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迁徙的习惯,自古以来一直没有改变。为了适应气候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发展,大雁每年冬天都要从北飞到南,春天又从南飞到北。代代如此,毫无变更。这种因历史文化地理因素产生的生态平衡现象,一直成为历代文人墨客歌咏的题材。李白的这首《鸣雁行》就是借写胡雁迁徙的艰辛,抒发对“暗箭”的畏恐心理。
“胡雁鸣,辞燕山,昨发委羽朝度关”,开头三句写北雁辞别故乡南来。雁鸣中天,划空而过,似乎是为了逃离某种灾难或留恋故乡而悲鸣,它们从燕山一带南下,一直不曾停留。雁鸣声在历代诗人笔下往往带有凄厉的伤感色彩如谢灵运诗“嗷嗷云中雁,举翮自委羽。”“昨发委羽朝度关”一句写雁南徙的速度之快,显示大雁对季节变化的敏感,也写出人通过对候鸟的观察从而感受春秋代序。
据说雁在长途跋涉时为了防范人的弋射,便口衔芦苇,令箭不得截其翼,所以成群结队“一一衔芦枝”。《古今注》说,雁自河北渡江南,瘦瘠能高飞,箭射不到,所以不怕被射杀。但是到南方后,气候的温润,物产丰饶,换过羽毛后便增加了体重,到了要回到北方时,体肥不能高飞,怕被人捕获,经常口衔芦苇数寸,以防被射中。“南飞散落天地间,连行接翼往复还”,两句概括了南来北往的雁阵的这一特殊求生现象。虽然这体现出雁群防御的本能,但是这种防范措施在捕射者看来的确微不足道。这就更显出大雁被射杀的命运不可避免,以及诗人的担忧。
接写南飞的大雁寄居之处:“客居烟波寄湘吴。”江南地区以湘、吴最为平沃,潇湘洞庭又常作为江南鱼米之乡和古代诗词描绘诗人理想去处的代名词,因为那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而此处的“客居”又带有李白的生活经历。李白遭谗言,愤而离开玄宗,又因参加永王李璘的西征而被流放,许多忧愤无处申说,而在这种境地里,历尽艰辛的大雁的形象又分明寄寓了诗人的感情了。尽管是局部的寒冷气候,“凌霜触雪”也足以让这些南来之禽“毛体枯”了。“凌霜触雪”表明环境的严酷,大雁为了生存,需要觅食出行,但终因内外环境的险恶而需付出重大代价,还要经常处在一种担心被捕杀的害怕状态之中,所谓“畏逢矰缴惊相呼”。这句大意说,大雁经常互相以鸣叫声来招呼同伴,好象这种方法可以躲过被射杀的厄运似的,但实际上却是完全不由自主。一“惊”字,生动地写出大雁惶惑恐惧之情状。
诗人设想,在这种情形中,只要听到有弓弦的声音,大雁便会从空坠落。“闻弦虚坠良可吁”,是说这种境遇的危险,生命的毫无保障,是多么的可悲可叹。因此诗人愤而责问:“君更弹射何为乎?”或许它们还在充当信使,为远方的人们传递信息哩,为什么要对这种毫不妨碍人类生存的义禽动杀机?这里流露出诗人的不平和愤激。
鲍照的《鸣雁行》叹雁之辛苦霜雪,为了在自然环境中竞争生存而付出重大代价,李白则在本诗中感叹雁之无辜遭弹射;增加了人为的险恶环境。不难看出,写雁的遭遇正是为自己的逢难寓感。这一用意,明代的胡震亨早已指出。明代文徵明有《鹧鸪天·秋雁》词,其中“江湖满地皆矰缴,何处西风有稻梁。”也是借大雁随时都有罹难的危险,表达封建社会文人的忧患心态,可以看出受李白的影响。或者说封建社会的文人就如雪中雁,随时都有遭射杀的危险,所以鸿雁传书的义举、迁徙的悲鸣与艰辛等情形就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结合自己的遭遇写出的观感就更真切感人。
《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这首小诗,用朴素的语言写一次久别重逢后的离别。通篇淡淡着笔,不作雕饰,而平淡中蕴含深深的情味,朴素中自有天然的风韵。
