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在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年间曾在幽燕一带度过了十多年的戎马生涯,对边疆战士的生活极为熟悉,十分同情他们的痛苦,这首诗便揭露了唐王朝远征高丽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这两句写出征的战士背井离乡,长途征战。
“来时父母知隔生,重著衣裳如送死。”“隔生”之感、“送死”之别深刻地揭示了唐代对外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父母与儿子、妻子与丈夫、小孩与父亲的生离死别,正是源于统治者的这些对外侵略战争。
“亦有白骨归咸阳,营家(一作‘茔冢’)各与题本乡。”这两句体现了远征之人的思乡之情,即使死了也不忘家乡,希望落叶归根。句中的“白骨”与“茔冢”都是战争留下的凄凉的遗物,是残酷战争的见证。凄凉的遗物与思乡之情融汇在一起,让人伤感莫名,表达了诗人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的控诉与愤慨。
“身在应无回渡日,驻马相看辽水傍。”死的尚有“白骨”“归咸阳”,活着的只能隔着辽水空望家乡。他们只能期望有一天战死沙场后,自己的遗骸能够被幸运地送回长安。远征战士的悲哀,在这字里行间表现得很浓烈。
此诗笔力遒劲,意境苍凉,读来令人心摧骨折、肝肠欲绝。
这篇文章叙写作者听到雨打芭蕉叶时的精致细腻的感官品味,先听而后思,并连续运用象声叠词和排比博喻句式,将原本单调乏味的声音表达得顿挫扬抑,生动流畅。文章拟物模情,形象细腻;虚实相映,意蕴独特。
从文章中很容易发现它以文字而造就的种种音乐效果,也可以透过全篇文字把握到被作者用心描绘的雨中芭蕉的典雅气质。然而,这篇两百字不到的小品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还是它那超越表层描述的哲学思考。
这是很让人迷惑不解的,像沈周这样一位对于事物的形体、色彩有敏锐感受的画家,何以面对葱绿的芭蕉,不是着意用他的眼,却是用他的耳去“听”这生命成长的节奏。而当他静心倾听那雨打芭蕉的渐沥声时,他脑海里浮现的,不是蕉叶上晶莹的水珠,而是形而上的抽象命题:芭蕉承雨有声,其声假之于雨;雨不集,蕉不虚,声无从起,因而声乃蕉雨相合之结果:蕉静雨动,动静相配以起声,等等。如果对中国古代绘画的特性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可以很快悟到这实际上是中国绘画重神似甚于重形似的基本理论在沈周身上的一种曲折的反映:或许可以进一步说,正因为沈周是一位一流的中国画家,而不是普通的画匠,所以他面对熟悉的绘画对象——芭蕉,才不会古板地专注于它的形,而着眼于它的神,把雨打芭蕉的动人场景当作一个哲学问题来思考。
但《听蕉记》,终究不是一篇高深的哲学论文,而是一曲富有思辩色彩的乐章。这乐章的形式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尤为明显。当作者用“匝匝㴙㴙、剥剥滂滂、索索淅淅、床床浪浪”四串叠用象声词来表现雨点或快或慢、或大或小、或疏或密地打在芭蕉叶上时,无疑可以感到一阵新鲜感。作为一位喜欢与僧侣交朋友而又生活于姑苏水乡的画家,沈周把这种声音同时比喻为如僧人在佛堂内同声诵经与如晚归的渔舟敲响梆榔,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透过这种象声词的娴熟运用与生活化比喻的巧妙设置,也感到一点钱钟书先生所谓的“通感”在沈周身上有着突出的表现。沈氏之所以对于声音的感受如此细致,或许与他对于形体与色彩的敏锐感觉颇有关联,亦未可知。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开头两句交待自己与苏州的因缘。平平叙事,颇有民歌风味。读来似乎是庆幸自己因王程之便而得游赏吴中佳胜,实际上却是为下文翻出感慨作势。“王程”二字已微露端倪。
“半世三江五湖掉,十年四泊百花洲”。杨万里于1154(绍兴二十年)中进士,初授赣州司户,继调永州零陵萃,以后历任内外官职,奔走于江湖间,到写这首诗时,已经半世(指一个人的半生)之多;十来年间,因主程所经,曾四次泊舟于百花洲畔。这一联用秀朗工整之笔概括了自己的漂泊羁旅的生活,其中含有身世之感,但调子并不沉重,毋宁说还带有一点悠然自赏的意味。从眼前的胜游回顾半世以来的行踪,从眼前的百花洲联想到所历的三江五湖,时间、空间都延伸扩大了。这一联在对仗上句法上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多用数目字成对,如“半”对“十”“三”对“四”“五”对“百”;二是上下句的句法并不同(下句的“泊”是动词,与上句的“江”为名词不同,五湖棹与百花洲也有所不同,平仄也不调)。这样一种对仗,表现出诗人的巧思,具有一种轻快流利、拗折错落的美感。
“岸傍杨柳都相识,眼底云山苦见留。”颈联承“四泊百花洲”突出自己对这一带风物的熟悉。明明是诗人认得岸旁杨柳、依恋眼底云山,却故意将景物拟人化,从对面写来,说成是岸旁杨柳都认得自己,眼底云山也依依挽留。这样写,既饶情致,又不落套。诗人对此间风物的深情也更进一层地得到表现,运用移情于物的手法,诗人将主观的情感移到事物上,反过来有用被感染的事物衬托主观情绪,使物我合一,浑然一体。
“莫怨孤舟无定处,此身自是一孤舟。”尾联承“半世三江五湖棹”从眼前泊岸的孤舟兴感,说别再埋怨孤舟漂泊不定,将自己载往三江五湖,要知道,自己原就是一只不系的孤舟。上句先放开一步,下句却透过一层,揭示了事情的底蕴。这个结尾,将“四泊百花洲”所引起的感触与联想凝聚到一点上:身如孤舟,漂泊无定,从而点明了全诗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