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文章题目标明“记游”,本可记述游历经过和松风亭的由来及四周的景物。但苏轼非为叙事,而是明理。从“意谓如何得到”,悟出世间“有甚么歇不得处”的道理。这种即时放下,随遇而安,“当甚么时,也不妨熟歇”的旷达态度,正是苏轼从自己丰富的人生磨砺中,触动外物,偶然得之的。一件本来令人沮丧的遭遇,换个角度想,豁然开朗,“由是如挂钩之鱼,忽得解脱”。这种思考方式,在后来贬谪过程中不断从苏轼笔下表现出来,这既是苏轼对自己生活困境的一种积极反抗——以乐处哀,又是苏轼在具体现实中始终不堕其精神品格、自我提升到一种旷远开阔境地的呈示。
文章读来有味,是因为作者写出了他由“思欲就亭止息”到悟出“此间有甚么歇不得处”后的自得心情。这自得既表现在他对作出决定后“是心”“忽得解脱”的描述,又表现在他对“若人悟此”当有之事的想像。其实,他的自得,实是对随遇而安人生态度的肯定。小品仅记作者生活中的一点感受,并不追求情节的完整和事理的严密,思之所至,笔亦随之。又出语平淡、通俗却意味深永,能真实再现作者为人坦诚、天真、达观、有趣的一面。
文中写苏轼思绪变化过程,跌宕起伏,顿挫有致。深刻的道理能用家常话说出,真率亲切。其间几处宋时口语的运用,更能收到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艺术效果。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