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首联, 一“初”字,道出了诗人对于惊蛰节气的喜爱。初,意味着春天的初次相见,带着期待与期盼,一切如纳兰容若所写的那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刚刚好,一切都重新开始,一切又孕育新的希望。
颔联,桃花,鹰化为鸠,都属于惊蛰的三候现象。一候,桃始华:桃,果名,花色红,是月始开。二候,仓庚鸣:庚,亦作鹒,黄鹂也。《诗》所谓“有鸣仓庚”是也。《章龟经》曰:“仓,清也;庚,新也。感春阳清新之气而初出,故名。”其名最多;《诗》曰“黄鸟”,齐人谓之“搏黍”,又谓之“黄袍”,僧家谓之“金衣公子”,其色鵹黑而黄,又名鵹黄,谚曰:“黄栗留黄莺”,莺儿皆一种也。三候,鹰化为鸠:鹰,蛰鸟也,鹞鹯之属;鸠,即今之布谷。“桃花”本来是为了对仗“老鹰”,为了照顾平仄,将“老鹰”对调成“鹰老”。于文义并无大害。“开”对“化”,“蜀锦”对“春鸠”,都是很工整的。
颔联的春意是浓烈的,自古吟咏桃花的诗作,是令人惊叹的。前有《诗经》,“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唐有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崔护,“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宋有东坡居士,“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明有唐寅,“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当酒钱”等等。千古以来,桃花就代表了春的使者,令无数诗人灵感乍现,佳作迭起。惊蛰,不但叫醒沉睡的小动物们,也唤醒诗人们的灵感与才情。这大概就是惊蛰的魅力吧。除了一候桃花,惊蛰节气的另外两候信使也一并到来:“二候杏花,三候蔷薇”。因而,杏花春雨江南;满苑蔷薇香伏虎,半池柽柳水生魂,这些优美的词句,都是为了赞美惊蛰时节的春天。有桃花,杏花,蔷薇三君,春天就足以惊艳天下了。
颈联,充满生机与禅意。这时候,万事万物都拼命生长,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万物并作。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了老子思考的空间,孕育了他道家哲学的“无、有”思想。恒有欲,以观其缴;恒无欲,以观其妙。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我们人类,也应该按照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现象,来看待处理我们身边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草木有萌发,就会有枯萎。所以,这样一个催迫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予老子提供了新的哲学概念。而无数文人墨客,也在这变化之中,期待着生命里的一场浪漫之旅。事实上,萌发的岂止是草木,更有一颗颗渴望自由的心灵。当诗人看到这些萌芽儿,一个个都长得整整齐齐,仿佛在互相打招呼,一切就变得更加生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