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田园诗,描写农家恬静闲适的生活情景,也写老朋友的情谊。通过写田园生活的风光,写出作者对这种生活的向往。全文十分押韵。诗由“邀”到“至”到“望”又到“约”一径写去,自然流畅。语言朴实无华,意境清新隽永。作者以亲切省净的语言,如话家常的形式,写了从往访到告别的过程。其写田园景物清新恬静,写朋友情谊真挚深厚,写田家生活简朴亲切。
全诗描绘了美丽的山村风光和平静的田园生活,用语平淡无奇,叙事自然流畅,没有渲染的雕琢的痕迹,然而感情真挚,诗意醇厚,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学情趣,从而成为自唐代以来田园诗中的佳作。
一、二句从应邀写起,“故人”说明不是第一次做客。三、四句是描写山村风光的名句,绿树环绕,青山横斜,犹如一幅清淡的水墨画。五、六句写山村生活情趣。面对场院菜圃,把酒谈论庄稼,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气息。结尾两句以重阳节还来相聚写出友情之深,言有尽而意无穷。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具”和“邀”说明此饭局主人早有准备,说明了故友的热情和两人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感惠徇知”在文学艺术领域真挚的情感能催笔开花。故人“邀”而作者“至”,大白话开门见山,简单而随便。而以“鸡黍”相邀,既显出田家特有风味,又见待客之简朴。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走进村里,作者顾盼之间竟是这样一种清新愉悦的感受。这两句上句漫收近境,绿树环抱,显得自成一统,别有天地;下句轻宕笔锋,郭外的青山依依相伴,则又让村庄不显得孤独,并展示了一片开阔的远景。由此运用了由近及远的顺序描写景物。这个村庄坐落平畴而又遥接青山,使人感到清淡幽静而绝不冷傲孤僻。正是由于“故人庄”出现在这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所以宾主临窗举杯。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轩窗一开上句描述的美景即入屋里来,“开轩”二字也似乎是很不经意地写入诗的,细微的动作表现出了主人的豪迈。窗外群山环抱绿树成阴,窗内推杯换盏,这幅场景,就是无与伦比的古人诗酒田园画。“场圃”的空旷和“桑麻”的话题又给人以不拘束、舒展的感觉。读者不仅能领略到更强烈的农村风味、劳动生产的气息,甚至仿佛可以嗅到场圃上的泥土味,看到庄稼的成长和收获。有这两句和前两句的结合,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读者耳边。这就是盛唐社会的现实色彩。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孟浩然深深为农庄生活所吸引,于是临走时,向主人率真地表示将在秋高气爽的重阳节再来观赏菊花和品菊花酒。淡淡两句诗,故人相待的热情,作客的愉快,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都跃然纸上了。杜甫的《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中说:“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杜甫诗中田父留人,情切语急;孟浩然诗中与故人再约,意舒词缓。杜甫的郁结与孟浩然的恬淡之别,读者从这里可以窥见一些消息。
这首诗没有渲染雕琢的痕迹,自然的风光,普通的农院,醇厚的友谊,这些普普通通的生活场景,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学情趣。这种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与作者描写的对象——朴实的农家田园和谐一致,表现了形式对内容的高度适应,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一方面固然是每个句子都几乎不见费力锤炼的痕迹,另一方面每个句子又都不曾显得薄弱。他把艺术美融入整个诗作的血肉之中,显得自然天成。这种不炫奇猎异,不卖弄技巧,也不光靠一两个精心制作的句子去支撑门面,是艺术水平高超的表现。正是因为有真彩内映,所以出语洒落,浑然省净,使全诗从“淡抹”中显示了它的魅力,而不再需要“浓饰盛妆”了。
《周处》选自《世说新语·自新》。《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佚事小说。全书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主要记录了汉末到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闻佚事,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士族的放诞生活和清谈风气。据《晋书·周处传》记载,周处,字子隐,晋代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在任御史中丞时,曾上书弹劾王亲国戚,不避权势。后来奉命征讨氐人齐万年,以少敌众,犹斩首万计,临危不惧,力战而死。这篇文章是写周处少年时代改恶从善的故事,表明一个人只要勇于改正错误,定会成为有用之人。
