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见到檀道济故垒,回想檀道济被枉杀一事,顿生感慨,故首两句即以“万里长城坏,荒营野草秋”伤之,对檀道济的无罪被杀这一深悲极痛之事一掬同情之泪。然虽伤之,亦含赞颂景仰檀道济之意,此从将檀道济比喻为巍巍万里长城可见。这两句既是写景,又是抒发其沉痛情感。次句“荒营野草秋”,以眼前荒凉萧条之景寄托其悲凉沉痛之思。由于诗人心头别有一层现实的凄楚哀感在,因此一登旧垒,便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数百年前遭冤被害者的愤怒的抗议声立即在耳际回响。这种历史与现实在心头的交感共鸣,不是说明诗人的历史意识特别强烈,而是说明诗人需要借助历史来抨击现实,抒发积愤,悼念友人。诗人的友人王叔文是中唐的政治家。在唐顺宗支持下,他主持永贞革新,兴利除弊,曾使“人情大悦”。后来不幸被宪宗“赐死”。诗人认为这也是自坏长城。三,四两句化用民谣入诗。据作者自注: “史云:当时人歌曰‘可怜《白符鸠》,枉杀檀江州。‘”檀道济的被杀,尽管宋文帝给他罗列了一大堆罪状,但历史是公正的,人民的同情在遭冤者一边。这首民谣就是最好的证明。
全诗的言外之意是说,对于王叔文的无罪被“枉杀”,历史也会作出公正的判别,人民的同情也在王叔文一边。借古人的酒杯,浇心中的块垒,而又妙在不肯说破,遂使全诗意蕴深厚,寄慨无穷。
这首诗详细地描写了庆州战役的全过程,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作战情况。诗中对宋王朝忽视边防和宋军将士的怯懦无能进行了尖锐的毫不留情的抨击,体现了诗人的爱国主义激情。
诗人不是一般地记述这次战败,而是有意总结失败的教训。所以,开端四句,就揭示出宋朝“王者师”为西夏所败的原因:在于宋对外失策,边防无准备。“无战王者师”是说朝廷的军队有征而无战,因而应该是不可抗拒的。有备才能无患,这是兵书上十分强调的。如今天下太平几十年,“有备无患”虽然还写在兵书上,但早已被人抛弃了。所以宋军遭至到了惨败。“直随秋风寇边城”,含义颇丰,即是写实,也是比喻,西夏这次进犯正值秋天,而西夏寇边,又如秋风扫落叶、长驱直入,写出了西夏敌寇的来势凶猛,“屠杀熟户烧障堡,十万驰骋山岳倾”,更见其西夏的声威,成势不可挡之势。敌人的声威如此,而宋朝军队又是什么状况,国家的边防要塞如今有谁在那里指挥,原来竟是一个身为承制之官的乳臭小儿。大吃大喝就是这位承判的事业,他不懂得用兵打仗的谋略。这样的人指挥军队,是一定会失败的。“符移火急蒐卒乘”,照应了开端四句,正面描写宋军的无备。宋军将帅不仅毫无战前的准备,而且大敌当前,竟以为杀敌就如同捆绑尸体那样容易。因此,未组成一个军的兵力就仓促出战了,急急忙忙催促着战士们沿着艰险的山路行走。这些铺叙都深深地隐含着作者的激愤之情,是议论,是抒情,也是对失败原因的总结,是情、事、理的结合。
下面四句则叙述描写了宋军行军的艰难和狼狈的状态。“虏骑笑指声嘻嘻”以敌人的指笑反衬出宋军的失败。上面的“就戮如缚尸”正是成为宋军自己的写照,真是绝妙的讽刺。这一段是铺叙之笔,诗人毫无掩饰地描写宋朝军队从将军到士兵的腐败无能,从而揭示了宋军必败的根源,叙述中,饱含着沉痛的感情。下面宋军惨败的描写,更令人痛心且惨不忍睹。敌人早已窥伺到宋军的行动,出其不意地把山下的道路堵截起来,宋军脱下头盔,向敌人投降,乞求免死。那位承制被敌人反绑着双手,眼泪鼻涕一齐流出来。