前两句淡淡道出双方“十年”前的“一别”和此时的“相逢”。从诗题泛称对方为“久别者”看来,双方也许并非挚友。这种泛泛之交间的“别”与“逢”,按说“别”既留不下深刻印象,“逢”也掀不起感情波澜。然而,由于一别一逢之间,隔着十年的漫长岁月,自然会引发双方的人事沧桑之感和对彼此今昔情景的联想。所以这仿佛是平淡而客观的叙述就显得颇有情致了。
这首诗的重点,不是抒写久别重逢的感触,而是重逢后又一次匆匆别离的情味。他们在万山攒聚的岭上和夕阳斜照的黄昏偶然重逢,又匆匆作别,诗人撇开“相逢”时的一切细节,直接从“逢”跳到“别”,用平淡而富于含蕴的语言轻轻托出双方欲别未别、将发未发的瞬间情景──“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征路偶然重逢,又即将驱马作别。马首所向,是莽莽的群山万壑,西斜的夕照正将一抹余光投向峭立无语的山峰。这是一幅在深山夕照中悄然作别的素描。不施色彩,不加刻画,没有对作别双方表情、语言、动作、心理作任何具体描绘,却自有一种令人神远的意境。千峰无语立斜阳,境界静寂而略带荒凉,使这场离别带上了黯然神伤的意味。马首所向,千峰耸立,万山攒聚,正暗示着前路漫漫。在夕阳余照、暮色朦胧中,更给人一种四顾苍茫之感。这一切,加上久别重逢旋即又别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就使得这情景无形中带有某种象征意味。它使人联想到,在人生征途上,离和合,别与逢,总是那样偶然,又那样匆匆,一切都难以预期。诗人固然未必要借这场离别来表现人生道路的哲理,但在面对“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的情景时,心中怅然若有所思则是完全可以体味到的。第三句不用通常的叙述语,而是充满咏叹情调的轻轻一问,第四句则宕开写景,以景结情,正透露出诗人内心深处的无穷感慨,加强了世路茫茫的情味。可以说,三、四两句正是诗人眼中所见与心中所感的交会,是一种“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境界。
值得玩味的是,诗人还写过一首内容与此极为相似的七绝《余干赠别张十二侍御》:“芜城陌上春风别,干越亭边岁暮逢。驱车又怆南北路,返照寒江千万峰。”两相比较,七绝刻画渲染的成分显著增加了(如“芜城陌”、“春风别”、“岁暮逢”、“寒江”),浑成含蕴、自然真切的优点就很难体现。特别是后幅,五绝以咏叹发问,以不施刻画的景语黯然收束,浑然一体,含蕴无穷;七绝则将第三句用一般的叙述语来表达,且直接点出“怆”字,不免有嫌于率直发露。末句又施刻画,失去自然和谐的风调。两句之间若即若离,构不成浑融完整的意境。从这里,可以进一步体味到五绝平淡中蕴含深永情味、朴素中具有天然风韵的特点。
这组诗分别咏江潮、雨电、秋风、雅客、江景,五首各具情韵。其中第二首(“横风吹雨入楼斜”)曾作为诗歌鉴赏题的材料出现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的语文试题中。
有人认为,苏轼诗中的“横风”、“壮观”(“观”在这里读第四声,不读第一声)两句,写得不够好。他既说“应须好句夸”,却不着一字,一转便转入“雨过潮平”了。那样就是大话说过,没有下文。
这话虽说不无道理,但苏轼这样写,自是另有原因。第一,他是要写一组望海楼晚景的诗,眼下还不想腾出笔墨来专写忽来忽去的横风横雨。所以他只说“应须”,是留以有待的意思。第二,既然说得上“壮观”,就须有相应的笔墨着力描写,老把它放在“晚景”组诗中,是不太合适的,不好安排。
苏轼写下这组诗后的第二年,他游览了有美堂,适逢暴雨,就立即写了《有美堂暴雨》七律一篇,奇句惊人,是一首名作。应了他那“壮观应须好句夸”的话了。