全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周处少年时代的为人。作品先点出他的性格,“凶强侠气”,成为乡里的祸害。《晋书·周处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处少孤,……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意思是说,周处少年时代,父母双亡因而无人管束,喜好游猎,不注意自己的品行,肆意横暴,乡里百姓都厌恶他,畏惧他。这篇作品却没有具体地写周处对乡里的危害,而只是把他与蛟、虎合称“三横”。这里是虚写,虽然十分简略,却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蛟、虎危害百姓,百姓畏惧它们,憎恨它们,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义兴百姓却把周处与它们相提并论,而且认为周处“尤剧”可见周处对乡里的危害之大,乡人对周处憎恨的感情又是何等强烈。同时也为下文写乡人对周处为民除害一事的反应作了铺垫。
第二层写周处杀虎斩蛟为民除害的经过重点突出了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这里是实写,有详有略。由于周处好勇斗狠,争强好胜,所以乡里有人鼓动他杀虎斩蛟。实际上乡人是想利用他除掉二害,使三害“惟余其一”。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周处的憎恨之情了。可是作者觉得渲染得还不够充分,因此接着写他为民除害后乡人的反应。先写周处杀虎,一笔带过,再写他“入水斩蛟”。作者作了具体细致的描绘:“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这几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周处与蛟激烈搏斗的情景。与凶恶的蛟搏斗,是十分危险的,可是周处毫不畏惧,在水中上下翻腾,一直漂流了数十里,仍然紧追不舍,这就有力地突出了周处的过人之勇。然后写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过了三天三夜,乡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以为三害皆除,于是更相庆”,作者把人们对周处深恶痛绝的感情强化到了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样写,就为下文写周处的思想转变作了有力的铺垫。
第三层写周处决心改过自新,这是全文的重点。先写周处的思想转变。周处斩蛟归来,听说乡人以为他已死而互相庆贺,这才知道自己被人们所憎恨,于是有了改过的念头。可以想见,乡人的态度给他心灵上的震动是多么强烈。象周处这样一个“凶强”成性的人,光是好言相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对他当头棒喝,才能使他猛然醒悟。当然周处的醒悟还必须有内在的因素为基础。他不仅有“凶强”的一面,也还有“侠义”的一面,即争强好胜。这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他自以为是个抑强扶弱,见义勇为的好汉,理应受到乡人的尊敬。岂知人们对他竟如此深恶痛绝,这不能不引起他内心的强烈震动,于是“有自改意”。作者这样写,合情合理,深入地揭示了周处改过目新的内在动力。接着作者写他改过前的思想矛盾。周处想改过自新,但又心存疑虑:担心自己年岁已大,最终不会有什么成就了。他带着这样的想法,去请教当时有名的“二陆”(陆机、陆云)。他详细地向陆云谈了自己的情况和思想上的顾虑。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前提。因此陆云就以“朝闻夕死”相勉,并针对他思想上的顾虑,从正面鼓励他:一个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的志向有没有树立,又何必去担心自己的美名能不能远扬呢?于是周处翻然改过,终成忠臣。作者写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详细具体,而写他改过的经过却极为简略,真是惜墨如金。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突出周处改过自新的思想基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作者是按照封建的道德标准表彰周处的,这是作者阶级局限性的表现,但赞扬周处勇于改过的精神是应该肯定的。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周处的形象,既写了他与虎、蛟并列,为害乡里的可恶可怕的一面,也写了他为民除害、勇于改过的可敬可爱的一面。这个形象使我们认识到,青年人容易犯错误,但这并不可怕,难得的是立志改正,尤为可贵的是不易初志,抱守终生。
