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行”是乐府古题。此诗写当世之事,由于怕触犯忌讳,所以题目加一个“古字”。它对当时帝王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的行径,加以讽刺,悲多于壮。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一、二句是说,白天士卒们登山观察报警的烽火;黄昏为了饮马他们又靠近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三、四句是说,行人在风沙昏暗中听到刁斗敲击的凄厉声,又听到远嫁乌孙国的汉家公主的幽怨的琵琶声。
诗一开头首先写紧张的从军生活,白天爬上山去观望四方有无举烽火的警报;黄昏时候又到交河边上让马饮水(交河在今新疆吐鲁番西面,这里借指边疆上的河流)。三、四句的“刁斗”,是古代军中的铜制炊具,容量一斗。白天用以煮饭,晚上敲击代替更柝。“公主琵琶”是指汉朝公主远嫁乌孙国时所弹的琵琶曲调,当然,这不是欢乐之声,而只是哀怨之调。一、二句是写“白日”、“黄昏”的情况,那么夜晚又如何呢?三、四句接着描绘:风沙弥漫,一片漆黑,只听得见军营中巡夜的打更声和那如泣如诉的幽怨的琵琶声。景象是多么肃穆和凄凉!“行人”是指出征将士,这样就与下一句的公主出塞之声,引起共鸣了。
“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五、六句是说,野营万里广漠荒凉得不见城郭;大雪霏霏弥漫了辽阔无边的沙漠。
这里诗人又着意渲染边陲的环境。军营所在,四顾荒野,无城郭可依,“万里”极言其辽阔;雨雪纷纷,以至与大漠相连,其凄冷酷寒的情状亦可想见。以上六句,写尽了从军生活的艰苦。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七、八两句是说,胡地的大雁惊飞着哀鸣不停;胡人的士兵痛哭着个个流泪滂沱。
诗人并不从正面点出“行人”的哀怨之感,而是别出机杼,背面敷粉。胡雁胡儿都是土生土长的,尚且哀啼落泪,何况远戍到此的“行人”呢?两个“胡”字,有意重复,“夜夜”、“双双”又有意用叠字,有着烘云托月的艺术力量。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九、十两句是说,听说玉门关的交通还被关闭阻断,大家只得豁出性命追随将军去拼搏。
面对这样恶劣的环境,谁不想班师复员呢?可是办不到。“闻道玉门犹被遮”一句,笔一折,似当头一棒,打断了“行人”思归之念。据《史记·大宛传》记载,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汉军攻大宛,攻战不利,请求罢兵。汉武帝闻之大怒,派人遮断玉门关,下令:“军有敢入者辄斩之。”这里暗刺当朝皇帝一意孤行,穷兵黩武。随后,诗人又压一句,罢兵不能。“应将性命逐轻车”,只有跟着本部的将领“轻车将军”去与敌军拼命。这一句其分量压倒了上面八句。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汉家:汉宫。最后两句是说,年年征战不知多少尸骨埋于荒野;徒然见到的是西域葡萄移植到汉宫。
拼命死战的结果如何呢?无外乎“战骨埋荒外”。诗人用“年年”两字,指出了这种情况的经常性。全诗一步紧一步,由军中平时的生活,到战时的紧急情况,最后说到死,为的是什么?这十一句的压力,逼出了最后一句的答案:“空见蒲桃入汉家。”
“葡桃”就是现在的葡萄。汉武帝时为了求天马(即今阿拉伯马),开通西域,便乱启战端。当时随天马进入中国的还有“蒲桃”(葡萄)和“苜宿”的种子,汉武帝把它们种在离宫别馆旁边,弥望皆是。这里“空见蒲桃入汉家”一句,用此典故,讥讽好大喜功的帝王,牺牲了无数人的性命,换到的是什么呢?只是区区的葡萄而已。言外之意,可见帝王是怎样的草菅人命了。
