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的词,素以风格多样而著称。他的这首《沁园春》,以戒酒为题,便是一首令人解颐的新奇滑稽之作。题目“将止酒,戒酒杯使勿近”就颇新颖,似乎病酒不怪自己贪杯,倒怪酒杯紧跟自己,从而将酒杯人格化,为词安排了一主(即词中的“我”)一仆(杯)两个角色。全词通过“我”与杯的问答,风趣而又委婉地表达了作者对南宋政权的失望与自己心中的苦闷。
此词首句“杯汝来前!”从主人怒气冲冲的吆喝开始,以“汝”呼杯,而自称“老子”(犹“老夫”),接着就郑重告知:今朝检查身体,发觉长年口渴,喉咙口干得似焦炙的铁釜;近来又嗜睡,睡中鼻息似雷鸣。要追问其中缘由。言外之意,即是因酒致病,故酒杯之罪责难逃。“咽如焦釜”“气似奔雷”,以夸张的手法极写病酒反应的严重,同时也说明主人一向酗酒,接着“汝说”三句,是酒杯对主人责问的答辩。它说:酒徒就该像刘伶那样只管有酒即醉,死后不妨埋掉了事,才算是古今达者。这是不称“杯说”而称“汝说”,是主人复述杯的答话,其语气中,既惊讶于杯的冷酷无情,又似不得不承认其中有几分道理。故又叹息:“汝于知己,真少恩哉!”口气不但软了许多,反而承认了酒杯曾是自己的“知己”。
词的下片语气又转,似表明主人戒酒的决心。下片以一“更”字领起,使已软的语气又强硬起来,给人以一弛一张之感。古人设宴饮酒大多以歌舞助兴,而这种场合也最易过量伤身。古人又认为鸩鸟的羽毛置酒中可成毒酒。酒杯凭歌舞等媒介使人沉醉,正该以人间鸩毒视之。这等于说酒杯惯于媚附取容,软刀子杀人。如此罪名,死有余辜。然而这里只说“算合作人间鸩毒猜”,倒底并未确认。接着又说:何况怨意不论大小,常由爱极而生;事物不论何等好,过了头就会成为灾害。实些话表面看来振振有词,实际上等于承认自己于酒是爱极生怨,酒于自己是美过成灾。这就为酒杯开脱不少罪责,故而从轻发落,只是遣之“使勿近”。“吾力犹能肆汝杯”,话很吓人,然而“勿留亟退”的处分并不重,主人戒酒的决心可知矣!杯似乎看出了这一点,亦不再辩解,只是再拜道:“麾之即去,招则须来。”“麾之即去”没什么,“招则须来”则大可玩味,说得俏皮。
总之,这首词通过拟人化的手法,成功地塑造了“杯”这样一个喜剧形象。它善于揣摸主人心理,能应对,知进退。在主人盛怒的情况下,它能通过辞令,化严重为轻松。当其被斥退时,还说“麾之即去,招则须来”,等于说主人还是离不开自己,自己准备随时听候召唤。
作者通过这种生动活泼的方式,委婉地述说了自己长期壮志不展,积愤难平,故常借酒发泄,以至于拖垮了身体,而自己戒酒,实出于不得已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情。
另外,词中大量采取散文句法以适应表现内容的需要,此即以文为词。与原有调式不同,又大量熔铸经史子集的用语,从而丰富了词意的表现,在词的创作上也有其独到之处。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把陆游的词分为三类:“其激昂慷慨者,稼轩不能过;飘逸高妙者,与陈简斋、朱希真相颉颃;流丽绵密者,欲出晏叔原、贺方回之上。”这首《鹧鸪天》可以算是陆游飘逸高妙一类作品中的代表作之一。
上阕开头二句:“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把自己所居住的环境写得是如此的优美而又纯净。“苍烟落照”四字,不禁让人联想起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一“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意境,一经讽诵便难以忘怀。“苍烟”犹青烟,字面已包含着作者的感情色彩。“落照”这个词里虽然没有表示颜色的字,但也有色彩暗含其中,引起读者的多种的联想。词人以“苍烟落照”四字点缀自己居处的环境,意在与龌龊的仕途作鲜明的对比。所以在第二句中就直接点明住在这里与尘事毫不相关,可以一尘不染,安心地过着隐居的生活。这也正是陶渊明《归园田居》里“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的体现。
三、四句对仗工稳:“斟残玉瀣行穿竹,卷罢《黄庭》卧看山。”“玉瀣”是一种美酒的名称,明人冯时化在《酒史》卷上写有:“隋炀帝造玉瀣酒,十年不败。”陆游在诗中也不止一次写到过这种酒。“黄庭”是道经的名称,《云笈七签》胡《黄庭内景经》、《黄庭外景经》、《黄庭遁甲缘身经》,都是道家谈论养生之道的书这两句的大意是说:喝完了玉瀣就散步穿过了竹林;看完了《黄庭》就躺下来观赏山中美景。一二句写居处环境的优美,三四句写自己生活的闲适,体现了作者惬意的生活。陆游读的《黄庭经》是卷轴装,所以边读边卷,“卷罢黄庭”就是看完了一卷的意思。