正当这帮将士进退不知所措时,敌人下令,有技艺的人可以保全生命,“争献小技歌且吹”,真实而又轻蔑地描绘出战场上那种群魔乱舞,令人哭笑不得的情形。“其余劓馘放之去,东走矢液皆淋漓。道无耳准若怪兽,不自愧耻犹生归!”更是对宋军苟且偷生丧师侮国行径的无情揭露。他们的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宋军残存的人,被割去了鼻子和耳朵,狼狈地,屎尿淋漓地竟不觉得耻辱地逃了回去。对此诗人极为愤慨,便引发下面的议论,指出了失败的责任和原因:“守者沮气陷者苦,尽由主将之所为。地机不见欲侥胜,羞辱中国堪伤悲!”“地机不见”,即看不出地势险阻对于作战的机宜,再一次揭示了主将的愚昧无知。这四句议论与开端四句相呼应,进一步深化了全诗的主题。
宋诗在表现爱国斗争,抒发爱国思想方面比历代海歌都更为深入,更为直接。愤慨国势削弱、异族侵凌而愿意“破敌立功”的英雄抱负,已经成为北宋爱国诗歌的共同主题,苏舜钦的诗表现的尤为充分和突出。《宋史》本传说他“时发愤懑于歌诗,其体豪放,往往惊人”。他的诗具有强烈的政治感情而以明快豪迈的语言表达,是他诗歌的显著特色。这首诗更充分体现了他这种风格特征。在叙事中,感情激越,气势奔放,语言畅达,充满了一种英雄气概和浓厚的爱国之情,是宋代边塞诗中少有的作品。略显不足的是在修辞上稍嫌粗糙,缺乏回旋转折、含蓄淳泓之妙。其中以“之”所构成的诗句较多,开头结尾都陷于议论,显然是继承了韩愈的以文为诗,以议论入诗的传统,因而使诗明显地表现出散文化的倾向。然而,在西昆体纤巧浮靡诗风盛行的情况下,象《庆州败》这样豪放激越的诗歌,无疑是宋代边塞诗中的典范之作。
这是一首代言体的诗,要“言”的是“春怨”。诗中无一“春”字,但从写景可见;至于“怨”字,则只能从字里行间细加品味,仔细琢磨了。本诗截写了思妇在一个早晨里的所闻所见所思。写出了她在暮春时节对久戍西疆的丈夫的离惜别绪。言辞虽无怨字,“怨意”却无形中流露了出来。
一二句中“朝日”,犹日日,时俗口语;春暮莺稀,故谓“残莺”。“朝日”、“残莺”不仅点出暮春之晨的季节,时间,也使人们的想象自然从今晨的镜头回溯昨夜以至整个春天。阳光八室,晓莺啼愁,又一个恼人的春夜度过了。“残”字流露出她的迟暮之忧, “伴”字更传达出她的孤凄之感。
时至暮春,独守空闺,自然怨忧满怀,偏偏几只残莺似乎也察知闺中思妇的孤寂,天天来陪伴着她叫个不停,更令人愁肠百结。愁之无奈,只好拉开窗帘,目之所见,芳草萋萋,碧色天涯。这无边的春色,既能勾起往日“草色青青送马蹄”的回忆,也可以引起草绿有期,征人难待的悲恨。眼前所见,心中所思,景、事相连,更惹动无限伤怀。她只得再次将视线移开。
三四句别具匠心。“时有东风入”为“千条尽向西”之因,在东风的吹拂下,杨柳千条向西摇摆,既写出了眼前景又传递出心中情。因为唐时征戍多在西陲,征人所在,妾之所向,“杨柳千条尽向西”,正形象概括了那离魂倩女,玉立亭亭,忧思万缕,终日西望的情景。如此终篇,收到了情深意挚,含而不露,扣人心弦,余味不尽的艺术效果。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待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本诗其第一首,作者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
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