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荆轲刺秦王”,历代都有名人歌咏。晋代左思作有《荆轲饮燕市》,借歌咏荆轲以抒发对豪门权贵的蔑视;晋代陶渊明作《咏荆轲》,以诗的形式不仅再现了当年荆轲刺秦王的悲壮经过,而且以“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明自己的叹惋颂赞之情;而柳宗元作的这首《咏荆轲》内涵更为丰富,作者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巨大包容性的语言成功地描述了这一重大事件的错综复杂的情节,精心制造了一个接一个的高潮。特别是绘声绘色地描写了荆轲临行时的悲壮场面和刺秦王的紧张激烈场面,生动体现出荆轲的勇敢、真诚、刚毅、愚狂的性格特征,从而使荆轲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而此诗的新意更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于像荆轲那些抵抗强秦,进行自保的人和事,则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对秦王采取暗杀等恐怖手段,不能不说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因为这类行径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诗人对荆轲刺秦王这一愚昧盲动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终于丧命,这是历史的悲剧。其实,荆轲即使能杀死秦王,也不能迫使秦国退还侵占各国的土地,从而挽救大势已去、行将灭亡的六国。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强藩之间矛盾剧烈,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此诗即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海南岛在宋时被目为蛮瘴僻远的“天涯海角”之地,前人偶有所咏,大都是面对异乡荒凉景色,兴起飘零流落的悲感。苏轼此词却以欢快跳跃的笔触,突出了边陲绚丽的春光和充满生机的大自然,在中国词史中,这是对海南之春的第一首热情赞歌。苏轼与其他逐客不同,他对异地风物不是排斥、敌视,而是由衷地认同。他当时所作的《被酒独行遍至子云威徽先觉四黎之舍》诗中也说“莫作天涯万里意,溪边自有舞雩风”,写溪风习习,顿忘身处天涯,与此词同旨。苏轼一生足迹走遍大半个中国,或是游宦,或是贬逐,但他对所到之地总是怀着第二故乡的感情,这又反映出他随遇而安的旷达人生观。
《减字木兰花》上、下片句式全同。此词上、下片首句,都从立春的习俗发端。古时立春日,“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后汉书·礼仪志上》)。
上、下片首句交代立春日习俗后,第二句都是写“春风”:一则曰“无限春风来海上”。作者《儋耳》诗也说:“垂天雌霓云端下,快意雄风海上来。”风从海上来,不仅写出地处海岛的特点,而且境界壮阔,令人胸襟为之一舒。二则曰“一阵春风吹酒醒”,点明迎春仪式的宴席上春酒醉人,兴致勃发,情趣浓郁。两处写“春风”都有力地强化全词欢快的基调。以后都出以景语:上片写桃花,下片写杨花,红白相衬,分外妖娆。写桃花句,大意是乞得春神之力,把桃花染成粉红。这里把春神人格化,见出造物主孳乳人间万物的亲切之情。写杨花句,却是全词点睛之笔。海南地暖,其时已见杨花。
