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
本篇抒写惜春情怀,层层铺叙,多有转折,但却不厌其详尽情发露,在于真情贯注,气势充沛。
“ 问春何苦匆匆,带风伴雨如驰骤”。这一问,从古到今真不知重复了多少遍。问春何苦匆匆,问春去往何处,问春几时归来;问得带七分难舍,问得带三分哀怨。而本词以一问起篇,惜春怜春之情,更是直泻而出。然而,百唤千呼,春光终究难留,挟风带雨,如快马般一霎急逝而去。
“幽葩细萼,小园低槛,壅培未就”。小园中新种下了娇嫩的花儿,还都未来得及培土,就已是“风雨送春归”。一夜醒来,园中泥土湿润,空气清新,园中花儿,却是绿肥红瘦了。“吹尽繁红,占春长久,不如垂柳”。繁华易落,倒是那嫩黄的杨柳,几番雨水后,反是一树青翠。不知那风中摇曳的万千柔条,是否试图绾系住渐远的春天?莫非是因为对春天的相思,才催生如此绵长的柳枝?此处写春花易谢,春柳不凋,则不仅有物情的体会,还有哲理的蕴藏。
后四句“算春长不老,人愁春老,愁只是、人间有",抒发了词人的感慨:其实春天周而复始永不老,只是人总爱忧愁春老,这忧愁只有人间才有。写到这里,词人已阐述清楚了自己对“惜春”这个题目的见解,有景有情,颇具苏东坡的旷逸之气。
“春恨十常八九,忍轻辜、芳醪经口"承接上文,世间春恨十常八九,每到此时,必生怅恨,只能借助美酒才能排遣。
“那知自是,桃花结子,不因春瘦”。此语用唐诗人王建《宫词》“树头树底觅残红,一片西飞一片东。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的诗意。桃花会谢,结子是为了下个春天,而非春天让它瘦了。但即便如此,“狂风落尽深红色,绿树成阴子满枝”,惆怅遗憾,怕也是终究难免吧。
“桃花”句已暗蕴人生哲理,而‘世上功名,老来风味,春归时候”,更是直写人生体悟了。词人将春愁与人间意脉扭结,将“惜春”归拢到叹老,事业无成,而人生已到了“春归时候”,倾吐出功业难就,岁月迟暮之感。“不怕逢花瘦,只愁怕、老来风味”,看花老眼,伤时清泪,这世上的功名、老来的情味,春快要走的时候,总是多有感慨。
“纵樽前痛饮,狂歌似旧,情难依旧”。今日纵然能够举杯痛饮,像过去一样狂歌,但心情却不可能依旧。此三句表达了对人生和青春的惋惜之情。
这首词以物之理,通观人之情,以达明理,花开花落,春来春去,时日推移,季节代序,本于常理,春归不必惜。由物之理,推及人情,岁月催人老,亦属人之常理,不足惜。关键是暮年与挚友,金樽对饮,以叙友情,重夕阳,重有为,以求进取和康泰,不惜而惜,惜得更有价值。这首词,情中景,理中情,景化情中,情以入理,物我相一。可谓笔如游龙盘旋下,惜春笔墨悟人生。
苏轼的词具有多种风格,有的雄奇奔放,由此而创豪放一派;有的婉转多情,并不亚于柳、秦诸家。这首《蝶恋花》就是一首柔情似水的纯爱情词。它毫无掩饰地写出了一个男子的单相思。
上片回忆了恋爱的全过程:初遇——破灭——思念。“记得画屏初会遇”,写出这爱情的开端是美妙的,令人难忘的,与心爱的人在画屏之间的初次会遇,至今记得清清楚楚。可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情缘突然被割断了,这无异于一场美梦的破灭,一切幸福的向往都化为泡影,所以紧接着就说“好梦惊回,望断高唐路。”这里借高唐之典比喻再也不能与情人相会了。“燕子双飞来又去,纱窗几度春光暮”,进一步写出男主人公的一片痴情。虽然是“高唐梦断”,情丝却还紧紧相连:梁间的双飞燕春来又秋去,美丽的春光几度从窗前悄悄走过,而对她的思念却并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弱半分。其特别标举燕子是双飞,春光是从纱窗前走过,是因为这些物象最惹人相思,意在表明自己这几年是在极度的思念中度过的,是在没有希望的等待中度过的。
