联是说,小草饱受雨水的浸淹,终于得到上天的怜爱,雨过天晴了。
初夏多雨,岭南更是这样(此时诗人在在桂林郑亚幕府供职)。久雨转晴,傍晚云开日霁,万物顿觉增彩生辉,人的精神也为之一爽。这种景象和感受,为一般人所习见、所共有。诗人的独特处,在于既不泛泛写晚晴的景象,也不作琐细的刻画,而是偏偏取生长在幽暗处不被人注意的小草,并进而写出他对晚晴别有会心的感受。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沐浴着夕阳的余晖而平添生意。诗人触景兴感,忽然生出“天意怜幽草”的奇想。这就使这普通的小草无形中人格化了,给人以丰富的联想。诗人自己就有着类似的命运,故而很自然的从幽草身上发现了自己。这里托寓着诗人的身世之感。他在为目前的幸遇欣慰的同时不期然的流露出对往昔厄运的伤感,这就自然引出“人间重晩晴”,而且赋予“晚晴”以特殊的人生含义。晚晴美丽,然而短暂,然而诗人并不顾它的短暂,而只强调“重晚晴”。从这里,可以体味到一种分外珍重美好而短暂事物的感情,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并添高阁迥,微注小窗明。”颈联是说,登上高阁,凭栏远眺,天高地迥,夕阳冉冉的余晖透过窗棂。
颔联写得浑融概括,深有托寓,颈联则转而对晚晴作工致的描画。这样虚实疏密相间,诗便显得张弛有致,不平板,不单调。雨后晚晴,云收雾散,凭高览眺,视线更为遥远,所以说“并添高阁迥”(这高阁即诗人居住的楼阁)。这一句从侧面写晚晴,写景角度由内及外。夕阳的余晖流注在小窗上,带来一线光明。因为是晚景斜晖,光线显得微弱柔和,故说“微注”。尽管如此,这一脉余晖还是给人带来了喜悦和安慰。这一联通过对晚景的具体描绘,写出一片明朗欣喜的心境。
“越鸟巢干后,归飞体更轻。”尾联是说,越鸟的窝巢已经被晒干,它们的体态也恢复轻盈了。
末联写飞鸟归巢,体态轻捷,这是登高远眺所见。宿鸟归飞,通常是触动旅人羁愁的,这里却成为喜晴情绪的烘托。这里写越鸟归巢,带有自况的意味。如果说“幽草”是诗人低微艰难身世的象征,那么,“越鸟”似乎是眼前托身有所、精神振作的诗人的化身。
这里要交代一下作者入桂幕前后的一些情况。李商隐自开成三年(838)入赘泾源节度使王茂元(被视为李党)以后,便陷入党争的狭谷,一直遭到牛党的忌恨和排挤。宣宗继位,牛党把持朝政,形势对他更加不利。他只得离开长安,跟随郑亚到桂林当幕僚。郑亚对他比较信任,在幕中多少能感受一些人情的温暖;同时离开长安这个党争的漩涡,得以暂时免受牛党的白眼,精神上也是一种解放。正因为这样,诗中才有幽草幸遇晚晴、越鸟喜归干巢之感。
作为一首有寓托的诗,《晚晴》的写法更接近于在有意无意之间的“兴”,所以显得特别自然浑成,不着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