其实在这首诗中,他的思想有过一段起伏变化。在开头,他看到一阵横风横雨,直扑进望海楼来,很有一股气势,使他陡然产生要拿出好句来夸一夸这种“壮观”的想法,不料这场大雨,来得既急,去得也块,一眨眼间,风已静了,雨也停了。就好像演戏拉开帷幕之时,大锣大鼓,敲得震天价响,大家以为下面定有一场好戏,谁知演员还没登场,帷幕便又落下,毫无声息了。弄得大家白喝了彩。苏轼这开头两句,正是写出人们(包括诗人在内)白喝了一通彩的神情。
雨过以后,向楼外一望,天色暗下来了,潮水稳定地慢慢向上涨,钱塘江浩阔如海,一望如碧玉似的颜色。远处还有几朵雨云未散,不时闪出电光,在天空里划着,就像时隐时现的紫金蛇。
这首诗写的就是这样一幅望海楼的晚景。开头时气势很猛,好像很有一番热闹,转眼间却是雨收云散,海阔天肯,变幻得使人目瞪口呆。其实不止自然界是这祥,人世间的事情,往往也是如此的。
《中牟道中二首》是作者以因仕途一片光明而产生的兴奋心情来写入京途中之所见所感的。这两首绝句八个诗句分别写雨意、归云、坏郭、浮屠、 杨柳、蜻蜓、凉风、尘沙等意象,运用拟人等手法表现了作者服丧后重登仕途的舒畅之情。两首诗各从不同侧面描写,整组诗又是一个整体,情感相同,结构统一。第一首首句为全诗铺设了将雨未雨的背景,为以下的写景提供了依据:浮云游动、蜻蜓低飞为夏季雨前所特有,清风拂动杨柳、裹带尘沙也与欲雨有关;第二首末句与组诗开头形成关联与照应,如果雨意已成,就不会有凉风裹抄而来的形象发生。全诗节奏和谐舒缓,情调幽默风趣。
第一首从大处远处落笔,首句写气氛,满天乌云正酝酿着雨意;次句写雨前天空浮云游动,诗人名之曰“归云”,可见时近黄昏,该投宿了,不过中牟已近在眼前,雨意又“还未成”,所以诗人并不担心中途遇雨使人“断魂”,反而以闲适自在的心情感到飞渡的“归云”在伴送自己行路。第三句写中牟县城,那城郭虽残破,但“依然”二字表明是旧地重来,所以还是给诗人以亲切之感;末句写高高的千伴宝塔迎送着过往行人,三年前它送自己回乡,而今又迎接自己重返仕途。
第二首从细处近处着眼。首句写雨前微风,杨柳摇曳多姿,像是不等待媒介就来向行人讨好;次句写雨前蜻蜓低飞,当它飞近过往人马时,又像有所猜疑,远远飞开。凉风也卷来尘沙,凉风虽适意,尘沙却恼人,于是诗人展开异想,怎能与凉风约定,不要挟带尘沙同来。
两首各有描写侧重,但又是一个整体,其内含的情感相同自不待言,在结构上也是统一的。前首的首句为全诗铺设了将雨未雨的背景,为以下的写景提供了依据:浮云游动、蜻蜓低飞为夏季雨前所特有,清风拂动杨柳、裹带尘沙也与欲雨有关;次首的末句与前首的首句形成关联与照应,如果雨意已成,凉风自不会裹挟尘抄而来了。
二诗作于途中,颇富动感,但其节奏却是徐缓的,好像感到诗人纡徐前进的步伐。归云伴行,浮屠送迎,固然明写出了在“行”;蜻蜓近马而又飞去,可见是缓缓而行;中牟县那残败的城郭不也是随着绝离的缩短而越来越清晰,才使诗人辨认出还和旧时一样吗?一切都在徐缓的旋律中活动,唯独中牟县城依然像过去一样雄踞前方,显示着它的古老与凝重。动与静的和谐统一,使诗歌所构成的意境动而不流于浮,活而不趋于乱。
二诗的突出处在于幽默风趣的情调。这自然和诗人此刻的心情直接相关,但从诗歌的表现手法来说,这种情调与拟人手法的运用分不开。此诗的拟人不是简单的叙人拟物,而是在比拟中斌予物以不同的性格,并使物与人进行交住。云能“行”能“归”,已是拟人,而伴人行路,更显出对行人殷勤体贴的情意;浮屠之迎人送人本是人的感觉,而着一“管”字,送迎不但变成浮屠发自内心的行动,而且显示出它对人的热情与诚笃;杨柳之在“招人”,主动地表现出亲昵的情意;蜻蜓“近马”又“相猜”,活泼而又顽皮。这种种事物各自以不同方式与行路的诗人进行着交往,于是唤起了诗人也要与景物进行交往的要求,想与凉风订约了,于是更添了诗的清趣。这颇县特色的拟人手法的运用,使两首绝句风趣幽默的情调油然而生,别具风情。后来杨万里诗歌的“奇趣”与“活法”,恐怕是受到简斋诗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