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诗前八句概述刘邦起义到据有天下的过程,之后四句写刘邦和项羽关系的转变过程,最后六句点明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全篇一气呵就,造语雄健,神采飞动,如行云流水,自然浑成而感情充沛。
此诗用平声真韵,一韵到底,杂以偶句,是一首典型的五言古诗。起笔二句高度概括了刘邦自沛县起义至登上显赫地位的情形。“跃鳞”二字,比喻形象生动,用得极妙。
接着二句写刘邦手提“三尺剑”,率军攻入武关,占据威阳,使秦二世投降,消灭了无道的秦朝。再接着四句写群雄并起灭秦,后刘邦任用群英,用五年时间击败项羽,取得了楚汉战争的胜利。其威势刚猛,震动天下,使诸侯宾服,登上了皇位。
“五星三”三字尤妙,既是吉祥语,又是新巧比喻,暗示了刘邦必然得志,贵有天下民。之后四句揭示刘邦和项羽的关系:始而联合灭秦,后而分裂对抗。
前二句言二人共同抗秦,曾“约为兄弟”;后二句言刘邦在楚汉争斗中两次遇险:一是刘邦赴鸿门宴,差点被范増、项庄谋害;二是荥阳之役,汉军被围,刘邦乘间逃遁。此二例选材典型,见出刘邦愈挫愈奋,在紧要关头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转败为胜,最终获得胜利。
最后六句揭示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一是将士征战的苦辛,二是善于驱使韩信、彭越等爪牙,三是善用张良、陈平等谋士。其中,最后的“赫赫西楚国,化为丘与榛”二句以批判的眼光总结朝代废替,兴亡感慨之叹喷涌而出,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以前朝为鉴,有一定的现实指向性。
全诗用传体将汉高祖一生重大经历浓缩入诗,以创业之艰难烘托其建立西汉王朝的伟大功绩,同先唐其他诗作感情基调一致,而全用史事,选材典型,简练概括,寓慨良深。
前两句以著名的隐士和诗人陶渊明比拟孙明府。陶渊明住宅前有五棵柳树,因此自己取了一个别号,叫做五柳先生。他曾经一度出任彭泽县令,因为不习惯于遵守官场礼节,厌倦世俗礼法,很快就辞官归隐了。这两句表面上是写五柳先生的生平境况,实际上作者却只是灵活地运用了陶渊明这个典故,暗指孙某之出任明府,也不过是偶然的事,终究还是会如陶渊明一样,弃官归隐的。
第三句写其见月思归,月挂中天,千里可共,故对月而思异地或家乡的月下亲友,乃是人情之常。作者特地用一个“秋”字点明了创作诗篇时的时间,让人立刻就联想到了中秋节,中秋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中秋节的月亮更是代表着一股特殊的感情。古典文学中,月亮已成为一个传统的意象,象征着亲人团聚,家庭团圆,这种意向所代表的感情,在中秋节尤为突出。在前面读过的许多诗中,已经屡见,如“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之类的千古名句,比比皆是,与之相比,这一句乃是平淡无奇的常语,但接以末句,则成为点睛之妙。由于自己思乡,起而开笼放鸟,构思出人意外。这就连平淡无奇的上句也显得非如此写不可了,若不是见月思乡,怎么又能联想到白鹇了,所以说,上句为下句的巧思作下了坚实的铺垫,这一拙一巧,对比鲜明,反差之下,真情流露,更是突出了作者创作的深厚功力。白鹇关在笼中,孤单清冷,作者由自己之思乡,想到白鹇之寂寞。万物皆有归宿,生灵都有真情,既然自己与家人相隔千里,不能团聚,何不成全其他生灵回归故乡呢。这里写孙某对白鹇的同情,为它设身处地着想,事实上却是以物喻人,“放白鹇”这一件小事,却暗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层,便是作者对孙某的同情,这一层意思从孙某所作的《怀旧山》诗中可知,从作者创作的意图亦可知,这层意思,在此得到了升华。第二层,便是作者对自己的同情,诗人的眼泪,一半为所写的对象而流,另一半则是为自己而流,作者多年羁旅他乡,思乡之情犹盛,作者又何尝不想做一只白鹇,回到自己的家乡,与亲人团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