作者次年人日有诗云“新巢语燕还窥砚”,方回《瀛奎律髓》评此诗云:“海南人日,燕已来巢,亦异事。”原来在中原,燕到春分前后始至,与杨柳飞花约略同时。以此知海南物候之异,杨花、新燕并早春可见。而早春时节,中原时或降雪。作者用海南所无的雪花来比拟海南早见的杨花,那么,海南即是跟中原一般景色。于是发出“不似天涯”的感叹了。——这是全词的主旨所在。
如前所述,此词内容一是礼赞海南之春,在中国古代诗词题材中有开拓意义;二是表达作者旷达之怀,对中国旧时代知识分子影响深远。这是苏轼此词高出常人的地方。以南北宋之交的朱敦儒的两首词来对读,朱的《诉衷情》也写立春:“青旗彩胜又迎春,暖律应祥云。金盘内家生菜,宫院遍承恩。时节好,管弦新,度升平。惠风迟日,柳眼梅心,任醉芳尊。”这里也有“青旗”、“彩胜”、“惠风”、“柳眼”、“醉尊”,但一派宫廷的富贵“升平”气象,了解南北宋之交政局的读者自然会对此词产生遗憾和失望。比之苏词真切的自然风光,逊色得多了。朱敦儒另一首《沙塞子》说:“万里飘零南越,山引泪,酒添愁。不见凤楼龙阙又惊秋。九日江亭闲望,蛮树绕,瘴云浮。肠断红蕉花晚水西流。”这是写南越的重阳节。但所见者为“蛮树”、“瘴云”,由景引情者为“山引泪,酒添愁”,突出的是“不见凤楼龙阙”的流落异乡之悲。朱敦儒此词作于南渡以后,思乡之愁含有家国之痛,其思想和艺术都有可取之处,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七“颜持约词不减唐人语”条也称赞此词“不减唐人语”。但此类内容的词作在当时词人中不难发现,与苏词相比,又迥异其趣。二词相较,对异地风物有排斥和认同的差别,从而更可见出苏词的独特个性。
这首词在写作手法上的特点是大量使用同字。把同一个字重复地间隔使用,有的修辞学书上称为“类字”。(如果接连使用称“叠字”,如李清照《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清人许昂霄《词综偶评》云:“《玉台新咏》载梁元帝《春日》诗用二十三‘春’字,鲍泉奉和用三十‘新’字······余谓此体实起于渊明《止酒》诗,当名之曰‘止酒诗体’。”本来,遣词造句一般要避免重复。《文心雕龙·练字第三十九》提出的四项练字要求,其中之一就是“权重出”,以“同字相犯”为戒。但是,有的作者偏偏利用“同字”来获得别一种艺术效果:音调增加美听,主旨得到强调和渲染。而其间用法颇多变化,仍有高下之别。陶渊明的《止酒》诗,每句用“止”字,共二十个,可能受了民间歌谣的影响,毕竟是游戏之作。梁元帝《春日》诗说:“春还春节美,春日春风过。春心日日异,春情处处多。处处春芳动,日日春禽变。春意春已繁,春人春不见。不见怀春人,徒望春光新。春愁春自结,春结谁能申。欲道春园趣,复忆春时人。春人竟何在,空爽上春期。独念春花落,还似昔春时。”共十八句竟用二十三个“春”字,再加上“日日”、“处处”、“不见”等重用两次,字法稠叠,颇嫌堆垛。再如五代时欧阳炯《清平乐》:“春来阶砌,春雨如丝细。春地满飘红杏蒂,春燕舞随风势。春幡细缕春缯,春闺一点春灯,自是春心缭乱,非干春梦无凭。”这首词也写立春,为突出伤春之情,一连用了十个“春”字,句句用“春”,有两句用了两个“春”字,也稍有平板堆砌之感。苏轼此词却不然。全词八句,共用七个“春”字(其中两个是“春风”),但不平均配置,有的一句两个,有的一句一个,有三句不用,显得错落有致;而不用“春”字之句,如“染得桃红似肉红”,“卷起杨花似雪花”,却分别用了两个“红”字,两个“花”字。其实,苏轼在写作此词时,并非有意要作如此复杂的变化,他只是为海南春色所感发,一气贯注地写下这首词,因而自然真切,朴实感人,而无丝毫玩弄技巧之弊。后世词人中也不乏擅长此法的,南宋周紫芝的《蝶恋花》下片:“春去可堪人也去,枝上残红,不忍抬头觑。假使留春春肯住,唤谁相伴春同处。”前后用四个“春”字,强调“春去人也去”的孤寂。蔡伸的《踏莎行》下片“百计留君,留君不住,留君不住君须去。望君频向梦中来,免教肠断巫山雨”,共用五个“君”字,突出留君之难。这都是佳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