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一、二句写雪后初霁,济南在望时的心情。将到济南时,见到大雪之后初次放晴,苏轼心中豁然开朗,不由赞叹济南的春光美好。苏轼刚到济南城东六十里处的龙山镇,便感到马蹄轻快了。这两句是即景而兼即事,并且通过对周围环境的描写以及旅况的叙述,传达出轻松、欢快的心情,而这同即将与友人李常相见是分不开的。“马足轻”,应是从王维《观猎》诗“雪尽马蹄轻”一句变化而来,既关合自己风雪载途的旅况,与前句“雪初晴”相照应,又是借物写人,体现出人的轻快的心情,所以显得自然入妙。
三、四句重提旧事,写当年湖州歌女送别的深情,并提醒李常不要忘怀。其所以如此着笔,一是因为李常来齐州前,曾任湖州知州,而苏轼于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由杭州赴密州任时,又曾过访李常于湖州,往事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第二,此处写歌女(其社会身份是歌妓)送别,与唐、宋时代特殊的文化背景有关。写歌女临别时极度伤心(“肠断声”),带有夸张的成分,因而又成为苏轼、李常二人之间的戏谑之辞。第三,苏轼借写湖州歌女伤别,来表达自己的怀友之情。这是一种“请客对主”的写法,歌女尚且如此,何况苏轼别后怀思。而且提到湖州歌女,也会勾起李常对旧日会面与交往的联想,而使友谊的温馨油然而生。
全词,以夸张、引用的写作手法,记录了苏轼要与友人李常重逢时的喜悦之情,和对过去苏轼、李常二人离别时情景的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