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边塞诗以表现征戍生活的艰险和将士思乡的哀怨为多。即使一些著名的豪唱,也不免夹杂危苦之词或悲凉的情绪。但读到李益这篇塞上之作,感觉便很不同,一下子就会被那天地空阔、人欢马叫的壮丽图景吸引住。它在表现将士生活的满怀豪情和反映西北风光的壮丽动人方面,是比较突出的。
诗句中的“蕃州”乃泛指西北边地(唐时另有蕃州,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西,与黄河不属),“蕃州部落”则指驻守在黄河河套(“黄河曲”)一带的边防部队。军中将士过着“岁岁金河复玉关,朝朝马策与刀环”的生活,十分艰苦,但又被磨炼得十分坚强骁勇。首句只夸他们“能结束”,即善于戎装打扮。作者通过对将士们英姿飒爽的外形描写,示意读者其善战已不言而喻,所以下句写“驰猎”,不复言“能”而读者自可神会了。
军中驰猎,不比王公们佚游田乐,乃是一种常规的军事训练。健儿们乐此不疲,早晚都在操练,作好随时迎敌的准备。正是“为报如今都护雄,匈奴且莫下云中”(同组诗其四)。“朝暮驰猎黄河曲”的行动,表现出健儿们慷慨激昂、为国献身的精神和决胜信念,句中饱含作者对他们的赞美。这两句着重刻画人物和人物的精神风貌,后两句则展现人物活动的辽阔背景。西北高原的景色是这样壮丽:天高云淡,大雁群飞,歌声飘荡在广袤的原野上,马群在绿草地撒欢奔跑,是一片生气蓬勃的气象。
征人们唱的“燕歌”,有人说就是《燕歌行》的曲调。目送远去的飞雁,歌声里诚然有北国战士对家乡的深切怀念。然而,飞鸿望断而“燕歌未断”,这开怀放歌中,也未尝不包含歌唱者对边地的热爱和自豪情怀。如果说这一点在三句中表现尚不明显,那么读末句就毫无疑义了。
“牧马群嘶边草绿”。在赞美西北边地景色的诗句中,它几乎可与“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奇句媲美。“风吹草低”句是写高原秋色,所以更见苍凉;而“牧马群嘶”句是写高原之春,所以有油然生意。“绿”字下得绝佳。
因三、四对结,上曰“塞鸿飞”,下对以“边草绿”,可见“绿”字是动词化了。它不尽然是一片绿油油的草色,而且写出了“离离原上草”由枯转荣的变化,暗示春天不知不觉又回到草原上。这与后来脍炙人口的王安石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都以用“绿”字见胜。在江南,春回大地,是啼鸟唤来的。而塞北的春天,则由马群的欢嘶来迎接。“边草绿”与“牧马群嘶”连文,意味尤长;似乎由于马嘶,边草才绿得更为可爱。诗所表现的壮美豪情是十分可贵的。
这首词的写法是:“紧扣别宴,思前想后”。他把离别的情绪融贯到对过去的回忆和对前途的想像之中去,不同一般,别有一番风味。
词的上片由别宴写起,进而追忆到过去相聚的时日。一开篇就说船已经挂起帆来了准备离去,久久不能离去,只是一杯杯地饮着好友送别的酒。这就把不得不离去又不忍离去的矛盾心理形象地表现出来。为什么“张帆欲去”?因为“携家作客真无策”、“长乘舴艋竟安归?”(《元日》)词人在战乱之中,携家南奔,屡次寄居,终非长策,但却非走不可。为什么“仍搔首”?因为与义和大光友情诚笃,不忍分别,所以搔首踟蹰。这里词人很自然地追忆起在腊月间相聚的时日,朋友们饮酒赋诗;同时,更盼望着春天的到来,以与友人更好地流连吟咏,然而春天到了,桃花才吐蕊,而自己却要与友人告别了!“匆匆”之中,包含了无限惜别之意。“吟诗”两句,清刘熙载《艺概。词曲概》赞为“好在句中”,就是说其本身即为佳句,不待上下文关照,自然映发,自见妙处。
词的下片仍写别宴。写过了酒,紧接着从歌上落笔。古人送别时唱“骊歌”,如苏轼《江城子。孤山竹阁送述古》所写“且尽一樽,收泪听《阳关》”宋代州郡长官设宴,有官妓陪侍,歌舞酒声远远飘去,可见宴会的盛大,此“歌声”就是歌妓所唱。“歌声频为行人咽”,临别之际,歌妓也为之动情,几度呜咽不能成声。因此感动了词人:“记著樽前雪”。“雪”为“雪儿”省略,而“雪儿”又是指代歌妓的。雪儿为隋末李密歌姬,善歌舞,能够根据音律填词而歌,称“雪儿歌”,后来泛指歌妓。词人因歌而记着歌者,即记着此别,记着饯别的主人,一语而三得。酒醉人,而歌声也足以醉人。“明朝酒醒大江流”,此笔回旋一转,想到明朝酒醒之后,此身已随舟漂到湘江。此行何去?相距一百二十里的衡州(今衡阳)是第一站。
“满载一船离恨向衡州”:载人而曰“载离恨”,“离恨”而曰“一船”,“一船”而且“满载”,即满载离恨表达了作者不忍惜别的情意,与首句“张帆欲去仍搔首”紧密关连,也同作者《别大光》诗的“滔滔江受风,耿耿客孤发”相补衬。这最后两句,化用苏轼在扬州别秦观的《虞美人·波声拍枕长淮晓》词的“无情汴水自东流,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而这里情感更为丰富。运用前人成句时切忌字句意义完全相同,但又不可距原句意思过远。与义此处构句可谓运用前人之后,却自然切合己事,变化处又别出心裁,较之上片之结,艺术上也不相上下。
这篇150字的短文,没有议论,没有说教,甚至没有一句客观的描述和抒情的词语,有的只是一段对话,一段独白,完全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然而,它却写得委婉曲折,血泪交织,十分动情。
晋献公宠爱骊姬,骊姬为使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能继承君位就诬陷太子,说太子要谋杀其父献公,献公轻信骊姬,逼迫太子申生自尽。申生在被谗蒙冤的情况下,既不申辩以伤君父之心,也不出逃以扬君父之过,终于含冤自杀。文章头一句“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开始就造成一种恐怖、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气氛。骊姬因阴谋得逞而偷着乐的得意神情,老而昏聩的献公要杀亲子的愤怒与沉痛,尽在不言中。而申生众多的兄弟们,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亲者,仇者又会有什么反应?申生自己有什么反应?都令读者产生悬念。然而被杀者申生却坦然自若,从容面对死亡。作者把残酷的环境与申生坦然的心境加以强烈地对比,并在对比的反差中,揭示人物的忠孝之心,塑造人物的形象。先是重耳与申生的对话。申生对重耳的“盍言”、“盍行”的回答,一不辩白,是怕伤老父的心;二不出走,是怕扬父之过。一般情况下的忠孝,不会引人注目;儿子蒙受亲生父亲的冤屈,能无怨无恨,从容就死,就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说申生与重耳的对话,表现了申生尽忠尽孝于生前;那么,申生派人代表他与老师狐突的诀别辞,乃是尽忠孝于身后。“伯氏”二句,表明申生在临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君国,想的还是在自己死后贤士大夫如何帮助君上治国安邦。“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这十个字,既表现了他临死前的清醒认识,也显示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患以及对老父、幼弟的深切关爱。饱含感情,一字一泪。这种愚忠愚孝,今天看来,过于迂腐,未免可笑,但此文之所以催人泪下,似乎也正在于一个“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