下片回过头来集中描述他们之间最甜蜜的一次会遇。“那日绣帘相见处”,点明相会的时间与地点。“低眼佯行,笑整香云缕”,活画出女方的娇羞之态:低眉垂眼,假意要走开,却微笑着用手整理自己的鬓发。一个“佯”字,见出她的忸怩之态,一个“笑”字,传出钟情于他的心底秘密。当人理鬓自也是一种保持最佳容姿以取悦于人的亲昵表示。“敛尽春山羞不语,人前深意难轻诉”,进一步写出女方的内心活动:敛起眉头不说话,不是对他无情,实在出于害羞。一个姑娘家当然不好在人前轻率地倾吐自己的爱情,可愈是如此,愈见其纯真,愈是招人疼爱。全词就以此甜蜜的回忆的结束而结束,活泼而有分寸,细腻而有余味。
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相思之情是赤裸裸的,热乎乎的,可也是健康的,朴素的,就像爱情本身那么健康,就像生活本身一样朴素。女主人公自然是青楼中人物,男主人公是封建社会中的青年士子无疑。他们可以向意中人表示自己的爱情,但无权决定自己的婚姻。他们之间的爱情的中断,决不是女方的变心,更不是男方的负情,而是受着外力的压迫与阻挠。
此词在艺术上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顺叙、倒叙的交叉运用,使结构错落有致。上片先写爱情的“好梦惊回”,下片再写甜蜜的欢会,自然是倒叙。单就上片说,从初会写到破裂,再写到无穷尽的思念,自然又是顺叙。如此交叉安排,使其具有简单的情节,颇有点像现代的抒情性短篇小说的梗概,收到了曲折生情、摇曳生姿的艺术效果。二是运用了反衬手法,即以相见之欢反衬相离之苦。此词下片特意集中笔墨将勾魂摄魄的欢会详加描述,就正是为了反衬男主人公失恋的痛苦。因为只有爱得如此之深,才能思得如此之切;只有享受过如此的欢愉,才能产生如此的痛苦。这比说任何伤心的话更伤心十分。
宗武是诗人的幼子,诗人曾多次提到并称赞他,在《忆幼子》诗中说:“骥子春犹隔,莺歌暖正繁。别离惊节换,聪慧与谁论。”在《遣兴》中说:“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诵得老夫诗。”说明宗武聪慧有才,可惜没有诗传下来。杜甫死后,是由宗武的儿子嗣业安葬的,并请元稹作墓志铭,人称不坠家声。
首句的意思是:何时看到小子的诞生,高秋的今天正是呱呱坠地之时,点名宗武生日的时间。次句“自从都邑语,已伴老夫名。”回想昔日写诗赞宗武懂事乖巧,宗武也随着诗文的传播而被人熟知,字里行间透着些许自豪。“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杜甫的远祖杜恕、杜预是汉、晋时的名臣名儒,祖父杜审言更是初唐著名诗人,诗人自己更是以诗著称于世,故勖勉宗武:诗是我家祖辈相传的事业,要继承和发扬,不仅是一般的世间亲情而已。“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杜甫自己得力于《文选》,所以勉励儿子熟读精研,继承父志,不要像古代的老莱子,七十岁时穿着彩衣在父母面前嬉戏,以娱乐父母。最后两句说自己以衰病之躯,还在为小儿子的生日开筵祝贺一番,父子深情,跃然纸上,字里行间也透出些许悲凉,适逢乱世,国破家离,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即使分隔两地,拖着病体也要为儿子摆生日宴席,写诗勉励宗武,此情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