此诗全篇一句紧一句,句句蓄意,步步逼紧,直到最后一句,才画龙点睛,着落主题,显出此诗巨大的讽谕力。诗巧妙地运用音节来表情达意。第一句开头两字“白日”都是入声,具有开场鼓板的意味。三、四两句中的“刁斗”和“琵琶”,运用双声,以增强音节美。中段转入声韵,“双双落”是江阳韵与入声的配合,犹如云锣与鼓板合奏,一广一窄,一放一收,音节最美。中段入声韵后,末段却又选用了张口最大的六麻韵。以五音而论,首段是羽音,中段是角音,末段是商音,音节错落,各极其致。全诗先后用“纷纷”、“夜夜”、“双双”、“年年”等叠字,不但强调了语意,而且叠字叠韵,在音节上生色不少。
上片着力描绘钱塘江秋潮雄伟壮观的景象,从侧面表达了词人对祖国壮丽山河的热爱。首四句写潮来时惊天动地的气势,先写天空飞鸟,继写江面波涛。开头四句大意说,他正看着半空翱翔的鸥鹭,刹那间便听到如擂动战鼓般轰鸣的波涛声,只见那汹涌的潮水如千军万马,以排山倒海之势滚滚而来,如激战中奔驰的貔虎似的大队勇士势不可挡。这四句写得有声有色,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形,颇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潮水上涨,如此骇人,似乎无人可以驾驭。然而,对江上的渔民来说,却又因为司空见惯,不把它当回事儿。“朝又暮”以下便写这些“弄潮儿”嬉戏于潮水中的动人情景。这种场面旁观者惊心动魄,这些勇士们却自由自在,在潮水中踏着浪花欢腾舞蹈,红旗飞扬,人像鱼儿在波涛中跳跃出没,极为精彩壮观。上片写闻名遐迩的钱塘江上潮的情景,曲尽其妙,充分歌颂了大自然的“美”和“力”,同时又讴歌了与大自然搏斗的人,表现了对勇敢的蔑视狂风巨浪的“人”的赞赏,既赋物以言情。
上片词的意境已经够开阔了,但稼轩不仅是伟大的词人,而且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因此,此词的艺术境界也远不止此,面对“万里长鲸吞吐”般浩大的潮水,词人思绪万千,他想起后梁钱武肃王命令数百名弓弩手用箭射潮头,企图阻止潮水前进,情同玩笑,所以说“人间儿戏千弩”,其结果便是“滔天力倦知何事,白马素车东去。”这两句说,那滔滔的潮水尽力流泻并不懂得什么事,它依旧像白马驾着素车向东方奔去。“堪恨处”以下叙述传说中白马素车在潮头之上的伍子胥的遭遇。“人道是、属镂怨愤终千古。”吴王不但不采纳伍子胥的意见,而且赐他“属镂”剑自杀,当然是遗恨千古。辛弃疾在这里实际上是以伍子胥自喻,他想到自己光复中原的建议不被朝廷采纳,而且由此引来了恶意的攻击,受到贬谪,无法为国家建功立业,所以下句说“功名自误”。
“漫教得陶朱,五湖西子,一舸弄烟雨。”说的是吴王不听伍子胥的建议亡国以后的事。陶朱公范蠡帮助越王勾践灭吴后,便携带西施乘小舟隐遁于“五湖”之中。辛弃疾忆起历史上吴、越之争,联想到眼前国家前途命运不堪设想,所以结尾意境极沉郁,与此词开头的雄大气魄对应来看,就可以看他无时无地不在惦念国事,观潮,看“吴儿”戏水,本来兴高采烈,但触景伤情,他仍然无法摆脱惆怅、郁闷。
此词或写景,或用典,无不生动自然。由观潮想到令人痛心的历史往事,想到自己的处境和国家的命运,词人时时刻刻想着国家,他的爱国思想也就常常在他的作品中很自然地表达出来。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这是一首颇有趣味充满深情的送别诗。作者的友人王逢是一位棋艺高超的围棋国手,于是作者紧紧抓住这点,巧妙地从纹枰对弈一路出发,以爽健的笔力委婉深沉地抒写出自己的依依惜别之情。
