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二十句,四句一转韵,分为五个自然段落。全诗的重点是在写当时古都的荒凉,因此第一段就着力描写了作者驱马荒城所见的景象:在缓辔徐行中,只见满城一片荆棘,莽莽苍苍,昔日巍峨壮丽的魏王宫观如今长满了禾黍,曾经威震诸侯的信陵君和他的三千食客,也已烟消云散,化作满地灰尘。这一段起得苍劲有力,它以形象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荒城图,首先给读者以满目凄凉的强烈印象,起了笼罩全篇、奠定基调的作用。这一段虽然是描绘驱马所见,是在说“今”,但其中的“魏王宫观”“信陵宾客”已暗中寓“昔”,在今昔对比中,眼前的所见更为突出。第二段是对往昔的追忆,与第一段形成对比:在雄都朝市中,轩车驰骤,歌钟四起,一片繁华景象;而军队有三十万之众,国家方圆千里,国势堪称强盛。这一对比,使第一段的形象有了深厚的背景,并且格外鲜明。第三段一方面反接第二段,同时回应第一段,从对往昔的追忆,又回到眼前的景象:那高敞的舞榭歌台和曲折的池沼,已荡然无存,在断壁颓垣中,只见狐狸奔窜,草木黄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这与第二段的热闹繁华恰成对比,而且“高台曲池”,自身也有对比。第四段紧承第三段,同时也以“摇落”“秋草”等字面遥接第一段,好像是在写此时情况:游侠之士口里,还在传说着信陵君窃符救赵时壮士朱亥的大名;路上的行人,还可辨认出向信陵君荐举朱亥的老者侯嬴居住过的大梁东门的道路。实际上,这也是对往昔的追忆,形成物是人非的对比。最后一段,作者从朱亥、侯嬴联想到曾经得到赵王赏赐白璧黄金,骑骏马、佩宝刀,后来终于困于大梁的虞卿,如今也已成为难以追思的过客了,只有汴水一直在默默地向东流去。这些从前的人事,与此时古城的颓败荒凉,也形成强烈对比。全诗的今昔对比,在章法上,曲折而有变化,但又井井有条,一脉贯通,通过这种反复交错的对比,使无限兴亡之感,从字里行间沛然涌出,震动着读者的心灵。
诗人善于寓感慨于写景之中,情景高度融合,使兴亡之叹和身世之感,从鲜明的形象中自然流出。第一段用“驱马荒城愁杀人”来抒发自己初进大梁时的惊愕、感叹之情,而景物方面则以满城的“荆榛”“禾黍”“灰尘”来烘托,使感叹显得极为自然。“愁杀人”三字,既体现出诗人无限慨然之思,又使古城倍显荒凉,情景相生,收到了强烈的效果,全篇的怅惘凄凉之情,也由此衍生而出。第三段中“全盛须臾哪可论”一句,前有“忆昨”一段作铺垫,后有“遗墟”“古地”作反衬,情感就自然跳脱而出。而第四段“暮天摇落伤怀抱,抚剑悲歌对秋草”二句,则是全诗感情的高峰突起之处。诗人面对荒城,在暮天摇落之际,顿生宋玉之悲,兼感朱亥、侯嬴之豪情壮举,一腔无可寄托的豪荡、愤懑之情,不能自制,于是“抚剑悲歌”,那悲壮苍凉的歌声,在古城中回荡,愈发显得悲凉感人。特别是末段最后两句,“年代凄凉不可问,往来唯见水东流”,有总结全篇的作用,感情极为广远、深沉。作者伫立在秋水漫漫的汴河之滨,眼见“逝者如斯”,各种愁思;一起涌至。这其中,有对往古的怀想和凭吊,也有对自己年华逝去而一事无成的嗟叹,更有对于国家局势的深情的关切。诗人将难以诉述的复杂情怀,都倾注在一江流水之中,使得感慨更为深沉,意味更为悠长,而在质实的描写之中,最后宕开一笔,也显得极为空灵。那激荡胸怀的感情,与景物相融合,收到了十分强烈的艺术效果。
此外,在音韵对偶上,全诗四句一转韵,第一、三、五段为平声韵,第二、四段为仄声韵,平仄相间,形成起伏跌宕,顿挫回环之感。句子以散行为主,但除第五段外,其余每段都是散偶相间,即每段开始二句为散行,后两句为对偶。这样,“隔联间以对仗,壁垒森严”(《唐贤三昧集笺注》卷下,黄培芳评),“按节安歌,步武严整,无一往奔轶之习”(《唐风定》卷九,邢昉批)。这些都更有利于表现诗中那种豪健挺举、深沉悲凉的兴亡之叹。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