下阕开头:“贪啸傲,任衰残,不妨随处一开颜。”“啸傲”,指作者歌咏自得,形容旷放而不受拘束的样子。不单是陆诗用了“啸傲”此词,其他诗人也经常用此词,比如郭璞《游仙诗》:“啸傲遗世罗,纵情在独往。”陶渊明《饮酒》其七:“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词人说自己贪恋这种旷达的生活情趣,任凭终老田园;随处都能见到使自己高兴的事物,何不随遇而安呢?这几句可以说是旷达到极点也消沉到了极点,可是末尾两句陡然一转:“元知造物心肠别,老却英雄似等闲。”这两句可以说是对以上所写的自己的处境作出了解释。词人说原先就已知道造物者无情(他的心肠与常人不同),它白白地让英雄衰老死去却等闲视之。这难道不是在怨天吗?但同时也是在抱怨南宋统治者无心恢复中原,以致使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
据夏承焘、吴熊和《放翁词编年笺注》中讲到,南宋乾道二年陆游四十二岁,以言官弹劾谓其“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免隆兴通判,始卜居镜湖之三山。这首词和其他两首《鹧鸪天》(两首开头句分别为:插脚红尘已是颠、懒向青门学种瓜),都是这时候写下的。词中虽极写隐居之闲适,但那股抑郁不平之气仍然按捺不住,在篇末终于流露出来。也正因为有词人那番超脱尘世的表白,所以篇末的两句就尤其显得冷隽。
《野庙碑》是一篇讽刺杂文。文章的题目便发人兴味,是为一座不知名的乡野神庙撰写的碑文,全文三段,最后附诗一首。
第一段叙述碑的由来和作者为野庙立碑的原因。开头就显出杂感的特点,好像在拉杂地漫谈作者自己的感想;而其实寓有严峻的讽刺。文章从“碑”的原义谈起。古代有一种用同音词解释词义的方法,叫做“声训”。“碑石”的“碑”和“悲哀”的“悲”,字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碑”的原义就是悲哀。然后,他叙述碑的沿革,说明碑本是落葬下棺的木板,后来发展成为记载死后功德的木碑,从而证明碑的作用是悼念死者,以寄哀思。接着,他指出,把木板改成石块,用来为活人歌功颂德的石碑,是秦、汉以后的变化,是不合原义,并不相称的。据说,秦始皇东游到峄山,一帮儒生为他在山石上铭刻功德,这就是给活人树碑的开始。因此,通过谈论碑的由来,实质是说明树碑是记载死者的功德,寄托生者的悲哀的,不应该用来为活着的人歌功颂德。这同时也就表明,作者给野庙树碑,并不是为活人歌功颂德,而只是为抒发悲哀。所以最后就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种悲哀的原因,野庙里的神祇只是一些没有名姓的泥塑木雕的偶像,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以记载,但是,农民却愚昧迷信地供奉祭祀他们,这就是作者深感悲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农民供奉祭祀着一群根本不值得供养祭祀的神鬼偶像,这是十分可悲的。
第二段就是回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悲的现象。这一段生动具体地谈论农民怎样和为什么迷信神鬼,说明作者自己的悲哀。这里有批评、有嘲弄,但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对农民充满同情。首先,作者明确指出唐代浙江东部山区农民“好事鬼”、“多淫祀”,是不正当的祭祀,是错误的行为。然后,他以嬉笑挖苦的口吻,颇不恭敬地指点那些被农民恭敬供奉的男女偶像,令人觉得荒诞而有趣,但并不使人对他们深恶痛绝,相反,作者对这些生动偶像的雕塑艺术,却有点欣赏。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创造了这一切,农民又害怕这一切。”就因为农民以为自己生老病死,命运灾祸,都掌握在神鬼偶像手里。所以他们忍饥挨饿,提心吊胆,畜牧牺牲,竭尽全力,供养这群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生怕祭礼疏忽受灾遭殃。不难看到,作者对此不胜感慨,痛心而同情,并不挖苦嘲弄,既写出农民愚昧迷信,更显出他们善良驯服。因此,实际上,这一段是把第一段指出的可悲事情进一步具体地形象地揭露出来。也就是说,农民用尽血汗供奉这群偶像,不但根本不值得祭祀,而且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是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如果农民能够认识到、觉悟到这一点,那么这群土木偶像就只能供人观赏、农民也就获得精神上、经济上的一种解放。但是,作者深深悲哀的是,当时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就题论题,文章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本意是借题发挥,所以还要议论开去。
