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柳》是一首托物言志之作,作者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的曾巩。曾巩少即见长于文章,他的文风,雍容平易,不露锋芒,而曲尽事理。他的一些咏物诗寓意很深,如这首《咏柳》,就把春天的柳树比拟为得势便猖狂的小人,借以讽刺邪恶势力。
诗的前两句是说:当春天刚到来的时候,零乱的柳条还没来得及转变为浅淡的青黄色,它就倚仗着东风吹拂而飘忽摇摆,气势更加猖狂。诗刚开头即语带嘲讽、蔑视,它描写“乱条”如何倚仗权势,张牙舞爪,逞性妄为,实际上是在为全诗主旨作准备,亦即古人所谓“蓄势”。
蓄足了气势,则必然有力地得出颠扑不破的结论,于是后两句水到渠成,警语立出:那些柳条只会使柳絮飞上半天,企图遮蔽日月的光辉,却不知秋季来临,天地间还将有一场又一场的严寒霜冻,到那时它就要枯萎凋零了。“不知天地有清霜”一句为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它对那些得志一时的小人提出了严正的警告,振聋发聩,促人警醒。
诗中把柳树人格化的写法,以及诗人对柳树的明显的贬抑与嘲讽,使这首诗不是纯粹地吟咏大自然中的柳树。 咏柳而讽世,针对的是那些得志便猖狂的势利小人。 将状物与哲理交融,含义深长,令人深思。
此词交叉地写听觉与视觉的感受,从音响与色彩两个方面勾勒出一幅残败的暮春图画,表达了词人伤春、惜春、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情怀,寄寓了作者深沉的身世感慨。全词融情于景,写景中融进了自己的生活,写出了自己的性情与风骨,堪称一首出类拔萃的伤春词。
词题为《春晚》,顾名思义是写残春景象。“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满地残红宫锦污,昨夜南园风雨。”作者一起笔就写由于“昨夜雨疏风骤”,南园今朝满地残红了。词人面对这万花凋谢的景象,自然不胜伤感。此时耳边传来了黄莺儿不停的啼唱,于是,他仿佛感觉到多情的莺儿也正为落花发愁,苦劝春天不要归去呢。“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好象词人叹息。写莺语的“费尽”,实是衬托出词人的失落感,因为花开花谢,春去秋来,是自然规律与莺儿无关。妙词人赋予禽鸟以人的感情,不直说自己无计留春之苦,而是借莺儿之口吐露此情,手法新巧而又饶有韵味。
开头从听莺声写起,转而便诉诸视觉。一夜风雨过后,园花凋谢,残红败蕊,满地飘零,狼藉不堪。百花盛开时,灿烂本如宫锦,可惜如今给糟塌得不成样子了!“满地残红”自是残春时节的典型景色,比之美好宫锦之被污损,词人痛惜之情可见。
下面又从视觉转到听觉上来:正当词人目睹这如花似锦的春天匆匆消逝,心中无限惆怅之时,仿佛从远处传来歌女小怜之辈弹奏琵琶的声音,“弦弦掩抑声声思”,那弦弦声声正是惜春惜花之情。小怜,即北齐后主高纬宠幸的冯淑妃,因她“慧黠能弹琵琶,后代诗人常用以借指歌女。本词中”小怜初上琵琶“,是从李驾《冯小怜》诗”湾头见小怜,请上琵琶弦“句化出。这琶琶之声哀婉动人,当此即将逝去的春宵,有多少闺中佳人长夜不眠,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飞越千里关山,追寻天涯游子。这里,作者抒写的是由春天的匆匆归去而引起的年华虚度之感,隐隐寄托着一种美人迟暮、英雄末路的悲慨。
最后,词人写到眼前触目皆是的杨花——这一暮春特有的风光:只见那如雪的飞花飘扬,是那样的自由自,可始终不肯飞入那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
古来伤春愁秋的诗词多得不可胜数。这类被人嚼烂了的题材,却是历代不乏佳篇,非但不使人感到老一套,相反,永远有新鲜之感。王安国这首《清平乐》就是这样的好词。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李白这首诗是初婚后与妻戏谑之词,伉俪之情由此可见端倪。虽是一首小诗,却写得生动活泼,用每日斋戒的太常和每日烂醉的自己相对应,充满谐趣。
在某一次酒醒过后,醉眼朦胧的李白看到正在身边服侍的妻子,心中埋藏已久的愧意顿生。于是他深情地对妻子说:你看我天天烂醉如泥,还要你服侍。我李白虽然名声在外,可是你嫁给我这个“酒鬼”丈夫又得到了什么呢?与嫁给那古板的、不懂生活情趣的太常为妻又有什么区别?李白为自己日日烂醉而后悔,为妻子得不到应有的关怀而抱歉,他以自嘲的口吻说出来,幽默又很有情趣,表现了诗人对妻子深深的内疚。
全诗共四句,却三句都从典中引出,而又不觉是用典,朴素自然,平实如话,自然流畅。全诗反映了诗人不得志时借酒浇愁的情形,同时也有几分对妻子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