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是作者在宣州谢朓楼上的饯别之作。诗人感怀万千,既满怀豪情逸兴,又时时掩抑不住郁闷和不平,感情回复跌宕,一波三折。语言明朗,似脱口而出,音调激越高昂。
此诗发端既不写楼,更不叙别,而是陡起壁立,直抒郁结。“昨日之日”与“今日之日”,是指许许多多个弃我而去的“昨日”和接踵而至的“今日”。也就是说,每一天都深感日月不居,时光难驻,心烦意乱,忧愤郁悒。这里既蕴含了“功业莫从就,岁光屡奔迫”的精神苦闷,也融铸着诗人对污浊的政治现实的感受。他的“烦忧”既不自“今日”始,他所“烦忧”者也非止一端。不妨说,这是对他长期以来政治遭遇和政治感受的一个艺术概括。忧愤之深广、强烈,正反映出天宝以来朝政的愈趋腐败和李白个人遭遇的愈趋困窘。理想与现实的尖锐矛盾所引起的强烈精神苦闷,在这里找到了适合的表现形式。破空而来的发端,重叠复沓的语言(既说“弃我去”,又说“不可留”;既言“乱我心”,又称“多烦忧”),以及一气鼓荡、长达十一字的句式,都极生动形象地显示出诗人郁结之深、忧愤之烈、心绪之乱,以及一触即发、发则不可抑止的感情状态。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两句突作转折:而对着寥廓明净的秋空,遥望万里长风吹送鸿雁的壮美景色,不由得激起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这两句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幅壮阔明朗的万里秋空画图,也展示出诗人豪迈阔大的胸襟。从极端苦闷忽然转到朗爽壮阔的境界,仿佛变化无端,不可思议。但这正是李白之所以为李白。正因为他素怀远大的理想抱负,又长期为黑暗污浊的环境所压抑,所以时刻都向往着广大的可以自由驰骋的空间。目接“长风万里送秋雁”之境,不觉精神为之一爽,烦忧为之一扫,感到一种心、境契合的舒畅,“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也就油然而生了。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两句承高楼饯别分写主客双方。东汉时学者称东观(政府的藏书机构)为道家蓬莱山,唐人又多以蓬山,蓬阁指秘书省,李云是秘书省校书郎,所以这里用“蓬莱文章”借指李云的文章。建安骨,指刚健遒劲的“建安风骨”。上句赞美李云的文章风格刚健,下句则以“小谢”(即谢朓)自指,说自己的诗像谢朓那样,具有清新秀发的风格。李白非常推崇谢朓,这里自比小谢,正流露出对自己才能的自信。这两句自然地关合了题目中的谢朓楼和校书。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两句就“酣高楼”进一步渲染双方的意兴,说彼此都怀有豪情逸兴、雄心壮志,酒酣兴发,更是飘然欲飞,想登上青天揽取明月。前面方写晴昼秋空,这里却说到“明月”,可见后者当非实景。“欲上”云云,也说明这是诗人酒酣兴发时的豪语。豪放与天真,在这里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这正是李白的性格。上天揽月,固然是一时兴到之语,未必有所寓托,但这飞动健举的形象却让读者分明感觉到诗人对高洁理想境界的向往追求。这两句笔酣墨饱,淋漓尽致,把面对“长风万里送秋雁”的境界所激起的昂扬情绪推向最高潮,仿佛现实中一切黑暗污浊都已一扫而光,心头的一切烦忧都已丢到了九霄云外。
“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比喻是奇特而富于独创性的,同时又是自然贴切而富于生活气息的。谢朓楼前,就是终年长流的宛溪水,不尽的流水与无穷的烦忧之间本就极易产生联想,因而很自然地由排遣烦忧的强烈愿望中引发出“抽刀断水”的意念。由于比喻和眼前景的联系密切,从而使它多少具有“兴”的意味,读来便感到自然天成。尽管内心的苦闷无法排遣,但“抽刀断水”这个细节却生动地显示出诗人力图摆脱精神苦闷的要求,这就和沉溺于苦闷而不能自拔者有明显区别。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李白的进步理想与黑暗现实的矛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无法解决的,因此,他总是陷于“不称意”的苦闷中,而且只能找到“散发弄扁舟”这样一条摆脱苦闷的出路。这结论当然不免有些消极,甚至包含着逃避现实的成分。但历史与他所代表的社会阶层都规定了他不可能找到更好的出路。
李白的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精神上经受着苦闷的重压,但并没有因此放弃对进步理想的追求。诗中仍然贯注豪迈慷慨的情怀。“长风”二句,“俱怀”二句,更象是在悲怆的乐曲中奏出高昂乐观的音调,在黑暗的云层中露出灿烂明丽的霞光。“抽刀”二句,也在抒写强烈苦闷的同时表现出倔强的性格。因此,整首诗给人的感觉不是阴郁绝望,而是忧愤苦闷中显现出豪迈雄放的气概。这说明诗人既不屈服于环境的压抑,也不屈服于内心的重压。
全诗如歌如诉,情感起伏涨落,韵味深长,一波三折,章法腾挪跌宕,起落无端,断续无迹,语言明朗朴素,音调激越高昂,达到了豪放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境界。
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