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即是第一自然段,重点突出了永州之蛇的特点。
开头至“无御之者”,极力刻画出蛇的毒性异常,令人闻之色变。接下来至“杀三虫”写出了蛇的功用异常。而这也是造成永州捕蛇者命运悲剧的重要原因:封建统治者征集异蛇,每年征收两次,可以抵消应缴纳的租税。作者仅用“争奔走”三个字,就写出了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形。百姓惧怕原因即繁重的赋役。文章开篇即写毒蛇之害以衬托重赋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赋,蒋氏之祖、父死在这上头,而蒋氏却甘愿干此差事,衬托出“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第二部分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邪”,是写捕蛇者自述悲惨遭遇,笔法曲折。是全文的重心。
先说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但这是以他祖父、父亲的死于非命和自己的九死一生为代价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既然这样,好心的作者准备帮他解决困境。出人意料的是,蒋氏“大戚”,并“汪然出涕”,开始了沉痛的陈述。蒋氏的这番话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恢复他的赋役将会使他遭遇更大的不幸;二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居住长达六十年,亲眼看到同村的人因为缴纳赋税,背井离乡乃至十室九空,而只有自己因为捕蛇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三是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时飞扬跋扈,到处叫嚣,到处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四是说自己愿意一年当中冒两次生命危险去换取其余时间的安乐。
作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结尾一段说:“余闻而愈悲”,比听蒋氏讲一家人的苦难时更加悲痛了.想到自己过去对孔子所说说“苛政猛于虎”这句话还有所怀疑,现在从蒋氏所谈的情况看来,这话是可信的。谁知道赋税对人民的毒害竟比毒蛇还要严重呢!于是写了《捕蛇者说》这篇文章,为的是让那些观察民俗的人知道苛重的赋税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
在全文这叙述边议论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确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毒,又写了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对比、衬托的大量运用及卒章点明主题外,对蒋氏这一个人物的描绘也是极富特色的。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犯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生动传神。
全文处处运用对比:捕蛇者与纳税的对比, 捕蛇者的危险与纳税之沉重的对比,捕蛇者与不捕蛇者(蒋氏与乡邻)的对比——六十年来存亡的对比,悍吏来吾乡是我和乡邻受扰的情况,一年受死亡威胁的次数和即使死于捕蛇也已死于乡邻之后等情况。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赋敛毒于蛇”这一中心。
文章通过揭露永州百姓在封建官吏的横征暴敛下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有力得控诉了社会吏治的腐败,曲折得反映了自己坚持改革的愿望。
长安的胡姬酒肆甚受欢迎,是最适合于踏尽落花、欢笑而入的地方。胡姬酒肆中的酒大都是从西域传入的名酒,像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龙膏酒”等。胡姬们能歌善舞,具有异国情调,不止是侍酒,同时还轻歌曼舞,招徕顾客。美貌的胡姬、充满异域风情的歌舞曾使许多达官贵族、文人雅士、俊男靓女流连忘返,连生性狂放的李白亦不例外。
“银鞍白鼻騧,绿地障泥锦”,描绘一幅白鼻騧奔腾、银鞍雪光闪耀、障泥锦飘然的骑马飞奔美景图。“银鞍”、“白鼻騧”、“障泥锦”,营造出尊贵奢华、高贵冷艳的威风场景,引人入胜。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描绘一幅春风细雨落花之时、骑白鼻騧直奔胡姬酒肆痛饮酒的景致。诗人借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如“云”、“细雨”、“春风”、“花落”、“挥”等,觥筹交错中,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豪放不羁的气势,形象生动地把诗人的胡地风气、游侠气质表露无遗。
