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这首词作于宋淳熙五年(1178)。词中作者借为范如山祝寿的机会,鼓励他应该去泸溪,施展自己的才干,锻练自己的能力,准备为收复祖国失地建功立业。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范氏一家都是很有民族气节的人,他父亲范邦彦曾仕金为蔡州新息县令,后率豪杰开城迎宋军,举家归宋。他很钦佩辛弃疾的忠心赤胆而把女儿嫁给了辛。辛跟范如山“皆中州之豪,相得甚”。范如山是个有才干的政治家,刘宰《故公安范大夫行述》说他“治官如家,抚民若子”,极受百姓拥护。他颇有忧世之心,常思恢复北土,但感于政治腐败,当道非人,又很想学陶渊明“躬耕南亩”,隐居不仕。
淳熙五年(1178年)六月,南宋主战派名相张浚的儿子张拭(自号南轩),任荆湖北路安抚使,颇想干一番事业,轩范如山从金人占领区来,“知其豪杰,熟其形势”,便请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当时正任湖北漕运副使,很希望范能出仕荆湖,“轩作此词勉之”。词的主题就是劝他以国事为重,“万里功名莫放休”,时时挂念“君王三百州”,努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上片一开篇作者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掷地刘郎玉斗”。鸿门宴上刘邦令张良献玉斗给亚父范增,范增痛感项羽不听劝告放走刘邦,贻下后患,而将玉斗置于地,拔剑撞而破之。另一个是,“挂帆西子扁舟。”春秋吴越之争时,范蠡献西施于吴王,以瓦解吴王斗志;灭吴后,不受越封,复取西施乘舟游五湖而不返。写法都是似明而暗,一看便知是用典,但真正的用意却没有直接说出来,甚至连范增、范蠡的名字都没有出现。作者用这两个典的意思,主要轩范增、范蠡都与范如山同姓,又都是才智出众,有胆有识的谋士,轩而即以二范比如山,希望他成为二范那样的人物,能竭诚尽智为自己的君国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个看来隐晦的开端,不但艺术上很有特色(隐含范如山姓氏,却不出一范字),从词的主旨说也是很好的开端,有了这个开端垫底,下面几句正面劝勉的话就显得很有力量,很动感情了。“千古风流”应在我辈身上,不要轻抛建功立业(“万里功名”)的时机,要时时想到大宋的万里江山(“三百州”)呵!
下片,针对范如山“迟迟未行”的思想活动,进行劝勉。一方面称赞了范的大才宏志,预言他定能有所成就,一方面劝告他不要嫌泸溪令职位低小难以发挥作用。而应当以之作为搞大事业的起点。为了同时表达这两方面的意思,作者选用了四个典故。
一是:“燕雀岂知鸿鹄”。陈涉辍耕垄上,慨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故事,借此表明自己理解范的志向,他的不愿就任是想有更大的作为。
二是:“貂蝉元出兜鍪”。用的南齐将军周盘龙的故事。周年老不能守边,还朝为散骑常侍(皇帝侍从,能预闻要政),世祖戏问他:“你戴貂蝉(近侍贵臣冠饰)冠比起戴兜鍪(战盔)来如何?”周答:“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意思是说我成为近臣是在战场上拚杀得来的,不是靠了恩宠。这里表示自己理解范有更大的才能,想得到更能发挥作用的位置,但是想得到更大的尊荣,要想得到参预朝政的要位,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多作表现,积累“战功”。
三是:南朝宋大将军宗悫的故事。宗晚年为豫州刺史,典签多所违执,宗怒叹“得一州如斗大,竟遭到典签的慢待!”辛借此表示自己体会到范的心情──以大才而屈居小小泸溪,且行动不能自主,难有作为。但也是劝他:宗悫都难免屈居下位,受小人之气,何况你我。典签,本为地方文书小吏,但南朝时,多由帝王亲信担任,以监视地方大员,号为“签师”,颇有实权。四是《论语·阳货篇》:孔子至武城,闻弦歌之声,认为割鸡无需用牛刀的故事。作者反其意而用之,鼓励范南伯不妨以牛刀杀鸡,一试身手,把泸溪治理好,以显示自己的才能。
这首词是主要表达的是辛弃疾希望范如山能够以大局为重,不要计较个人名利的得失,积极出仕以成就功业。辛弃疾以议论为词的特色在其中得以充分表现。
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让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便写《破阵子》既为祝寿又为规劝,营意用典之妙,用梁启超的话说是“可为三叹!” 全词62字,用了范增、范蠡、陈涉、周盘龙、宗悫、子游六典,除周盘龙一典稍为冷僻外,均为熟典,为全词的生动内容的一部分,非耀学无生硬,得蕴藉隽永之妙,远胜于直接议论。 第一句典出刘邦送玉斗给项羽谋士范增,范掷玉斗于地,拔剑碎之,可谓以碎玉开始;而结句是辛弃疾献玉碗以祝寿,则为完玉终,其间,捕捉心态,造语灵动,以万里功名上对千古风流,下启君王三百州,而大宋三百州此时已剩下不及一半了,完玉之业吾辈岂能以一己之得失而置之度外乎?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