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歌行体的送别诗,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友人之间送别的一个场面,在一个优美的春日的早晨,诗人送友人到城门之外,在酒店饯别,依依不合送友人离去。
诗的一开头就点明即将分别和送别的时间,从“青门”写起以照应题目。“城头日出”,看得出天气的晴朗,从中可以感觉到诗人心情的开朗,从而提示了全诗的基调。然而既为离别。就不免有留恋之情,这一点在诗的三、四两句所勾划的景物中含蓄地透露出来。“青门柳枝”“几人别”对诗人送别起了很好的陪衬作用。
诗的次四句先写步出青门后所见,瞻望前路,遥遥无尽,“路”是景物的中心,与“官树”、“驿楼”一路烘托旅途气氛,隐隐流露出惆怅不舍。然后设想友人登程后情景:“花扑征衣看似绣,云随去马色疑骢”,这两句既以自然美景与远行之人相联系,勾划出一幅十分优美的春日行旅图,而又暗示张判官供职御史台的身份,是一种巧妙的双关笔法。而“花扑”、“云随”又都以物的有倩,衬托了人的不舍。
诗的又四句写酒店饯别。“日未午”与上文“城头日出”联系,看出时间的推移,也从中反映出诗人的挽留。对酒店宴饮场面并未正面细致描写,只用“丝绳”、“玉缸”和“如乳”的美酒来侧写,后文用一“醉”字加以呼应,可见此次宴别宾主都很尽兴。紧接着四句仍以酒店为基点落笔,写饮酒时所见:宾主在酒家畅饮,窗外落花满地,和春夜来微雨被踏成花泥,黄鹂在翩翩低飞,春日美景,烘托着人们的兴致。一个“醉”字,而且醉到书信懒题的程度,可见虽为惜别,而宾主豪兴不减。这一节宴别场面仅用景物来侧写,用笔极含蓄而意境极优美。
诗的最后四句写醉后送友登程。“望君不可见”而用“须臾”,故友离去而用“疾如箭”,在诗人感觉中,友人走得太快了,透露出不忍便别;而酒后便扬鞭飞马离去,也可看到友人奔波国事的豪迈姿态。结尾用古乐府歇辞“东飞伯劳西飞燕”的成句,贴切地表现出故人深情。
这首诗写送别,着重写送别的环境,意境十分优美,诗人的心情与诗中的环境一样是开朗而明快的。全诗共十八句,六次换韵,又间用偶句,显得流畅而婉转。
写作此诗时作者已经被关押整整三路,敌人对他软硬兼施。然而,高官厚禄不能软服,牢狱苦难不能屈服。他衰鬓霜染,意志弥坚。牢房冰冷潮湿,饮食艰涩难咽,妻儿宫中服役,朝廷苟且投降等惨痛的现实,令文天祥感受到人生末路穷途的困厄艰难。他用一支沉甸甸的笔,蘸着热血和心泪,写就了这首悲而不屈的短诗。
这一首诗,诗句冲淡、平和,没有“天地有正气”的豪迈,没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慷慨,只表现出大英雄欲与家人共聚一堂欢饮屠苏酒过元旦的愿望,甚至字里行间中透露出一丝寂寞、悲怆的情绪。恰恰是在丹心如铁男儿这一柔情的刹那,反衬出勃勃钢铁意志之下人的肉身的真实性,这种因亲情牵扯萌发的“脆弱”,更让我们深刻体味了伟大的人性和铮铮男儿的不朽人格。
《除夜》一诗,没有雕琢之语,没有琐碎之句,更无高昂的口号式咏叹。可是,我们仍旧感到心灵的一种强烈震撼。无论时光怎样改变,无论民族构成如何增容扩大,无论道德是非观念几经嬗变,文天祥,作为我们民族精神的象征,作为忠孝节义人格的伟大图腾,万路不朽,颠扑不灭,仍会是在日后无数个世代激励一辈又一辈人的道德典范。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
《魏风·汾沮洳》全诗共为三章,各以“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汾一曲,言采其藚”起兴。这“沮洳”、“一方”、“一曲”词语的变换,不仅显示这位民间女子劳动内容的不同,还表示空间和时间的变换。也就是说,不论这位痴情女子干什么活儿,也不论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她总是思念着自己的意中人,足见其一往钟情的程度了。把这位女子思慕情人的痴情之状描摹得栩栩如生。接着又用“彼其之子,美无度”、“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来赞美男子的仪容。“美无度”是“美极了”,“美得无法形容”之谓。“美如英”,是说男子美得像怒放的鲜花;“美如玉”,是说男子容光焕发,有美玉般的光彩。这些是关于男子美貌的描写。诗的最后。以“美无度,殊异乎公路”、“美如英,殊异乎公行”、“美如玉,殊异乎公族”作结。也就是说,这位女子的意中人,不仅只长相漂亮,而他的身份地位,连那些“公路”、“公行”、“公族”等达官贵人,也望尘莫及的。此诗女主人公不只是对勤劳男子良好形象的赞叹不已,更重要的在于他美得“殊异”乎公路、公行、公族。这个普通的劳动者,和那些高贵的官吏有着本质的区别。全诗结束,见不到女子所思之人的正面描写,但通过这种对比、烘托的艺术手法,却把这位未露面的男子描写得如见其人了。
这首诗在篇章结构上,是《诗经》中常见的叠句重章、反复吟咏的艺术形式。三章字句变化无多,而诗意却层层递进。“美无度”是对所思男子之美的概括描写;“美如英”是对所思男子的仪表之赞美;“美如玉”是对所思男子人品的赞美。而又以“公路”、“公行”、“公族”加以具体映衬,这就更加凸现了“彼其之子”的美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