“玉子纹楸一路饶,最宜檐雨竹萧萧”,起首即言棋,从令人难忘的对弈场景下笔,一下子便引发人悠悠缕缕的棋兴。苏鹗《杜阳杂俎》:“大中(唐宣宗年号,847—859年)中,日本王子来朝,王子善围棋,上敕顾师言待诏为对手。王子出楸玉局,冷暖玉棋子。云:‘本国之东三万里,有集贤岛,岛上有凝霞台,台上有手谈池。池中生玉棋子,不由制度,自然黑白分焉,冬温夏冷,故谓之冷暖玉。又产如楸玉,状类楸木,琢之为棋局,光洁可鉴。”“一路饶”,友人是国手,难以对子而弈,故须相饶一子。杜牧是著名才子,善诗文词,亦善书画。所书《张好好诗》,董其昌称之为“深得六朝人气韵”(《渔洋诗话》);所画维摩像,米芾称其“光采照人”(《画史》)。能让一子与国手对弈,说明他的棋艺也相当高。“最宜”二字,深情可见。“檐雨竹萧萧”,暗明秋日。秋雨淅淅沥沥,修篁瑟瑟萧萧,窗下樽前,摆上精美的棋盘棋子,请艺候教,从容手谈,那是多么幽雅又令人惬意的棋境啊。
颔联转入对枰上风光的描写上:“羸形暗去春泉长,拔势横来野火烧。”羸形,指棋形羸弱。这是赞美友人绝妙的棋艺,说他扶弱起危好比春泉淙淙流淌,潺湲不息,充满了生机;进攻起来突兀迅速,势如拔旗斩将,疾如野火燎原。比喻形象生动,三尺之局顿时充满活力,无比宽广,仿佛千里山河,铁马金戈,狼烟四起,阵云开合。
颈联承前,使事言棋,赞叹友人的棋风:“守道还如周伏柱,鏖兵不羡霍嫖姚。”周伏柱,指老子,春秋时思想家,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曾做过周朝的柱下史,著《道德经》五千言,后被尊为道家创始人。霍嫖姚,即霍去病,汉武帝时名将,两次大破匈奴,屡建战功,曾为嫖姚校尉。这两句说王逢的棋动静相宜,攻防有序,稳健而凌厉。防御稳固,阵脚坚实,就像老子修道,以静制动,以无见有。进攻厮杀,首尾相应,战无不胜,较之霍去病鏖兵大漠,更加令人惊叹。围棋自来有兵家之戏的说法,如“略观围棋兮,法于用兵,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马融《围棋赋》),“世有围棋之戏,或言是兵法之类也”(桓谭《新论》)。杜牧喜好言兵,非常注重研究军事,曾在曹操注《孙子兵法》的基础上,结合历代用兵的形势虚实,重新注释《孙子》,还写了《战论》《守论》《原十六卫》等军事论文。这里以兵言棋正得棋中三味。这四句淋漓兴会,极力渲染烘托,表现出友人高超的棋艺和自己真挚的友情。
诗意至此戛然而止,至于胜负如何,诗人未说,也无须说,因为纹枰手谈,大开眼界,大得棋趣,二人友情由此而深,由此而笃。于是笔锋一掉,转入送别正题:“得年七十更万日,与子期于局上销。”所谓转入正题,不是正面接触,而是侧面揭示,以期代送。古人以七十为高寿,故多以七十为期。白居易《游悟真寺》:“我今四十余,从此终身闲,若以七十期,犹得三十年。”这两句即从白诗化出。杜牧作此诗时约四十余岁,若至七十,尚有万余日。因此他与王逢相约,要将这万余日时间,尽行于棋局上销用。杜牧素以济世之才自负,可由于不肯苟合,仕途并不顺,故尔常游心方罫,寄情楸枰,所谓“樽香轻泛数枝菊,檐影斜侵半局棋”(《题桐叶》),“雨暗残灯棋散后,酒醒孤枕雁来初”(《齐安郡晚秋》),“自怜穷律穷途客,正劫孤灯一局棋”(《寄李起居四韵》)等,正是这种围棋生活的反映。如今他遇上王逢这样棋艺高超,情投意合的棋友,该是多么欢乐啊。可是友人就要离去了,留下的将仅仅是“最宜檐雨竹萧萧”那种美好的回忆,是“别后竹窗风雪夜,一灯明暗复吴图”(《重送绝句》)的凄凉现实。因此这两句含蕴极丰,表面上是几多豪迈,几多欢快,实际上却暗寓着百般无奈和慨叹,抒发的离情别绪极为浓郁,极为深沉。
此诗送别,却通篇不言别,而且切人切事,不能移作他处,因此得后人好评。全诗句句涉棋,而又不著一棋字,可说是占尽风流。起二句以造境胜,启人诸多联想。中间四句极好衬托,棋妙才更见别情之重。结末二句以余生相期作结,以期代送,其妙无穷,一方面入题,使前面的纹枰局势有了着落,一方面呼应前文,丰富了诗的意境。往日相得之情,当日惜别之情,来日思念之情,尽于一个“期”字见出,实在不同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