这篇短文在结构上颇具特色,作者精于剪裁,运用虚实结合的写法,突出了周处改过自新的内在的思想基础。作者虚写周处横暴乡里的事实,而实写他为民除害的过程,是为了揭示他改过自新的内在动力。详细具体地写了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而对他改过自新的过程却一笔带过,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他痛改前非的思想基础。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法,不仅使读者感到周处改过自新的行为合情合理,真实可信,而且也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作品的语言也极为简练生动。全文只用了一百九十一个字,却把周处的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其简约与生动令人拍案称绝,无怪乎鲁迅先生称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中国小说史略》)。
这首诗是诗人表现自己精神世界的佳作。此诗表面是写独游敬亭山的情趣,而其深含之意则是诗人生命历程中旷世的孤独感。诗人以奇特的想象力和巧妙的构思,赋予山水景物以生命,将敬亭山拟人化,写得十分生动。作者写的是自己的孤独和自己的怀才不遇,但更是自己的坚定,在大自然中寻求安慰和寄托。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这首五绝的前两句是说,群鸟高飞无影无踪,孤云独去自在悠闲。
前两句看似写眼前之景,其实,把孤独之感写尽了:天上几只鸟儿高飞远去,直至无影无踪;寥廓的长空还有一片白云,却也不愿停留,慢慢的越飘越远,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厌弃诗人。“尽”、“闲”两个字,把读者引入一个静的境界:仿佛是在一群山鸟的喧闹声消除之后格外感到清静;在翻滚的厚云消失之后感到特别的清幽平静。因此这两句是写“动”见“静”,以“动”衬“静”,正烘托出诗人心灵的孤独寂寞。这种生动形象的写法,能给读者以联想,并且暗示了诗人在敬亭山游览观望之久,勾画出他独坐出神的形象,为下联作了铺垫。
这两句的意象以“众星拱月”式并置,前句中心词“鸟”是中心意象,加上“飞”字形成一个复合意象,强化动态表现意义。“众鸟”原可以让读者联想到山中闲静宁谧的场景,群鸟儿在空山中婉转鸣啼,有一种格外的逸趣,而眼前,众鸟高飞,离人越来越远,“高”字起到一个拓展空间的作用,抬头仰望,空阔的蓝天上,鸟儿在远走高飞,直至看不见。一个“尽”字,增强了此句的表现力度,表现出李白此时的万般惆怅。后句“云”为中心词,与“去”复合,默默的云也在渐渐飘走。而云并非满天白云,原本就只是“孤云”无伴,偏偏还悠闲地慢慢地飘离。诗人以“闲”写出了孤云的状态,突出了离去的过程,让读者在品味孤云离去的状态时,感知诗人内心的不忍和无奈。
三、四两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用浪漫主义手法,将敬亭山人格化、个性化。尽管鸟飞云去,诗人仍没有回去,也不想回去,他久久地凝望着幽静秀丽的敬亭山,觉得敬亭山似乎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自己。他们之间不必说什么话,已达到了感情上的交流。“相看两不厌”表达了诗人与敬亭山之间的深厚感情。“相”、“两”二字同义重复,把诗人与敬亭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同时,“相看”也点出此时此刻唯有“山”和“我”的孤寂情景与“两”字相重,山与人的相依之情油然而生。结句中“只有”两字也是经过锤炼的,更突出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鸟飞云去对诗人来说不足挂齿。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意境仍然是“静”的,表面看来,是写了诗人与敬亭山相对而视,脉脉含情。实际上,诗人愈是写山的“有情”,愈是表现出人的“无情”;而他那横遭冷遇,寂寞凄凉的处境,也就在这静谧的场面中透露出来了。
“众鸟”、“孤云”这种动的意象与“敬亭山”这种静的意象相反并置,时间和空间的维度里仅仅出现了量的变化,而心理的维度却产生着质的变化:有理想、有才能而在政治上遭受压抑的士大夫往往对“逝去”,对“消散”有着特殊的敏感,人事短暂,宇宙永恒,常常是他们不遇时发出的慨叹。诗人引恒久的山为知己,可能是“长安不得见”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了。就算长安招引他,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随“众鸟高飞”而去。
诗人笔下,不见敬亭山秀丽的山色、溪水、小桥,并非敬亭山无物可写,因为敬亭山“东临宛溪,南俯城闉,烟市风帆,极目如画”。从诗中来看,无从知晓诗人相对于山的位置,或许是在山顶,或许在空阔地带,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这首诗的写作目的不是赞美景物,而是借景抒情,借此地无言之景,抒内心无奈之情。诗人在被拟人化了的敬亭山中寻到慰藉,似乎少了一点孤独感。然而,恰恰在这里,诗人内心深处的孤独之情被表现得更加突出。人世间的深重的孤独之情,诗人人生悲剧的气氛充溢在整首诗中。全诗似乎全是景语,无一情语,然而,由于景是情所造,因而,虽句句是景,却句句是情,就像王夫之所说,是“情中景,景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