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曾参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教育方法是可取的。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诚实守信,不能说了做不到和说谎。
教育子女要注意言传身教不能以欺骗作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说到做到,不能说谎。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这样才能获到他人信任。以后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知道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要为以后着想。以后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就不能信口雌黄。
这是一首北宋初期的长调慢词。这首词比较纯粹地写酒宴场景,上阕写酒宴,下阕写酒宴应酬的歌女。词人宋感慨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难以兼得,因此劝大家要抓紧眼前时光享乐,以免分手后无处寻觅。这首词真实地写出了宋人歌舞酒宴的世俗场景,华丽辞藻间透着清雅之气。
上阕起句便提出对良辰美景的珍惜和留恋,然而良辰、美景、赏心、乐事这“四美”难以并俱,人生有限,良辰美景应该好好珍惜。试问,这其间又有多少赏心乐事可以兼而得之呢。开篇破题,点出了行文的主旨:人生苦短,应该珍惜有限的时光,珍爱生活。接着开始转到春日的风景描写。京城东郊,多园林池苑。徜徉其间,泛舟于碧波荡漾的莲池里,尽情地欣赏落日的余辉将亭台楼阁映照得金碧辉煌。夜露降临,晶莹的露水泻满了梧桐,岚霭轻柔地抚摩着绵绵的柳丝,绿荫浓郁,随风摇曳,这是一派多么美好的春景啊。此几句融情于景,呼应开篇“美景良辰堪惜”句。画堂高大华美,高朋满座,词客们衣着华丽,吟唱着高雅之调。人们尽情地欢聚.笙歌饮宴,灯火通明,珍馐美味,琳琅满目。
下阕重点描写歌姬舞女的声音和姿态,从侧面写出她们的美貌。起句描绘了筵席上艺人们出众的歌舞技艺:体态轻盈者,风度翩翩,宛若惊鸿;轻启朱唇者如莺歌燕语不绝如缕。一时间,轻歌曼舞,秀发如云,她们身姿婀娜,美妙脱俗。千万不要这么早就离开,当眼前的欢乐消逝后,又到哪里去寻觅呢。诸词客不要推辞,在明月好花间且一醉方休。不要将眼前的美好时光轻易抛弃。最后两句与首两句遥相呼应,主题愈发明确,表达出对于美好事物易逝的感慨,于及时行乐的欢乐中又有“此事古难全”的惆怅,全词在此处戛然而止,给人以欢愉的同时,也有着小的缺憾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和探寻,因而显得更为真实感人,极易引起人们的共鸣。
这首词真实地写出了宋人歌舞酒宴的世俗场景。词中对人物、景物、场景的描写,极尽铺张渲染,摹声绘色,淋漓尽致,情文并茂,富丽精工。
这是一个从北方、从金人统治下南逃的人,怀着沉痛的心情,诉说故都及其附近荒凉景况和自己的悲惨经历。诗歌通篇都是这位“北来人”说的话,诗人没有出面铺叙事件、描绘场景,也没有穿插任何评判的语言,而诗人的思想感情完全可从北来人的叙述中体会出来。这样的叙事诗,显然是从杜甫“三吏”、“三别”一类的诗化出。这两首五律,记录了一个从金人统治的北方南逃的人的血泪控诉。
第一首描述北宋都城汴梁被占后的状况。开头“试说”二字含义深婉,隐约透露主人公不愿说、不忍说的悲抑心境。从而表明他的诉说是应别人的要求,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样,一箭双雕,写说者也就写了听者。听者身居东南,心里却老是惦记着北方的骨肉同胞,急欲知道他们的近况;对于故都汴梁,更是魂牵梦萦,一往情深。面对这样的问讯者,“北来人”诉说着,带着撕心裂肺的痛苦,以致白发频添,忧伤至极。接着正面写东都,交代忧伤的原因。宫殿、铜驼,是都城内的景物,石马是北宋诸帝陵园中的景物。然而,陵园内的石马已残破不堪,长眠于此的北宋诸帝死后还要蒙受亡国之耻。官门外的铜驼倾倒在荒烟蔓草之中,回忆昔日的繁华景象,亡国之痛和身世之悲一齐涌上心头,不禁泣下如雨。诗人选用这些最富特征的事物,涂以想象的浓烈色彩,对人于金人之手的都城面貌进行了艺术概括,用笔简洁而境界全出。“寝园残石马,废殿泣铜驼”,上句一个“残”字显示了陵园的悲惨变化;下句一个“泣”字则寄托了京都居民的哀痛,彼此映照,情景相生,感慨万千,低回不已。故都虽已残破不堪,而遗民的复国信念却始终没有动摇过,以致把边境传来的于南宋不利的消息,当作谣言,不愿听信。那些旧日京师的妇女,如今虽已素发飘萧,境况凄凉,但衣着妆束仍是当年模样。故国之思,终未消歇。
第二首由“北来人”介绍自己南逃的际遇和感触。一家十口同时离开北方,为的是过上安稳日子。不料频罹祸患,亲人相继丧生,如今独自一人,伶仃孤苦,犹如失群的孤雁,竟至无处栖身,被迫寄宿荒凉的寺院,吃的是自家种的蔬菜,穿的还是从中原带来的金人服装。个人的遭遇已然不堪忍受,国家的境况更加令人沮丧。南来以后看不到卧薪尝胆、秣马厉兵的图强之举,那些深院大宅里的当权者,整日歌舞宴乐,不问边情,不忧国事,长此以往,恐怕连偏安的局势也难维持,收复失地更是遥遥无期。“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结语哀痛绝望。
此诗在表达上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诗人不转述中间环节,让主人公直接面对读者说话,这样,读者便会感到诗中所陈都是诉说者的亲身所历,语语发自肺腑。其二是运用对比的手法,以中原遗民思念故国与南宋小朝廷权贵歌舞升平相对比,褒贬之意不言而喻。其三是以叙事代替抒情。诗中也有直接抒情的语言,如开头的“试说东都事,添人白发多”和结尾的“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等,但纵观全篇,叙事是其基本手段,从东都说到南国,依次点染,脉络分明,其中提到的人和事都具有某种典型性,融汇成一体,寄托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长情意。总之,这两首诗注重写实,却不失之板滞,原因在于以情疏导,质朴之外,更见自然流动,颇能体现诗人自己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