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
《静女》一诗,向来为选家所注目。现代学者一般都认为此诗写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约,也就是说,它是一首爱情诗。而旧时的各家之说,则多有曲解,未得其真旨。最早《毛诗序》云:“《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郑笺释云:“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见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而《易林》有“季姬踟蹰,结衿待时;终日至暮,百两不来”、“季姬踟蹰,望我城隅;终日至暮,不见齐侯,居室无忧”、“踯躅踟蹰,抚心搔首;五昼四夜,睹我齐侯”之句,则反映齐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遂谓“此媵俟迎而嫡作诗也”。所说拘牵于礼教,皆不免附会。宋人解诗,能破除旧说,欧阳修《诗本义》以为“此乃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淫奔期会之诗”,他们的说法已经接近本义,但指男女正常的爱情活动为“淫奔”,仍是头巾气十足,与汉儒解诗言及妇女便标榜“后妃之德”同一弊端。
诗是从男子一方来写的,但通过他对恋人外貌的赞美,对她待自己情义之深的宣扬,也可见出未直接在诗中出现的那位女子的人物形象,甚至不妨说她的形象在男子的第一人称叙述中显得更为鲜明。而这又反过来使读者对小伙子的痴情加深了印象。
诗的第一章是即时的场景:有一位闲雅而又美丽的姑娘,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会面,他早早赶到约会地点,急不可耐地张望着,却被树木房舍之类东西挡住了视线,于是只能抓耳挠腮,一筹莫展,徘徊原地。“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虽描写的是人物外在的动作,却极具特征性,很好地刻划了人物的内在心理,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位恋慕至深、如痴如醉的有情人形象。
第二、第三两章,从辞意的递进来看,应当是那位痴情的小伙子在城隅等候他的心上人时的回忆,也就是说,“贻我彤见”、“自牧归荑”之事是倒叙的。在章与章的联系上,第二章首句“静女其娈”与第一章首句“静女其姝”仅一字不同,次句头两字“贻我”与“俟我”结构也相似,因此两章多少有一种重章叠句的趋向,有一定的匀称感,但由于这两章的后两句语言结构与意义均无相近之处,且第一章还有五字句,这种重章叠句的趋向便被扼制,使之成为一种佯似。这样的结构代表了《诗经》中一种介于整齐的重章叠句体与互无重复的分章体之间的特殊类型,似乎反映出合乐歌词由简单到复杂的过渡历程。
读诗的第二、第三两章,读者会发出会心的微笑,对诗人的“写形写神之妙”(陈震《读诗识小录》)有进一步的感受。照理说,彤见比荑草要贵重,但男主人公对受赠的彤见只是说了句“彤见有炜”,欣赏的是它鲜艳的色泽,而对受赠的普通荑草却由衷地大赞“洵美且异”,欣赏的不是其外观而别有所感。原来,荑草是她跋涉远处郊野亲手采来的,物微而意深,一如后世南朝宋陆凯《赠范晔》诗之“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重的是情感的寄托、表达,不妨说已成为一个具有能指优势的特殊符号。接受彤见,想到的是恋人红润的面容,那种“说(悦)怿”只是对外在美的欣赏;而接受荑草,感受到普通的小草也“洵美且异”,则是对她所传送的那种有着特定内容的异乎寻常的真情的深切体验,那已经超越了对外表的迷恋而进入了追求内心世界的谐合的高层次的爱情境界。而初生的柔荑将会长成茂盛的草丛,也含有爱情将更加发展的象征意义。
第三章结尾“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两句对恋人赠物的“爱屋及乌”式的反应,可视为一种内心独白,既是第二章诗义的递进,也与第一章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典型动作刻划人物的恋爱心理可以首尾呼应,别具真率纯朴之美。读完此诗,对那位痴心小伙子的一腔真情,读者必然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