此诗写卖酒胡姬和名马白鼻騧以及豪华的马饰如银鞍、障泥锦共同出场,在细雨、春风、落花之中共同敷演出一派欢乐而且奢华的场景。诗意不泛蕰念着胡地的风尚、胡儿的气质,“饮”之醉态更是表达了李白胡地的气质。李白喝酒不是喝闷酒,不是像杜甫那样喝苦酒,而是把胡地风尚、胡儿豪侠气质注进酒中。“银鞍白鼻”,他坐着银鞍白鼻子的黑马;“绿地障泥锦”,他的马鞍子下面的障泥锦是绿色的;“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在春风细雨的时候,挥鞭骑马到胡姬的酒店里去喝酒。李白到胡姬酒店里面,不是很陌生、拘谨,而是春风得意,有一点客至如归的亲切感。他从小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长大,他父亲是在丝绸之路上做生意的一个商人,他的诗中也写过碧眼高鼻棕发的胡雏,对来自西域的这一流人并不陌生。所以他进胡姬的酒店有一种亲切感。
李白到胡姬酒店里去喝酒,就带有胡地的气质。李白的醉态思维是他用胡地的风气、游侠的气质来改造中原文明的一种方式。
关于此诗,有一个传说故事:杜牧游湖州,识一民间女子,年十余岁。杜牧与其母相约过十年来娶,后十四年,杜牧始出为湖州刺史,女子已嫁人三年,生二子。杜牧感叹其事,故作此诗。这个传说不一定可靠,但此诗以叹花来寄托男女之情,是大致可以肯定的。它表现的是诗人在浪漫生活不如意时的一种惆怅懊丧之情。
全诗四句二十八字。诗人借寻春迟到,芳华已逝,花开花落、子满枝头,喻少女青春已过,含蓄委婉地抒发机缘已误,时不再来的惆怅之情。此诗通篇采用“比”的手法,形象生动,含蓄自然,耐人寻味。
首句的“春”犹下句的“芳”,指花。而开头一个“自”字富有感情色彩,把诗人那种自怨自艾,懊悔莫及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了。第二句写自解,表示对春暮花谢不用惆怅,也不必怨嗟。诗人明明在惆怅怨嗟,却偏说“不须惆怅”,明明是痛惜懊丧已极,却偏要自宽自慰,这在写法上是腾挪跌宕,在语意上是翻进一层,越发显出诗人惆怅失意之深,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懊恼至极的情绪。
后两句写自然界的风风雨雨使鲜花凋零,红芳褪尽,绿叶成阴,结子满枝,果实累累,春天已经过去了。似乎只是纯客观地写花树的自然变化,其实蕴含着诗人深深惋惜的感情。
此诗主要用“比”的手法。通篇叙事赋物,即以比情抒怀,用自然界的花开花谢,绿树成阴子满枝,暗喻少女的妙龄已过,结婚生子。但这种比喻不是直露、生硬的,而是若即若离,婉曲含蓄的,即使不知道与此诗有关的故事,只把它当作别无寄托的咏物诗,也是出色的。隐喻手法的成功运用,又使此诗显得构思新颖巧妙,语意深曲蕴藉,耐人寻味。
这是一首写风雪行军的仄韵绝句,全诗写得十分壮美。一、二句写从军将士面对的环境极为严酷:天山脚下寒风劲吹,湖边(“海畔”)冻泥纷纷裂开,梧桐树上的叶子已经刮光,枝梢被狂风折断。就在这一严酷的背景上,映出皑皑雪山,传出高亢嘹亮的笛声。诗人以这一笛声,就点出了这里也许有人的联想,同时又将人隐去,以“不见人”造成悬念:那风里传来的笛声究竟来自何处呢?从而自然转出末句:寻声望去,只见在天山白雪的映衬下,一行红旗正在向峰巅移动。风雪中红旗不乱,已足见出从军将士的精神,“直上”的动态描写,更使画面生机勃然,高昂的士气、一往无前的精神,尽在这“直上”二字中溢出。
这首诗在艺术上善于映衬与妙用指代。一、二句对环境的描写,竭力突出自然环境的恶劣,用浓重氛围映衬从军将士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如果是在风和日丽、山明水净的条件下行军,便难能见出士气的昂扬坚强了。适应氛围描写的需要,在押韵上采用了入声的韵脚,一、二、四句末一字入韵,“裂”、 “折”、“雪”都是入声“屑”韵字,韵尾为舌尖音,收音短促,适宜于抒写或悲或壮的诗情。
前两句的氛围描写与入声韵的选用,为抒写壮美的诗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映衬毕竟是陪宾,描写的成败,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三、四两句。后两句意在写人,却不正面写出,更不和盘托出,而只是拈出与人相关的二物——“横笛”、“红旗”,不言人而自有人在。这种指代手法的运用,既节省了笔墨,又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容量,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的空间。军中物品无数,只写笛、旗二者,不仅出于只有笛声、红旗才会被远处发现,还因为只有此二物最足以表见行军将士的精神。在写法上,先写“横笛闻声”,后写“红旗直上”,符合人们对远处事物的注意往往“先声后形”的一般习惯。特别巧妙的是“不见人”三字的嵌入。“闻声”而寻人,寻而“不见”,从而形成文势的跌宕,使末句的动人景象更为显豁地表现出来。
这首《从军行》兼有诗情画意之美,莽莽大山,成行红旗,雪的白,旗的红,山的静,旗的动,展示出一幅壮美的风雪行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