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描写了一个渔夫打扮的人,在江上垂钓的情形:一件蓑衣、一顶斗笠、一叶轻舟、一支钓竿,垂钓者一面歌唱,一面饮酒,垂钓的潇洒被刻画得活灵活现。虽然独自钓起一江的秋意,但逍遥中不免深藏几许萧瑟和孤寂。
前两句近乎白描,后两旬却有着无穷意味。图中看似不可能的“一曲高歌一樽酒”在作者的想象中展现出来。而最后一句“一人独钓一江秋”似是回归原图,但此“钓”已非彼“钓”了,赏一江秋景,感一江秋色,联想开去,那是一种感怀,或者说,最后一句已是“虚实相映”了。
再观全诗,九个“一”巧妙嵌入其中,将诗与图的意境表现得分毫不差,细细品味,这些“一”用得十分贴切又有情趣。最后一句“一人独钓一江秋”,渔人钓的是鱼?是秋?是潇洒自在的生活?是无拘无束的心情?在诗人看来,这样的秋江独钓者,才是真正懂得生活乐趣的人。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诗人通过慨叹古调受冷遇,不为世人看重,以抒发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舒解世少知音的遗憾。全诗意境清雅,志趣高洁,语言含蓄,一语双关,弥漫于字里行间的寂寞情怀感人肺腑。诗题一作《弹琴》,此据《刘随州集》。从诗中“静听”两字细味,题目以有“听”字为妥。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诗的前两句是说,七弦琴奏出清亮的曲调悠扬起伏,细细倾听就像那滚滚的松涛声。
琴,亦称“七弦琴”,俗称“古琴”,是我国古代传统民族乐器,有七条弦组成。所以首句以“七弦”作“琴”的代称,意象也更具体。“泠泠”形容琴声的清越,逗起“松风寒”三字。“松风寒”以风入松林暗示琴声的凄清,极为形象,引导读者进入音乐的境界。“静听”二字描摹出听琴者入神的状态,可见琴声的超妙。高雅平和的琴声,常能唤起听者水流石上。风来松下的清幽肃穆之感。而琴曲中又有《风入松》的调名,一语双关,用意甚妙。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后两句是说,我虽然很喜爱这首古时的曲调,但在今天人们大多以不去弹奏了。
如果说前两句是描写音乐的境界,后两句则是议论性抒情,牵涉到当时音乐的背景。汉魏六朝南方清乐商
尚用琴瑟,而到唐代,音乐发生变革,“燕乐”成为一代新声,乐器则以西域传入的琵琶为主。“琵琶起舞换新声”的同时,公众的欣赏趣味也变了。受人欢迎的是能表达世俗欢快心声的新乐。穆如松风的琴声虽美,如今毕竟成了“古调”,又有几人能怀着高雅情趣来欣赏呢?言下便流露出曲高和寡的孤独感。“虽”字转折,从对琴声的赞美转入对时尚的感慨。“今人多不弹”的“多”字,更反衬出琴客知音的稀少。有人以此两句认为今人好趋时尚,不弹古调,意在表现作者的不合时宜,是很对的。刘长卿清才冠世。一生两遭迁斥,有一肚皮不合时宜与流俗落落寡合的情调。诗咏听琴,只不过借此寄托一种孤芳自赏的情操罢了。
全诗从对琴声的赞美,转而对时尚慨叹,流露出诗人孤高自赏,不同凡俗,稀有知音的情操。刘长卿才华卓绝,却因诬陷等数遭贬谪。虽牢骚满腹,但对高洁的坚持使他不能与流俗相合,与众人为伍。这首诗贯穿了他对于高雅、高尚、高洁的赞美,抒发了他对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坚持以及坚持背后的遗憾与清寂。
新雷,就是春雷。经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一声春雷,引来明媚如画的春天,人间重新呈现出勃勃生机。这首诗写了诗人渴望春天尽快到来的急迫心情,以及春天即将来临的喜悦。
首先,诗人的移情手法,赋予自然界具有人的情感活动和思维能力。
“造物无言却有情”造物,万物的创造者,指天。造物无言,来自孔子《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原意是,天什么时候说过话呀,但四季的轮转,百物的生长,都由它来掌管。这句是说:天不会讲话,但却是富有情感的。
“每于寒尽觉春生”寒,寒寒冷,指冬天。觉,启发,催动。意思说:每当冬天将要完了时,就催动着春天到来。这就是诗人认为天有情的地方。其实,四时变化,冬去春来,是一种自然规律。诗人把它说成是天有情感,有意这样做的,正是诗人自己有情,他感到春天即将来临了,产生了无限的喜悦,和对天——造物主的感激之情。同时,还有渴望尽快让春天到来的希冀。
其次,诗人在处理全诗情绪的转换时,巧妙地利用最富于孕育性的时刻这一美学手段。
诗人不写新雷之后满目欢愉的情形,而集中写新雷炸响前夕,万物俱备而万物俱待这一关键时刻,使画面更富悬念,更具戏剧色彩。因为造物有情,寒尽春生,千红万紫的百花正含苞待放,自然界一时间仿佛处于静止的等待之中。这是巨大变化前夕的平静,是第一声春雷炸响前的寂静。所以,平静、寂静之中,蕴藏着即将爆发的巨变。在人们的情绪上,只有这样的时刻,最令人紧张,也最富于想象力。诗人抓住了第一声春雷炸响前夕这个富于孕育性的时刻,更能表达他对春天的渴望,对新的生活环境的渴望。
这首诗写诗人呼唤春天,是自然界的春天,也是社会的春天。当时中国处在封建社会末期,黑暗落后,诗人希望改变这种现状,社会发展也必然要改变它。诗入借新雷的描写,渴望和坚信社会变革的到来。诗的构思巧妙,情调激昂向上,语句清新,寓意深刻。读着它,仿佛感受到诗人激动的脉博,不由产生奋发的力量。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