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起笔写京师人与南方人对待竹子的不同态度,一贵一贱,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理叙写“绝徼海外人”可能有的态度,从而发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慨叹;接下来既写人又写竹,借竹的形象对任光禄的人品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点明他知竹爱竹的根源在于他不流于俗的美好品德。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
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
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
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
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体。
诗人在诗中描绘了北方一个处处可见的西瓜园。
诗的一、二句写西瓜生长的环境和年来年去每到夏天到处都吃瓜的情景。西瓜与蒲萄、苜蓿一样,都是舶来品,此时在北方已是常见之物,“碧蔓”“软沙”,绿黄二色对比鲜明却又和谐统一,充满了田家之美,然而“凌霜”词却又猛然一寒,美丽的东西是很难经得起严霜的。
接下来诗的三、四句写西瓜的形状味道。诗人觉得生长在北地的西瓜在形状上、味道上都不尽如人意,不能与葡萄、苜蓿相比。隐隐地透露出了一丝遗憾。蒲萄、苜蓿在西汉时传入中原,李颀《古从军行》最后两句感慨道:“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盛唐的诗人是在感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唐王朝所进行的开边战争的残酷,而这在“祈请国信使”范成大听来却充满了丝丝苦涩。一方面,南宋军事力量的薄弱,对金国的俯首称臣,注定范成大的出使必然少不了受辱;另一方面范成大又渴望如苏武一样为国尽忠。矛盾交织,面对同为舶来品的西瓜,联想到唐人诗句,苦涩横亘心头,报国的赤胆忠心和对强大国力的渴慕逐渐鲜明起来。
诗题旁还有一个自注:“味淡而多液,本燕北种,今河南皆种之。”燕北为女真族的起源之地,而河南则为北宋故都所在,燕北的西瓜如今遍布河南,国破家亡之恨暗含其中。诗人借助北方特有的物产,在对西瓜的描绘中,委婉地表达了故国沦丧的悲痛和失地人民渴望回归的愿望。虽然这些诗仍然围绕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但与《州桥》等篇忍痛直询和《双庙》等篇借古讽今相比则有了很大的区别。诗人不再高声呼喊,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感情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相反,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潜藏在清新的田园风光之下,乍一看轻松惬意,深深品味之后却又渗透出一层挥之不去的沉重,从而使感情更加深刻。诗人巧妙地借助题后自注,把自己含而未说的意思点破,达到不说而说的效果。
范成大在这首诗中表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小中见大,用意深婉,通过北地特有的物产的描绘以及题后小注的巧妙运用,在田园风光背后寄托着自己的故国之思,把表层的轻快与深层的沉重进行对比,达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王夫之《姜斋诗话》)的效果。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