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题写在湖阴先生家屋壁上的。诗前两句写他家的环境,洁净清幽,暗示主人生活情趣的高雅;后两句转到院外,写山水对湖阴先生的深情,暗用典故,把山水化成了具有生命感情的形象,山水主动与人相亲,正是表现人的高洁。全诗既赞美了主人朴实勤劳,又表达了诗人退休闲居的恬淡心境,从田园山水和与平民交往中领略到无穷的乐趣。
前两句是庭院之景,干净无苔是由于主人的“长扫”,“花木成畦”是由于主人的“自栽”,写景又写人。
后两句写自然环境之美,水“将绿绕”,山“送青来”,自然山水如此有情,也表现了主人爱好山水的情趣。描写景物亦以表现人,写景见人,人于景中,表现了客观景物的美,又写出了人的美,颇有一箭双雕的感觉。
其次运用映衬和拟人手法。如果说庭院的美是人工创造的美,那么环境的美是天然施设的美。两者互相映衬,组成了一幅内与外、人造与天然美结合的完美的境界。特别是后面一联,把山水拟人化,青山为主人送来秀丽的风光,居然闯门而入,把主人对自然景物的爱和自然景物对主人的爱融和一起,生动地表现了主人爱美的情趣,因而成了传诵的名句。
“一水”“两山”被转化为富于生命感情的亲切的形象,而为千古传诵。但后二句所以广泛传诵,主要还在于这样两点:
一、拟人和描写浑然一体,交融无间。“一水护田”加以“绕”字,正见得那小溪曲折生姿,环绕着绿油油的农田,这不恰像一位母亲双手护着小孩的情景吗?著一“护”字,“绕”的神情明确显示。至于“送青”之前冠以“排闼”二字,更是神来之笔。它既写出了山色不只是深翠欲滴,也不只是可掬,而竟似扑向庭院而来!这种描写给予读者的美感极为新鲜、生动。它还表明山的距离不远,就在杨家庭院的门前,所以似乎伸手可及。尤其动人的,是写出了山势若奔,仿佛刚从远方匆匆来到,兴奋而热烈。所有这些都把握住了景物的特征,而这种种描写,又都和充分的拟人化结合起来那情调、那笔致,完全像在表现“有朋自远方来”的情景:情急心切,竟顾不得敲门就闯进庭院送上礼物。二者融合无间,相映生色,既奇崛又自然,既经锤炼又无斧凿之痕,清新隽永,韵味深长。
二、这两句诗也与杨德逢的形象吻合。在前联里,已可看到一个人品高洁、富于生活情趣的湖阴先生。所居仅为“茅檐”,他不仅“扫”,而且“长扫”(即常扫),以至于“静无苔”;“花木成畦”,非赖他人,而是亲“手自栽”。可见他清静脱俗,朴实勤劳。这样一位高士,徜徉于山水之间,当然比别人更能欣赏到它们的美,更感到“一水”“两山”的亲近;诗人想象山水有情,和湖阴先生早已缔结了深厚的交谊。诗以“书湖阴先生壁”为题,处处关合,处处照应,由此也可见出诗人思致的绵密。
此诗以回忆开头,为自己勾勒了一幅少年英雄形象。“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诗人少年时代,结交的朋友都是豪杰之士,座下骑的是金羁络头的骏马,身上穿的是鲜艳夺目的锦袍,腰间佩挂着龙泉宝剑,心里头没有什么疑难可怕之事,干什么事情都是所向无敌,马到成功。好一派豪放狂傲的气派!“赵与燕”,古云燕赵多豪杰,这里是借地名来比喻人。“金羁络马头,锦带横龙泉”是化用鲍照“聪马金络头,锦带佩吴钩”(《结客少年场行》)的句子,这或许是写实,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少年时代对功名的追求。“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这两句把少年李白志大无畏,藐视一切,以为事业必成,功名必得的自信和狂妄表达得淋漓尽致,传神至极。
李白少怀大志,要“济苍生”、“安社稷”,希图“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他曾多次自比管晏,并以大鹏自喻,希望一展宏图。可是,后来“遍干诸侯”,“厉抵卿相”,都累累碰壁,累累失败。直到玄宗天宝二年(743年),诗人四十三岁时,由道士吴筠推荐,玄宗皇帝命他供奉翰林,成了担任起草文书之类的侍臣。然而,仅仅两年时间就被解职放还了。所以诗人在回忆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天真和狂妄之后,接着说:“晚节觉此疎,猎精草太玄。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经历了四十多年人生的风风雨雨之后,才觉得自己少年时代的豪情壮志太寸疎狂妄,太不切实际。为了求得寸名,少年的豪气和锋芒差不多消磨殆尽了;那世俗的社会,小人得志,鸡犬升天,不可能容得贤人志士。不如像杨雄写《太玄经》那样,探求宇宙人生的哲理,淡泊宁静地过日子。这里所谓的“晚节”,按詹锳《李白诗文系年》,其时诗人不过四十七岁,这当然是指诗人经历政治失败后的心境而言。“猎精草太玄”,用杨雄事。杨雄是汉代大经学家,早年也很有政治抱负,因参与王莽政变几乎丧命,后潜心学问。诗人援引杨雄的事例,表示效法之意。“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这两句与诗人的另一首诗《送族弟》中的“寸手无壮士,穷居使人低”两句很相似,都是愤世嫉俗之词,说明世俗卑污,正直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任用;即便侥幸得以任用,也不可能施展才能,实现抱负。因此,很自然地引出自己供奉翰林这段辉煌而短暂的历史来。