第三段是借题发挥,其实只是把唐末的文官武将,跟野庙里的土木偶像加以比较分析,结论是,当时官僚是戴官帽、说人话的偶像,比真的木土偶像更恶劣。不言而喻,他们更加不值得受人民供奉。从思想内容看,这一段是此文立意所在,是主题思想的阐发。作者以农民迷信愚昧供奉野庙的无名偶像作比喻和衬托,揭露唐末国家官僚机构的腐朽,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大唐王朝已经败坏沦落为一座乡野神庙,文武官僚是一群不如无名神像的偶像。作者认为大唐王朝及其文武官僚机构已经腐朽透顶,不能寄于丝毫希望。这就深刻地传达了唐末农民起义暴发的时代脉搏,抒发了要求推翻腐朽王朝的人民情绪。正因如此,这一段的态度和笔锋明显与上一段不同,议论尖锐透辟,讽刺辛辣无情;不是嬉笑热嘲而是怒骂鞭挞,单刀直入地揭露这群活着的官僚像无名神像一样毫无功德政绩,却更为凶恶地压榨人民,更虚伪,更无耻,更罪恶,更令人愤慨。文章到此,主题思想说透,就结束了。
最后是一首诗。按照碑文的传统格式,文末要用韵语诗歌来作个小结。这首诗就是这样,明确点出文章的主旨不在指责无名偶像,而是揭露官僚腐败;不在反对正当祭祀礼俗,而是悲愤国家腐朽。这首诗既鲜明表现作者进步的立场,也表现他的局限。陆龟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一位进步的士大夫,实质上不可能反对封建帝国统治制度,也不可能根本批判神鬼迷信,所以他的锋芒主要指向李唐这一家王朝,尤其是无情鞭挞唐末腐败的官僚。但他并不反对封建帝王统治,他批判农民迷信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神鬼祭祀,并不批评正当的祭祀。虽然如此,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文章的思想仍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政治倾向,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从艺术上看,这是一篇用传统碑文体裁写的杂感。或者说,是用杂感形式来发挥讽刺艺术力量的一篇碑文。因此,它不但具有杂感所要求的现实性、议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更具有文学艺术上的典型性和形象性。具体地说,它大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谈古论今,思想深刻,笔锋犀利。作者对于大唐帝国官僚是冷眼旁观的,冷淡、清醒、客观、无情。他这篇文章并不要给朝廷进谏,而是要说给有识后士以及黎民百姓听的,所以他像聊天似地谈古论今。他从碑的原始沿革谈到为野庙立碑,又从野庙供奉的土木偶像谈到农民被自己创造的无名偶像束缚压榨,再从古代祭祀谈到当时养官,等等,见解深刻,笔锋尖锐,鞭辟入里,抓住实质,逐步阐发主题思想,抒发作者的悲愤感慨。
其次是热嘲冷讽,说东道西,痛心愚昧,痛恨腐朽。作者对不同讽刺对象抱着不同的态度,所以全面而有说服力。他对人民的愚昧是痛心的,所以施以有情的热嘲,抒发深情的悲哀。对那些无名的神鬼偶像则以嬉笑的嘲弄,指指点点,这个黑大个儿叫将军,那个白面书生是郎官,尊贵的老太婆就是姥姥,漂亮的少妇人就叫姑姑,仿佛在欣赏雕塑艺术,令人发噱。而对文官武将,就是严峻的揭露,无情的冷嘲,尖锐的讽刺,凌厉的怒骂。但是,嘲弄讽刺的方式仍是从谈论中随时投射,好像说东道西,拉杂不拘。此文各个段落,层次后间并无严密的逻辑结构,需要谈论什么,就开个头谈起来,转过去。
第三是知识丰富,议论风发,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一开头谈碑,就把碑的原始沿革谈得头头是道。接着说浙东农民滥祀,就把滥祀风气和农民心理说得子如指掌。讲古代祭祀,两句话便概括讲出要领;论当时官僚,用几笔就勾画出典型嘴脸。这表明作者知识丰富,了解透彻,所以发出议论,都能抓住要点,讲出妙处,显得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读来脉络清楚,增长见识,自然有味。
第四是比喻恰当,描写生动,语言活泼,形象鲜明。从表现手法看,此文其实抓住一个典型的比喻来做文章,就是把唐末腐朽帝国官府比作一座野庙,官僚就像野庙里的土木偶像,人民和帝国官府的关系,就像人民和野庙的关系一样,人民创造了它们,反而又害怕它们。但是两者后间有一点差别,就是活着的官僚比土木的偶像更凶恶,祸害更大。总起来看,作者用“古文”的语言,以夹叙夹议的方式,生动活泼地描写出了几类鲜明形象,即野庙的土木偶像,忠厚愚昧的农民形象和唐末官僚的罪恶形象。
最后便是此文风格特点,嬉笑怒骂,严峻冷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作者跟读者杂谈感想,启发开导,摆事实,讲道理,爱憎是分明的,但感情的表现形式却是复杂的。第一段,作者徐徐说来,娓娓动听,引人兴趣,而说到以野庙碑抒发悲哀,仿佛一拍惊木,令人震动。第二段,作者好像话分两头,各表一支,嬉笑嘲弄,而说到“农民创造这一切,又害怕这一切”,骤然一转,痛心叙述,辛酸悲恻。第三段,作者突发议论,两番转折,进入主题,鞭挞怒骂,激人愤慨。末尾用诗明确点出主题思想,说破大悲哀。这一层层叙述议论,逐步深入,表现出作者严肃沉重、感慨激奋的神情风度,形成独特风格,产生艺术效果,达到启发教育的目的。应当说,在晚唐文坛上,这篇杂感是杰出的有代表性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