“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几句写自己得到唐王任用的情况。由于好友吴筠的推荐,又得当朝宰相贺知章的赏识,玄宗皇帝亲自召见,金殿对策,口若悬河;命草蕃书,笔不停辍。玄宗大为高兴,御手调羹,宝床赐食,命供奉翰林,掌理文书。李白以布衣直接晋升翰林,一介书生,得此殊荣,这实在是他人生历程上辉煌的一章。所以,诗人感恩戴德又不无得意地写道:“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的确,李白开始非常兴奋,以为施展抱负的时机已经来到;殊不知当时的唐王朝已日趋腐败,危机四伏。玄宗与贵妃耽于淫乐,不理政务;李林甫等把持朝政,任人唯亲;安禄山等深得优宠,已有图谋。李白对此深为不满和痛恨,同时他的傲岸性格也为权贵们所憎恨。天宝三年(744年),李白就因谗谤而被革职放还,结束了不到两年的帝京生活。“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两句十分形象地概括了这段供奉翰林的词臣生活。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何况李白又是那种傲视王侯的人,危险性就更大了。杜甫《饮中八仙歌》说:“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虽是夸张,但李白的傲慢可见一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李白在政治上的失败是注定了的。本想攀龙附凤,建功立业,不料反从云天中坠落下来,跌了个粉身碎骨。由于这次教训,诗人认清了政治的黑暗和险恶,决意退避三舍,去修身养性。
“还家守清真,孤洁励秋蝉。炼丹费火石,采药穷山川。卧海不关人,租税辽东田。”这几句表示自己要认真修炼,砥砺高尚品性。首先以秋蝉自励。蝉生于土,升于高木,吟风饮露,乃是高洁的象征。郭璞《蝉赞》云:“虫之精洁,可贵唯蝉。潜秽弃蜕,饮露恒鲜。”接着以学道求仙寄托情怀。李白信奉道教,到处求仙访道。确有记载,说他炼过金丹,受过道箓。我以为李白决不会相信人真能修炼成仙,他这种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最后以高士管宁自勉。汉末管宁避乱辽东海隅三十余年,后魏文帝拜为大中大夫,魏明帝拜为光禄勋,皆辞而不就。皇甫谧《高士传》记载:“人或牛暴宁田者,宁为牵饲之,其人大惭。”文天祥《正气歌》也称道管宁“清操厉冰雪。”
最后写自己佯狂醉酒,辞别友人,回到了诗歌的题目上来。“乘兴忽复起,棹歌溪中船。”诗人本在一片淡泊宁静的气氛中守真励节,忽然来了兴致,便泛舟去游览。“棹歌”,是一边划桨一边唱歌,表现了诗人无拘无束的样子。“临醉谢葛强,山公欲倒鞭。”这里借用晋人山简的典故,形容自己的醉态。山简好酒,耽于优游。镇襄阳时,常常外出游嬉,每次必大醉而归。当地有歌谣曰:“山公出何许?往至高阳池。日夕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倒著白接。举鞭向葛强,何如并州儿?”“白接”,是一种白帽子,山简因为喝醉了酒,连帽子都戴反了。李白另有一首《襄阳曲》(其二)也是吟咏山简的:“山公醉酒时,酩酊高阳下。头上白接,倒著还骑马。”李白“长安市上酒家眠”,好酒的劲头不亚于这位山公,故常引为知己。“狂歌自此别,垂钓沧浪前。”最后点题,表明与“广陵诸公”辞别,表示自己要做一个狂人,做一个酒徒,随波逐流,苟且偷生。
这首诗文字虽短,但含量极大,差不多囊括了诗人一生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变化,展示了诗人从一个积极的狂人到一个消极的狂人的演变过程。这当然是李白的人生悲剧,但是,“我不弃世人,世人自弃我”,归根到底,诗人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这首诗系《塞下曲》组诗之一。卢纶《塞下曲》共六首一组,分别写发号施令、射猎破敌、奏凯庆功等等军营生活。语多赞美之意。此为第四首,描写边防将士取得重大胜利后,边地兄弟民族在营帐前设宴劳军的场面,气氛热烈融洽,赞颂了边地人民和守边将士团结一心,保卫国家安宁与统一的豪迈气概。
此诗语言精炼含蓄,情态活跃鲜明,细吟组诗,军营之生活,守边之艰苦,胜利之欢腾,无不历历在目,令人感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